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gjz2022j-c041
预算金额43.14万元
招标联系人曹英霞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司伦0431-85388447
标书截止时间2022/08/12
投标截止时间2022/08/30
公告正文

报名倒计时
天 小时 分钟
招标公告

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伊通河跨河桥梁工程—桥梁结构加固工程—南四环桥(引桥部分)工程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8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针对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结算阶段提供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估算金额: 43.14万元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标段(包)编号:A3205820001015435002001

建设单位: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标段(包)名称: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伊通河跨河桥梁工程—桥梁结构加固工程—南四环桥(引桥部分)工程总承包监理

招标代理单位: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长春市

总投资(万元):43.14

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地上层数:

地下层数: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针对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结算阶段提供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09月09日至2022年11月30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08月08日至2022年08月12日

投标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8室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8月12日 16时00分

公告正文: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JGJZ2022J-C04

1.招标条件

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伊通河跨河桥梁工程—桥梁结构加固工程—南四环桥(引桥部分)工程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21】6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管理单位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建设资金为银行贷款、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伊通河跨河桥梁工程—桥梁结构加固工程—南四环桥(引桥部分)工程总承包监理

2.2 项目规模:

南四环路桥梁全长620m,包括主桥和两岸引桥,主桥长260m(异形拱),两岸引桥长共计360m(预应力砼箱梁),桥面宽40m,双向8车道,汽车荷载等级城-A。主桥为3跨飞燕式异形拱桥,跨径组合(51+158+51)m。引桥由分离的左、右两幅桥组成,每幅桥共计3联,每联长度均为3x40m=120m。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砼连续箱梁,下部结构墩柱采用薄壁花瓶墩,桥台采用薄壁式桥台,桩基采用钻孔灌注桩,(工程主要内容:引桥上部结构混凝土箱梁体外预应力加固,引桥桥面铺装铣刨罩面、桥面标线恢复,全桥桥面伸缩缝更换,桥面人行道拆除重建,人行道外侧新建金属梁柱式防撞护栏,中央防撞墙破损维修,涂装,桥下方砖、梯道铺装维修,混凝土构件裂缝、破损维修,墩台支座钢构件打磨除锈、涂装等)

2.3招标内容:针对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结算阶段提供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2.4建设地点:长春市

2.5计划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财审、审计(如有)、保修期结束为止。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均不亏损。(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3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投标人至少承担过同类或类似业绩一项。

3.4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至少以总监身份承担过类似业绩一项,无在建监理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5其他人员要求:配备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

3.6企业业绩及总监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7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19年-2021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监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规定的时间进入视频会议参加开标活动。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在招标代理公司通知后60分钟内进入视频会议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综合评定打分前三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能按规定时间进入视频会议参与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的,按照综合打分排序由符合要求的次位排序投标人递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8月8 日9时00分至2022年8月12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及时间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0日9时30分,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8室(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开标,远程解密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开标前,投标人应在准备解密的电脑端提前安装好CA驱动并且能正常登录系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本项目采取网上直播形式进行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人员: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行业监管部门代表(如有)。投标人在网上同步收看开标直播,直至开标结束。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资格审查和评标方式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方式 :采用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定标。通过第一阶段评审得分前三名的合格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随机抽取产生中标候选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系统维护,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西街622号

联系人:曹英霞

联系电话:0431-84678839



建设管理单位: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仙台大街1031号

联 系 人:曹英霞

联系电话:0431-8467883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华惠路1643号华億中心写字楼23层

联 系 人:徐司伦

电 话:0431-85388447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电 话: 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邮编:130051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邮编:130400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2041室招投标管理处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 (点击打开);

(2)登录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88779623(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客服)、17767766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附件:

    cccjl.pdf

关联采购公告 关联更正公告 关联结果公告 关联合同公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