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珠海市香洲区前山街道办事处办公家具采购项目中标公告-40
金额
33.43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17/01/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hgp2016-c220
预算金额33.43万元
招标联系人-0756-8655318
招标代理机构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马坚2538221
中标公司珠海帝景家具有限公司33.43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基本信息
原始项目编码: ZHGP2016-C220 项目名称: 珠海市香洲区前山街道办事处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类型: 其他
包组号: 包组名称:
竞买人: 竞买人编码:
中标价格: 币种:
价格单位: 发布时间: 2017-01-12 14:40:12
公告结束时间: 2017-01-17 14:40:12 发布责任人: ZHZFCG
公告发布来源媒体: 公告验证责任人:
附件数量: 0 进场时间: 2017-01-12 14:42:19

项目信息
业务类型: 政府采购
资金来源: 项目规模:
项目来源: 地市 交易金额:

珠海市香洲区前山街道办事处办公家具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编号:ZHGP2016-C220]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采购组织机构”)受珠海市香洲区前山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于2017年1月12日就珠海市香洲区前山街道办事处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GP2016-C220]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前山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前山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联系方式:0756-8655318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前山街道办事处办公家具采购;

三、项目编号:ZHGP2016-C220;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内容:办公家具 一批(详见招标文件);

2、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叁万柒仟陆佰肆拾伍元整(¥337,645.00)

3、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六、 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于2016年12月20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珠海市财政局采购监管网和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七、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7年1月12日;

2、评审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楼7号评标室;

3、评委会负责人:黄建设

4、评委会组成:夏京、吴东峰、黄建设、陈滨香、杨海鹰

5、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所有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都通过了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经评审符合商务技术及经济价格的投标人得分及排名如下:

投标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报价金额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经济价格得分

最终得分

最终排名

备注

1

中山市科泰家具有限公司

¥335,000.00

23.67

4.00

26.87

54.54

2

2

珠海帝景家具有限公司

¥334,380.00

33.33

25.00

26.92

85.25

1

3

中山市恒茂家具有限公司

¥300,000.00

16.00

3.00

30.00

49.00

3

评委会一致推荐最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珠海帝景家具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标人。

八、中标信息

1、中标供应商名称:珠海帝景家具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401-1室

中标金额:人民币叁拾叁万肆仟叁佰捌拾元整(¥334,380.00)

中标主要标的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项目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

办公卡位

1500*1500*1200

27

1880

2

办公网椅

600*590*(950-1020)

27

680

中标标的服务要求:签订合同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2、中标候选人供应商名称:中山市科泰家具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供应商地址:中山市南区福涌西环路侧

中标候选人投标金额:人民币叁拾叁万伍仟元整(¥335,000.00);

中标候选人主要标的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项目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

办公卡位

1500*1500*1200

27

2500

2

办公网椅

600*590*(950-1020)

27

780

中标候选人标的服务要求:签订合同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九、联系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珠海香洲区红山路288号20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马坚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2538221

2、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香洲区:2663712 2525301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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