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浙江浦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嘉兴市公安局秀洲区分局洪合320国道公安检查站智能检查系统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68.2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1/03/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fcg-hz20210003
预算金额168.25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浦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15067324312
中标公司嘉兴秀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68.2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PFCG-HZ20210003

二、项目名称: 嘉兴市公安局秀洲区分局洪合320国道公安检查站智能检查系统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最终报价:1682551(元) 嘉兴秀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省嘉兴市春晓源闲云居1-3幢102室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
1 嘉兴市公安局秀洲区分局洪合320国道公安检查站智能检查系统项目 洪合320国道公安检查站智能检查系统 详见投标文件 1 1682551 详见投标文件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海峰,陈琳,冯益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嘉兴市公安局秀洲区分局

地 址:洪兴路159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2720671

质疑联系人:沈文

质疑联系方式:0573-827206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浦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嘉兴市秀洲区丽晶广场1幢14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067324312

质疑联系人:洪波

质疑联系方式:0573-8328776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嘉兴市秀洲区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嘉兴市秀洲区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0573-82720086

2021年03月08日
2021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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