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海东市乐都区洪水镇姜湾村乡村建设人饮管道改造项目询比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青海省
发布时间
2023/06/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hjq-2023-00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袁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1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6
公告正文
2023年海东市乐都区洪水镇姜湾村乡村建设人饮管道改造项目询比公告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招标人海东市乐都区水利项目服务中心
2023年海东市乐都区洪水镇姜湾村乡村建设人饮管道改造项目询比公告
本次招标项目2023年海东市乐都区洪水镇姜湾村乡村建设人饮管道改造项目已由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以乐政函[2023]167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2023年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乡村建设部分)及区级配套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海东市乐都区水利项目服务中心委托,拟对2023年海东市乐都区洪水镇姜湾村乡村建设人饮管道改造项目(QHJQ-2023-003)进行国内询比招标,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2023年海东市乐都区洪水镇姜湾村乡村建设人饮管道改造项目
1.2招标人:海东市乐都区水利项目服务中心
1.3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1.4招标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招标控制价:¥3850183.07元(大写:叁佰捌拾伍万零壹佰捌拾叁元零柒分)(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92999.59元(玖万贰仟玖佰玖拾玖元伍角玖分))
1.6建设内容:新建200m3蓄水池1座、各类阀门井405座,铺设管道总长38202米,管道穿公路1处、穿天然气管道4处、穿光缆2处、穿干渠5处,拆除修复村庄硬化路6219.84㎡。
详见工程量清单。
1.7中标单位数量及中标份额:
t一家
2.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招标范围:新建200m3蓄水池1座、各类阀门井405座,铺设管道总长38202米,管道穿公路1处、穿天然气管道4处、穿光缆2处、穿干渠5处,拆除修复村庄硬化路6219.84㎡。
详见工程量清单。
2.2计划工期:90日历日
计划开工日期:2023-07-01
计划竣工日期:2023-09-29(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3建设地点:洪水镇姜湾村
2.4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在《青海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qhsljg.org.cn/userlogin.do)登记。
(2)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或2022年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表(包含三表一附注及相关附件)。
成立时间不满足上述年限或新成立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上述财务资料或银行资信证明。
(3)信誉要求: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或[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符合2016年《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相关规定。
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
(5)至询比响应报名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产,资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或由于股权不明和股权问题产生股权纠纷,如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被查实存在上述问题将会取消询比资格。
(6)其他要求:参与本项目前期设计单位不得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招标活动的单位,请于2023年06月13日至2023年06月15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在西宁市购买询比文件。
4.2询比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询比文件时应提供材料: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注:网上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26日09时30分,地点为西宁市。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拒绝接受。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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