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古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8
公告正文
清远清新至广州花都高速公路项目美林服务区房建工程 方案与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远清新至广州花都高速公路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 核准<2021>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湾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 业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企业自筹25%、银行贷款75%,招标人为广东湾区交通建 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美林服务区房建工程方案与施工图设 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规模 项目起于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与汕湛高速相交,总体由北往南经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 山塘镇,清城区横荷街、石角镇、龙塘镇,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终于花都区炭步镇,与西 二环高速相交后设置匝道与省道S267相接,并预留本项目南延条件。路线总长约53.898km, 起点至佛清从高速路段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34.5m; 佛清从高速至终点 路段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 42m。全线设计速度采用120km/h,设置主线 桥梁29775.3m/45座,其中,特大桥14153.6m/11座,大桥15176.7m/28座,中桥445.0m/6 座;桥隧比约55.42%。全线设互通立交12座(其中规划预留2座),设服务区1处,停车 区1处,以及沿线必要的交通附属设施。 美林服务区位于项目K34+000-K35+700,地处广州市花都区,北侧占地390亩,南侧80 亩。 2.2设计服务期限 2.2.1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月内,完成第一期施工图设计文件,具体以发包人下发的 任务表为准。第二期工期计划,以后续的要求为准。 2.2.2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1年;缺陷责任期 2年。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清远清新至广州花都高速公路项目美林服务区房建工程方案与施工图 设计。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具体见下表:
标段工程范围主要工程项目对投标人资质要 求
FJSJ美林服务 区房建工 程方案与 施工图设 计为全面贯彻落实广东省委“1310”具体部署, 深入推进“百县千镇方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实施, 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根据美林服务区总 体策划方案,美林服务区房建工程按照“总体部署, 分期建设”的原则分两期建设,期房建工程建筑 面积约为5.5万m,二期房建工程建筑面积约为 14万m,两期房建工程的具体建筑及布置详见“第 六章美林服务区策划方案”具体建筑面积及建筑 规模以实际为准)。设计人进场后,发包人或投资 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第一期及第二期设计 工作(含设计界面、设计内容等),具体调整情况 发包人或投资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设计人,设计人 在收到通知后方能开展对应设计工作。 第一期及第二期房建工程设计具体为: 1、第一期房建工程及服务区场区工程的方案 与施工图设计,方案与施工图设计内容具体如下: ①第一期房建工程的建筑、节能、结构、给排水、 电气、暖通、装饰装修、消防、VI等方案与施工 图设计,以及服务区场区工程包括围墙、户外道路、 给排水、电气、园林景观绿化、污水处理设施、广 告与标识标牌等所有工程及其他配套设备设施等 方案与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②智慧服务区设计; ③潮汐服务区引流、指示、导向交通设计;①绿色 建筑设计。 2、第二期房建工程勘察设计为①第二期房建 工程的建筑、节能、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 装饰装修、消防、VI等方案及初步设计与施工图 设计;②绿色建筑设计。资格审查条件详 见附录1至附录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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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工程范围主要工程项目对投标人资质要 求
上述设计工作均为暂定,具体待设计人进场 后,由发包人或投资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上 述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深化设计方案、初步图纸设 计、施工图纸设计、估算、概算及招标清单预算及 施工专用技术规范文件编制、设计计算书、计算模 型、变更设计文件、协助编制竣工图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上述第2.3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 在人员、业绩、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咨询中标单位及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 勘察设计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①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 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 负责人。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 控股。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非企业性质的投标人不适用)的投标人,均不得参与投标。 3.6投标人须在登记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并下载填写 《投标登记申请表》,未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 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3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4日至2024年4月11日,每日9: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www.gzggzy.cn),进行网上投 标登记,同时填写资料①和②并将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至邮箱tzgsqh@126.com (资料发 送后请及时联系招标人,若投标人未发送或发送不及时,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 承担)。 资料:①投标登记申请表;②招标文件发放登记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28日09时00分。 投标人应于2024年生月28日08时30分至2024年4月28日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的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交易中心大厅公告(广州市天河区天润 路333号)。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 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粤采易” 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gdycy.com)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 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如某个标段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 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网站发布公告延长投标登记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已投标 登记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投 标登记;(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湾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道狮子湖商务中心三楼 邮编:511518 4 电子邮箱:tzgsqh@126.com 联系人:古工 电话:0763-3553989 传真:0763-3553969 广东湾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 2、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发放登记表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体上下载。 5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1、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 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6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 5 年内成功完成: 累计 300000 ㎡类似工程的新建房建工程设计,且其中有 1 个合同段(单个合同段不少于 150000 ㎡)类似工程的新建房建工程设计。
注: 1、本附录所要求的业绩仅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业绩。上述设计工作指方案设计或初步设 计或施工图设计中的一阶段或多个阶段;同一项目,无论几个阶段均只认定一次。2、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为联合体业绩,则相关证明材料应体现其完成的相关专项工程 的工作量认定,无法界定其完成的相关专项工程的工作量,此业绩不予认定。 3、近 5 年是指:2019 年 4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设计业绩计算时间以设计审 查(批)或评审的时间为准;同一项目,设计分阶段审查(批)或评审的,若其中任一批次 审查(批)或评审时间在约定时间内的,则该项目业绩均予认定。 4、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2 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 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7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设计单位)信用评价(含无最新年度而上一年度有 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 D 级。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2、投标人应根据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五、资格审查资料(四)投标人的信誉情况”填写情况说明。 8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数量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1房建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 格和注册城市规划工程师资格,且近 5 年内担任过一 个类似工程新建房建工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
注: 1、近 5 年指 2019 年 4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3、资格要求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建筑师注册证书及注册城市规划工程师证书 均应在投标人所在单位,否则视为无效。 9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数量资格要求
建筑专业负责人1一级注册建筑师
建筑专业设计人1本专业(含相近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结构专业负责人1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结构专业设计人1本专业(含相近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注册设备师,或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 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 10 年以上
给排水专业设计人1本专业(含相近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电气专业负责人1注册设备师,或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 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 10 年以上
电气专业设计人1本专业(含相近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暖通空调专业负责 人1注册设备师,或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 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 10 年以上
暖通空调专业设计 人1本专业(含相近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概预算专业负责人1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 10 年以上
概预算专业编制人1本专业(含相近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城市规划专业负责 人1注册城市规划师,或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 专业工作 10 年以上
城市规划专业设计 人1本专业(含相近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园林专业负责人1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 本专业工作 10 年以上
园林专业设计人1本专业(含相近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管线综合平衡设计 负责人(可由给排 水、电气专业负责 人兼任)1本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 作 10 年以上
管线综合平衡设计 人1本专业(含相近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岩土工程专业负责 人1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 本专业工作 10 年以上
注: 10 1、附录 5 所要求的人员须按招标文件投标函的格式承诺,中标人在进场前向招标人提交实 际投入人员。 2、招标人有权根据标段的工程特点、工作量及工程进度情况要求增加有关人员,由此不存 在索赔问题。 3、附录 4 与附录 5 中,除对管线综合平衡设计负责人(可由给排水、电气专业负责人兼任)外,项目负责人和其他各专业负责人不能重复。 11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双信封的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 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评标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2.1.1 2.1.3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第一个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 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 (如有)、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 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 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3.4.1 款规定的时间,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 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 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 独密封递交,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 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 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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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 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 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 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 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 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7.4 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 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 (如有)、投标总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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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 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 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 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 项规定。
2.1.2资格评审 标准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设计 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企业所在地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 许可而无法提供开户许可证的,则需附上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 账户信息”或“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查询的基本账户信息截图”)。(2)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 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 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 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 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 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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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2.1分值构成 (100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技术建议书:35 分 主要人员:20 分 业绩:25 分 履约信誉:10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C):10分
2.2.2评标基准 价计算方 法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 基准价。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最高评标限价的确定: ①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的确定 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在第二个信封开标前在开标现场采取逐标 段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在下浮率摇珠范围内,以 0.1% 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不少于 31 个球,每个标段各一次性摇 出 3 个球(摇出的珠不放回),摇出 3 个球对应的下浮率的平均值即为 本标段招标的下浮率。(注:3 个下浮率的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到 0.001%) 最高评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1-下浮率) 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有效范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15 天前 以书面补遗书的形式通知各投标人。(3)有效评标价范围: 有效评标价范围:不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若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其评标价得分为 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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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最高评标限价下浮 2%后,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 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备注:最高评标限价、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元。
2.2.3评标价的 偏差率计 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
条款 号评审因 素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各评分因 素细分项分 值
2.2.4 (1)技术建 议书35 分对招标项 目房建工 程设计的 理解和总 体设计思 路10 分根据对房建工程设计工作范围和任务准确描 述程度和总体设计思路清晰、切实可行程度:思路清晰,切实可行程度高,得 9~10 分;思路比较清晰,切实可行程度好,得 7.5~9 分; 思路清楚、切实可行,得 6~7.5 分。
对招标项 目房建工 程设计的5 分根据对招标项目房建工程的特点、关键技术 问题的把握程度和设计应着重解决的技术问 题所提出处理措施的可行性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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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
条款 号评审因 素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各评分因 素细分项分 值
特点、关 键技术问 题的认识 及对策所 示可行性程度高,得 4.5~5 分; 可行性程度较好,得 3.6~4.5 分;措施可行,3~3.6 分。
对前一阶 段工作技 术结论及 技术方案 的不同看 法及建议5 分根据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 不同看法及建议合理程度: 合理程度高,得 4.5~5 分; 合理程度较好,得 3.6~4.5 分; 相对合理,3~3.6 分。
房建工程 设计工作 量及计划 安排5 分根据房建工程工作计划实施、安排的合理程 度: 合理程度高,得 4.5~5 分; 合理程度较好,得 3.6~4.5 分; 相对合理,3~3.6 分。
房建工程 设计的质 量保证措 施、进度 保证措施5 分根据进度和质量保证措施的可实施行:可行性程度高,得 4.5~5 分; 可行性程度较好,得 3.6~4.5 分;措施可行,3~3.6 分。
后续服务 的安排及 保证措施5 分根据承诺的后续服务机构人员的完善程度:完善程度高,得 4.5~5 分; 完善程度较好,得 3.6~4.5 分;较为完善,3~3.6 分。
2.2.4 (2)主要人 员20 分人员任职 资格与业 绩20 分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 14 分;在 此基础上: 2019 年 4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拟派项目负责人担任过一个类似工程新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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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
条款 号评审因 素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各评分因 素细分项分 值
建工程(该项目中存在单体工程≥50000 ㎡的建(构)物)施工图设计的项目负责人,加 3 分;累计加 6 分。
2.2.4 (3)评标价10 分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E1;E1=0.6;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E2;E2=0.3。 注: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四位。
2.2.4 (4)其 他 因 素业 绩25 分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 15 分;在此基础上,近 5 年内(2019 年 4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 (1)成功完成: 类似工程的新建房建工程设计建筑面积每累计增加 150000 ㎡(尾数不计)加 0.4 分,累计加 2 分。 (2)投标人承接的类似工程新建房建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中 每完成一项单体工程≥50000 ㎡的建(构)筑物的,得 2 分,累计加 8 分。 注:1、同一项目同时满足上述(1)与(2)要求的,可同时加 分。 2、上述第(2)项加分项中,加分的单体工程须已经完成该单 体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审查(批)或评审,时间以该单体工程通 过施工图设计审查(批)或评审的时间为准,否则该业绩不予 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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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
条款 号评审因 素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各评分因 素细分项分 值
其 他 因 素履 约 信 誉10 分履 约 情 况5 分若没出现下述情形得满分(5 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 1 年内,投标人因勘察设计 原因、履约或招标投标问题等原因被: (1)交通运输部行政处罚的,扣 5 分/次。 (2)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处罚的,扣 3 分/次。(3)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正式约谈的,扣 0.1 分/次。同一事项同时被多个部门行政处罚或正式约谈只按 最高的扣分计算 1 次。如果扣完本项分值,可以从 总分中扣。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若各联合体成员 任何一方或均存在上述情形的,对联合体各成员进 行累计扣分。 正式约谈是指从业单位的企业法人因建设项目质 量、安全、履约或招标投标等问题,被上述单位约 谈的情形。行政处罚要以上述单位正式发文为依据,以正式发文时间为准;正式约谈要以上述单位的书 面通知和约谈会议纪要为依据,时间以约谈会议纪 要发文时间为准。
信 用 评 价5 分信用等级分值(5 分) 信用等级为 AA、A、B、C 级单位的得分分别为 5、4.75、4.45、3.65 分。 注:信用等级的确定原则遵循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10.2 款规定。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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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1将评标办法原文第 1 条“评标方法”改为“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原文 内容修改如下: 1.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 1.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 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 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2 评标组织 1.2.1 协助工作组 招标人可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成立协助工作组,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 质高的人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协助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 视评标工作量确定。 招标人可以协助评标委员会开展下列工作并提供有关信息: (1)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招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任何评价,不得故意遗漏或者片面摘录,不得 在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偏差定性之前透露存有偏差的投标人名称。 1.2.2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国家、广东省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的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协助工作组关于工 程情况和辅助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 数据; (2)对协助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核查; (3)按照以下 1.3 款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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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评审工作程序 (一)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1、初步评审:包括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 2、详细评审(评审打分):评标委员会首先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 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对投标人的技术建议书、主要人 员、其他因素等分别评审打分。 (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1、初步评审: (1)只有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继续参加第二个 信封报价文件的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2)报价算术性修正(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2、详细评审:计算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及综合得分; (三)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如有)。 (五)按评标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
3.2.3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 3.2.3 款细化如下: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及其各评审因素细分项的得分 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 60%,评分低于上述权重分值百分比的,评标委员 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①当实际参与评审的评标委员会人数数量为 9 人的情形,计算投标人技术 得分时:首先在评委技术评分中,采用取消同一评委对同一标段各投标人评分 总分的差值最大的 1 名评委评分分值(若有 2 名或以上评委技术评分总分差值 最大值相等时,则取消其中 1 名评委的所有评分,具体办法如下),再对各评分 因素细分项中取消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其算术平均值的和为投标人的 最终技术得分,平均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 取消其中 1 名评委所有评分的办法:(1)对比上述出现技术评分总分差值 最大值相等的评委的次大差值(次大差值=某一评委技术评分总分的最高分-该评委技术评分总分的次低分),取消次分差值最大的评委所有评分;(2)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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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差值仍相同,则按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定取消 1 名评委评分。 示例:同一评委对 5 名投标人技术评分总分分别为:6.62(最高分)、5.88、5.11、4.90(次低分)、4.55(最低分),则其最大差值为 2.1、次大差值为 6.65-4.90=1.75。 ②当实际参与评审的评标委员会人数数量为 7 人的情形(包括由于符合相 关规定的特殊原因评标委员会人数由 9 人变为 7 人),计算投标人技术得分时:对各评分因素细分项中取消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算术平均值的和为投 标人的最终技术得分,平均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 五入”。
3.4.2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 3.4.2 款(2)、(3)、(4)条修改为: (1)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 前提下予以合理调整单价。 (2)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 予以修正。 (3)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修正各 子目合价。 如采用固化清单报价,3.4.2~3.4.5 条款不适用。
3.6删除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 3.6.1 款。 3.6.2 项(2)目末增加以下条款: g.当一家以上投标人评标价相同时,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也 相同,视为串标(一个标段仅一工作细目报价的除外)。 h.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评标办法范本原文增加 3.6.3 款: 3.6.3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以外的其 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 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 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3.9评标办法范本原文增加 3.9.3 款-3.9.7 款: 3.9.3 推荐中标候选人方式:按各合同段最高投标限价高低顺序依次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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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如果出现投标人在多个合同段都排名第一,将确定该投标人为最 高投标限价较高的合同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同时该投标人自动失去在本次招 标中其他合同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其他合同段的综合排名名次高者自动上升 为中标候选人,如此类推。 3.9.4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评标 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 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 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9.5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 3 个及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 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 3 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 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9.6 如果发生无法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其它意外情况,评标委员会可 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3.9.7 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否决投标条款包括以下条款: (1)招标公告第 3 点 投标人资格要求; (2)投标人须知 1.4.3 项、1.4.4 项、1.11.1 项、1.12.2 项、3.4.2 项、3.6.1 项、10.3 项、10.4 项。 (3)本评标办法的否决条款。
23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 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 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24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 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 会应否决其投标。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 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 2.2.4 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 A;(2)按本章第 2.2.4 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 分 B; (3)按本章第 2.2.4 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 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 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 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 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 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25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 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4 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 分 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 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 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 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 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 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 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 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26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 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 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 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27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 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3 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 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4 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 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28 招标文件发放登记表 招标项目名称:清远清新至广州花都高速公路项目美林服务区房建工程方案与施 工图设计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手机)
电子邮箱
传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登记标段
登记办理人
投标登记时间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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