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261.17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云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22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对霍桥限价商品房GZ261地块供电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
一、项目简介
1、招标内容:霍桥限价商品房GZ261地块供电工程项目
2、招标范围:霍桥限价商品房GZ261地块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供电工程,包含开关站和配电房内变压器、高低压柜、环网柜、分支箱、双电源柜、控制箱、DTU、直流屏、供电部门所需要配备的充电桩等设备的生产及采购,室外电力排管、电缆沟、开关站及配电室内设备基础等土建工程,高低压柜、变压器、低压电缆分支箱、电缆、系统调试、接地装置、智能监控、配电模拟屏等安装工程的施工及管理,开关站及配电房内安全工具、电缆标识、各设备所需标识、电缆路径桩、电缆管道、开关站及电房门锁、钥匙箱及相关封堵等所有送电前生产准备工作。
3、招标控制价:2261.17万元。
4、工期:6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中标后土建工程一周内进场施工,送电时间不迟于2024年3月20日。
二、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和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项目经理具备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经理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4、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企业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所在地供电公司、运维检修部门或客户服务中心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600万元及以上的居配电类似工程。
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项目所在地供电公司、运维检修部门或客户服务中心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资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7、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的查询结果为准。评标时发现不满足前述规定,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其投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需携带资料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售价:300元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3.3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扬州市维扬路106-1#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9F1922室
四、投标截止时间
4.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1月5日9:00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月5日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陵分中心开标室(扬州市广陵区行政审批局2楼(观潮路1030号))
4.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接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公示等全部招标有关信息发布媒介:“扬州市广陵政府采购网”。
六、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云
联系电话:0514-87880638-8010
2023年12月15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