项目编号: | ZC24JX07013110 | ||
项目名称: | 南康区龙回镇隆昌石料场和赣州芳祯建材有限公司边坡隐患整改涉及砂石资源处置公开拍卖 | ||
标的名称: | 标的2:赣州芳祯建材有限公司采场东北侧边坡隐患整改涉及的砂石,挂牌价398,500.00元 标的1:南康区龙回镇隆昌石料场采场西北侧边坡隐患整改涉及的砂石,挂牌价209,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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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年08月16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年09月03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 | ||
项目简介: | 南康区龙回镇隆昌石料场和赣州芳祯建材有限公司边坡隐患整改涉及砂石资源处置公开拍卖,详情见左下角“附件下载”拍卖资料。 | ||
重要信息披露: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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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买人的竞买条件 1、凡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组织及其他机构(法律规定不能竞买人除外)均可报名参加竞买; 2、遵守委托人的管理,同意购销合同各项条款及双方的约定; 3、竞买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竞拍; 4、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须在2024年9月3日17:00前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报名手续,交纳足额的竞买保证金,并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显示“入账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建议有意竞买者提前时间完成网上报名,以免报名不成功错过补救机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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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二、拍卖标的情况 1、标的1:南康区龙回镇隆昌石料场采场西北侧边坡隐患整改涉及的砂石资源量为4.18万吨的出让收益评估值为人民币7.09万元,大写人民币柒万零玖佰元整。因影响边坡隐患整改施工,该标的物已清理,将由南康区龙回镇隆昌石料场提供相等数量和同等质量(参考数值以评估报告为标准)砂石资源。标的1起拍价为20.9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21000元。 2、标的2:赣州芳祯建材有限公司采场东北侧边坡隐患整改涉及的砂石资源量为7.97万吨的出让收益评估值为人民币13.32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叁万叁仟贰佰元整。因影响边坡隐患整改施工,该标的物已清理,将由赣州芳祯建材有限公司提供相等数量和同等质量(参考数值以评估报告为标准)砂石资源。标的2起拍价为39.85万元,竞买保证金为40000元。 3、竞得人取石服务期限为30天,砂石提供单位的供石期为20天,取石期和供石期均自《砂石购销合同》签订次日起计算。竞得人应配合砂石提供单位的采石进度、位置、时间进行相关砂石处理,服从配合砂石提供单位组织实施砂石的搬运工作,自带装载工具,装载车辆手续齐全,不得超载,不得将相关砂石长时间停放在砂石提供单位从而影响砂石提供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注:评估价以北京中天华伟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南康区龙回镇隆昌石料场采场西北侧边坡隐患整改涉及的资源量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书》和《赣州芳祯建材有限公司采场东北侧边坡隐患整改涉及的资源量出让收 益评估报告书》。起拍价以南康区人民政府批准的起拍价为准。 三、拍卖方式 一个标的若只有一个竞买人报名的,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举牌应价成交,若有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报名的,将对该标的进行现场竞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 四、竞买人的竞买条件 1、凡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组织及其他机构(法律规定不能竞买人除外)均可报名参加竞买; 2、遵守委托人的管理,同意购销合同各项条款及双方的约定; 3、竞买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竞拍; 4、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须在2024年9月3日17:00前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报名手续,交纳足额的竞买保证金,并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显示“入账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建议有意竞买者提前时间完成网上报名,以免报名不成功错过补救机会。 五、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1、标的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3日17:00止; 2、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六、特别提示 1.拍卖资料仅供参考,拍卖标的以实际现状为准(含瑕疵),由竞买人自行实地勘察,如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买即表示竞买人已充分了解标的物的现实品质与状况及数量,愿意承担相应的竞买风险,并愿意对自己的竞价行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一旦参与竞买,视同竞买人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现状和拍卖规则约定事项,并接受本标的物的现状及预计储量与实际可利用量的误差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买成功后以本标的现状进行交付,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竞得人要依法依规负责拍卖标的全过程的装车、运输、安全、环保、加工、水电、道路平整、场地租赁及人员管理等工作,产生的所有费用,期间出现的一切信访维稳问题,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若竞得人需将标的加工成沙或碎石,需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和证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和费用。竞得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委托人进行补偿。 3.拍卖成交后,竞得人须自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缴清成交价款等相关款项并与委托人签署相关协议和办理标的移交手续。 4.竞得人在取石服务期限内完成拍卖标的的处置工作。取石服务期限到期后,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石料堆放在砂石提供单位,逾期堆放的,委托人有权收取违约罚款,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追究竞得人的其他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竞得人承担。 5.拍卖标的处置完成后,由竞得人负责并清理场地内的杂物及垃圾,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6.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南康分局和赣州市寰宇拍卖有限公司所有,具体合作内容以实际签订的《砂石购销合同》为准。 七、获取拍卖文件 拍卖资料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获取,详情请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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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八、咨询电话 赣州市寰宇拍卖有限公司:13907972884廖女士。 国泰新点技术支持:400-998-0000 18179120533赖先生 |
招标
南康区龙回镇隆昌石料场和赣州芳祯建材有限公司边坡隐患整改涉及砂石资源处置公开拍卖
金额
7.0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8/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c24jx07013110
预算金额7.09万元
招标公司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南康分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赣州市寰宇拍卖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廖女士1390797288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南康区龙回镇隆昌石料场和赣州芳祯建材有限公司边坡隐患整改涉及砂石资源处置公开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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