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LNG实验室高纯气体及标准气体采购-非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询价采购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03日 14时 51分
19秒
一、概述
国家管网集团深圳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称“深圳LNG”)位于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迭福路3号。深圳LNG实验室负责对接卸船天然气进行质量与数量检测。配置气相色谱仪、硫分析仪等设备,根据实验室分析设备使用需求,本次拟采购分析仪器设备用高纯气体及标准气体,并由供应商负责提供气体钢瓶及送货服务。供货期3年。
二、采购物资
交货期限: 3年
质保期限(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证照。
*2.资质:响应人需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具备《道路运输许可证》(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需提供第三方的道路运输许可证及委托协议。)
*3.标准气体要求:①标准气体需提供国家标准物质定级(GBW(E)二级标准物质证书)及以上证书;②如供应商为进口标准物质代理商,产品生产企业需通过ISO9001,ISO17025,ISO17034认证;本条中①与②满足其一即可。
*4.既往业绩: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前响应人至少具有2项标准气体或高纯气体(纯度:99.999%)销售业绩。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工作范围描述页、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面。
*5企业信誉:响应人如存在下述情况之一,采购人有权拒绝其竞标:
5.1 响应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
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报价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除外)
5.2 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报价截止时间前已经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
5.3 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有行贿犯罪。
5.4 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裁判文书的公布时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载明的提交时间为准)或通过其他信息渠道了解的仲裁或诉讼判决中,响应人履行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或类似工作内容的合同中因响应人原因被判决解除合同或承担违约等法律责任的。
5.5开标当日未被国家管网及招标人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6未被国家管网及招标人列入黑名单。
*6响应人须制定“储物于商”方案,方案内须制定最低储备数量,及送到现场时间,明确储存地点、储存环境和运输方式(提供承诺方案、填写代储物资明细表(见附表))。
*7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8.提醒事项:如询比文件中询比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与系统公告不符,以本询比公告公布的时间为准。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向参加项目者,于2024年12月08日 17时 00分
00秒前,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报名。
4.2 报名成功后于2024年12月03日 00时 00分
00秒至2024年12月08日 17时 00分
00秒,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下载询价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请于2024年12月12日 14时 00分
00秒前,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递交项目响应文件。
5.2 逾期将无法进行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3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0万元项目保证金。
六、响应文件的开启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12月12日 14时 00分
00秒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国家管网数字供应链平台
七、采购人信息
地址:
邮编:
联系人:孙玲
联系电话:15013536680
电子邮件:sunling01@pipechina.com.cn
传真:
开户银行:
账户名:
账号:
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03日 14时 51分
19秒
一、概述
国家管网集团深圳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称“深圳LNG”)位于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迭福路3号。深圳LNG实验室负责对接卸船天然气进行质量与数量检测。配置气相色谱仪、硫分析仪等设备,根据实验室分析设备使用需求,本次拟采购分析仪器设备用高纯气体及标准气体,并由供应商负责提供气体钢瓶及送货服务。供货期3年。
二、采购物资
交货期限: 3年
质保期限(月):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
1 | 高纯氩 | L | 750 | ||
2 | 标准气体 | L | 32 | ||
3 | 高纯氦 | L | 10200 | ||
4 | 高纯氢 | L | 4320 | ||
5 | 高纯氮 | L | 1500 | ||
6 | 标准气体 | L | 80 | ||
7 | 标准气体 | L | 160 | ||
8 | 高纯氧 | L | 600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证照。
*2.资质:响应人需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具备《道路运输许可证》(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需提供第三方的道路运输许可证及委托协议。)
*3.标准气体要求:①标准气体需提供国家标准物质定级(GBW(E)二级标准物质证书)及以上证书;②如供应商为进口标准物质代理商,产品生产企业需通过ISO9001,ISO17025,ISO17034认证;本条中①与②满足其一即可。
*4.既往业绩: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前响应人至少具有2项标准气体或高纯气体(纯度:99.999%)销售业绩。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工作范围描述页、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面。
*5企业信誉:响应人如存在下述情况之一,采购人有权拒绝其竞标:
5.1 响应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
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报价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除外)
5.2 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报价截止时间前已经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
5.3 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有行贿犯罪。
5.4 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裁判文书的公布时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载明的提交时间为准)或通过其他信息渠道了解的仲裁或诉讼判决中,响应人履行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或类似工作内容的合同中因响应人原因被判决解除合同或承担违约等法律责任的。
5.5开标当日未被国家管网及招标人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6未被国家管网及招标人列入黑名单。
*6响应人须制定“储物于商”方案,方案内须制定最低储备数量,及送到现场时间,明确储存地点、储存环境和运输方式(提供承诺方案、填写代储物资明细表(见附表))。
*7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8.提醒事项:如询比文件中询比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与系统公告不符,以本询比公告公布的时间为准。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向参加项目者,于2024年12月08日 17时 00分
00秒前,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报名。
4.2 报名成功后于2024年12月03日 00时 00分
00秒至2024年12月08日 17时 00分
00秒,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下载询价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请于2024年12月12日 14时 00分
00秒前,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递交项目响应文件。
5.2 逾期将无法进行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3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0万元项目保证金。
六、响应文件的开启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12月12日 14时 00分
00秒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国家管网数字供应链平台
七、采购人信息
地址:
邮编:
联系人:孙玲
联系电话:15013536680
电子邮件:sunling01@pipechina.com.cn
传真:
开户银行:
账户名: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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