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海珠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信息技术服务(广州集采)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金额
1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6/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dyj-2024-1197224
预算金额15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子聪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州市海珠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信息技术服务(广州集采)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197224 (三)预算金额:15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服务描述需求描述数量控制单价(元)计 量 单 位
-第1页-一、项目背景为了 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 全,防范化解意识形 态领域风险,坚定维 护意识形态安全,本 项目旨在对政务网站 和政务新媒体的内容 和链接进行全面监 测,并按照上级考评 标准对网站和政务新 媒体栏目更新、政务 服务、互动交流等全 面的普查检测服务工 作。发现并处置不良 信息和非法链接,推 动形成良好网络生 态。二、项目内容 编号服务内容服务 范围频率 1 网站意 识和政务新媒体普查 检测广州市海珠区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 各政务新媒体每月 2 网站意识和政务新 媒体形态检测每月 3 网站附件意识形态 检测每月 4 网站意 识和政务新媒体暗链 检测每月三、项目 要求本项目的要求 包括以下几方面: 技术要求:采用先进 的网络技术,如大数 据、人工智能、云计 算等,提高监测的效 率和准确性,保障系 统的安全和稳定。 法律要求:遵守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度,如《中华人民 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 据安全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 护法》《网络信息内 容生态治理规定》 -
等,保护国家利益、 公共利益和个人隐 私,防止泄露国家秘 密、工作秘密和敏感 信息。管理要求: 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 态安全治理防控体 系,包括网络技术体 系、网络意识形态监 测预警体系和网络意 识形态应急处置体 系,明确各方责任主 体,加强协调联动, 及时有效地处理监测 结果。服务要求: 提供友好的用户界 面,方便用户查询监 测结果,提供及时的 技术支持和培训服 务,满足用户的不同 需求。四、项目违 约责任 1.供应商按 照要求提供海珠区政 府门户网站常态化监 测服务。如因供应商 提供的日常监测服务 不及时、不准确、不 服务内容:编号服务内容服务范围频率 1 网站意 识和政务新媒体普查检测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门 到位,导致相应网站 在上级对政府网站日 1 户网站及各政务新媒体每月 2 网站意识和政务新 常监测中出现扣分的 1 150,000 项 媒体形态检测每月 3 网站附件意识形态检测每月 情况,按照网站考评 4 网站意识和政务新媒体暗链检测每月 指标扣分次数和扣分 需求详细说明: 分值核算违约赔偿 金,具体计算规则如 下:同一考评指标 扣分1次,且扣分分 值在5分以下的,不 予赔偿;扣分分值在 5分及以上的,按合 同款总额1%。作为 违约赔偿金;同一 考评指标累计扣分2 次,按合同款总额 2‰作为违约赔偿金 同一考评指标累计扣 分3次及以上,按合 同款总额5‰作为违 约赔偿金。 2.供应 商按照要求提供海珠 区政府门户网站预考 评服务。如因供应商 提供的预考评服务和 结果反馈不及时、不 准确、不到位,导致 相应网站在广州市政 府网站年终正式考评 结果中出现扣分的情 况,按照网站扣分数 占考评指标总分的百 分比核算违约赔偿 金,具体计算规则如 下: (1)网站年终考 核扣分数占考评指标 总分的百分比<5% 的,供应商需要向采 购人支付合同款总额 相应数额作为违约赔 偿金(如网站扣分百 -第2页-
分比为1%,则赔偿违 约金为合同款总额的 1%); (2)网站年终 考核扣分数占考评指 标总分的百分比 ≥5%的,供应商需 要向采购人支付合同 款总额相应数额的两 倍作为违约赔偿金 (如网站扣分百分比 为5%,则赔偿违约金 为合同款总额的 10%); (3)网站年 终考核扣分数占考评 指标总分的百分比 ≥10%的,采购人有 权终止合同,并不再 向供应商支付服务费 用。 3.供应商按照 合同要求提供海珠区 政府门户网站整改优 化服务,以达到国 家、省市对网站的考 评要求。如因供应商 提供的整改优化服务 不及时、不准确、不 到位,导致相应网站 被国家、省市上级部 门通报批评,每通报 1次,供应商需要向 采购人支付合同款总 额的5%作为违约赔 偿金,通报3次以 上,采购人有权终止 合同,并不再向供应 商支付服务费用。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6月21日 (六)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3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三)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第3页-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黄子聪 66662394 采购单位:广州市海珠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4年06月21日 -第4页- -第5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