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德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平乐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平乐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升级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项目编号:GXDXCG-GL2-2018002)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GXDXCG-GL2-2018002
项目名称:平乐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升级信息化建设项目
项目联系人:肖丽莉
联系方式:0773-2809166、790379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平乐县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平乐县南洲新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肖先生 0773-7882159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平乐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升级信息化建设项目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德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大道与世纪大道交汇处飞扬国际T6幢12楼1209、121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肖丽莉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3月22日
中标日期:2018年05月02日
总中标金额:78.5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人名称 |
中标人地址 |
中标金额(元) |
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紫金数码园3号楼11层1102 |
柒拾捌万伍仟元整 (¥785000元)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1.1775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货物类收费标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即:785000*1.5%=11775元。
评审专家名单:
秦继红、陈良波、刘小景、王昱、唐泽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平乐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升级信息化建设项目
六、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德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平乐县人民法院委托,于2018年5月 2日就平乐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升级信息化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方式进行招标。中标结果现公告如下:
-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平乐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升级信息化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GXDXCG-GL2-2018002
- 招标基本情况:
项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1 |
平乐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升级信息化建设项目 |
1 |
项 |
平乐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升级信息化建设项目 |
采购需求的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2018年3月22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 www.gxzfcg.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 gov.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guilin.cn)上发布。
- 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2018年5月2日
2、评标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5号评标室
3、评委名单:秦继红、陈良波、刘小景、王昱、唐泽
五、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 |
中标人地址 |
中标金额(元) |
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紫金数码园3号楼11层1102 |
柒拾捌万伍仟元整 (¥785000元) |
中标人基本信息:
项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详见附件:中标人投标文件《投标报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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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提供的产品具备厂家合法渠道的全新正品,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质保期不低于1年【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中有要求的按其规定】,在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有明确要求的以货物需求一览表中为准。所有配件质保期内负责上门服务包修、包换、终身维护;保修期外零配件若损坏,提供零配件优惠服务。在质保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免费提供7*24*4小时维修服务。对本项目设备提供终身服务,保修期外的服务费用另行商议。 |
六、未中标情况:
未中标人名称 |
评标得分 |
排序 |
广西慧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62.30 |
2 |
桂林博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61.15 |
3 |
七: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货物类收费标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即:785000*1.5%=11775元。
八、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平乐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及电话: 肖先生 联系电话: 0773-7882159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德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临桂区临桂镇西城大道与世纪大道交叉口飞扬国际T6幢1209、1211室;
项目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 0773-7903798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平乐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7882157
九、中标公告期限: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投标人认为投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德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广西德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