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阳江市中医医院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复核技术咨询及全国能效领跑者创建服务项目调研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我院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市场调研,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调研活动。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阳江市中医医院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复核技术咨询服务及能效领跑者遴选自评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1.提供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复核技术咨询服务,包含但不限于能源审计服务、水平衡测试服务、评价验收资料、技术支撑服务等,以项目实际情况为准。
2.提供能效领跑者遴选自评技术咨询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且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完成本项目的相关资质。
(三)响应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响应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响应供应商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六)响应供应商在参与公开招标活动中未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过处罚;响应供应商须无围标、串标行为。
(七)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三、其他要求
(一) 本项目报价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本次采购项下的全部费用,由报价供应商根据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报价。
(二)报价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响应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三)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四)技术标准需符合《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广东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技术导则》(GB/T 31342-2014)等,以上标准规范如有新版本,以最新发布实施版本为准。
四、需提交的资料
(一)响应文件一式一份,须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二)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
2.分支机构响应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3.无违法违纪行为承诺书;
4.无串通响应等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5.供应商概况;
6.报价表(格式自拟);
7.服务方案(含售后服务);
8.其他供应商认为须递交的资料。
五、递交方式及要求
(一)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资料递交需密封且贴密封条后加盖公章,否则无效)。报名时递交的资料需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所递交的文件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
(二)报名及递交资料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7月18日止。供应商需在限期内递交该项目报价资料,逾期无效。
(三)联系地址: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石湾北路阳江市中医医院
(四)联系人:梁先生
(五)联系电话:0662-2261329
附件下载.rar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阳江市中医医院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复核技术咨询服务及能效领跑者遴选自评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1.提供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复核技术咨询服务,包含但不限于能源审计服务、水平衡测试服务、评价验收资料、技术支撑服务等,以项目实际情况为准。
2.提供能效领跑者遴选自评技术咨询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且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完成本项目的相关资质。
(三)响应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响应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响应供应商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六)响应供应商在参与公开招标活动中未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过处罚;响应供应商须无围标、串标行为。
(七)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三、其他要求
(一) 本项目报价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本次采购项下的全部费用,由报价供应商根据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报价。
(二)报价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响应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三)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四)技术标准需符合《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广东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技术导则》(GB/T 31342-2014)等,以上标准规范如有新版本,以最新发布实施版本为准。
四、需提交的资料
(一)响应文件一式一份,须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二)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
2.分支机构响应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3.无违法违纪行为承诺书;
4.无串通响应等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5.供应商概况;
6.报价表(格式自拟);
7.服务方案(含售后服务);
8.其他供应商认为须递交的资料。
五、递交方式及要求
(一)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资料递交需密封且贴密封条后加盖公章,否则无效)。报名时递交的资料需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所递交的文件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
(二)报名及递交资料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7月18日止。供应商需在限期内递交该项目报价资料,逾期无效。
(三)联系地址: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石湾北路阳江市中医医院
(四)联系人:梁先生
(五)联系电话:0662-226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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