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昆明市翠湖公园年度病媒生物防治采购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0 1询价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昆明市翠湖公园年度病媒生物防治采购(项目编号:CH2023-12YR)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现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采购。
0 2询价概况
2.1 项目名称:昆明市翠湖公园年度病媒生物防治采购(项目编号:CH2023-12YR)
2.2资金来源:自筹
2.3采购预算(最高限价):¥40000(肆万元整)
2.4工期(服务期或交货期):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2.5实施地点:昆明市翠湖公园。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已开展过翠湖公园相关服务,综合考评分未合格者,不接受参与本次采购);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8询价要求。
2.8.1 具体明细
2.8.1.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昆明市翠湖公园、洗马河病媒生物防治
工程地点:昆明市五华区翠湖南路67号
工程防治:病媒生物(鼠、蟑螂、蚊、蝇等)
2.8.1.2、防治范围
2.8.1.2.1、翠湖公园防治区域
2.8.1.2.2、洗马河公园防治区域
2.8.1.3、防治日期:(2023.12.1-2024.11.30)
2.8.1.4、方法描述
2.8.1.4.1、根据《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园内的设施、物品等指定区域进行防治工作,有效防止污染及疾病传播,确保公园、洗马河区域内的相关病媒生物密度在服务期内防治效果达到《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国家C级标准》和爱卫办(1997)5号文件《灭鼠、蝇、蚊、蟑螂的标准》规定及公园要求。
2.8.1.4.2、结合园区具体情况,制定物理防治与化学防治相结合的综合治理,在园区进行重点科学防治,要求防治人员严格按行业标准施工作业和药械使用标准精准施工,做到人与自然安全、健康、环保,努力创造一个舒适健康的环境。
2.8.1.4.3、施工作业期间遵守公园的制度与规定,所使用产品均为安全、环保、高效、规范的环境卫生杀虫剂和节能环保器械设备设施进行服务,对公园的工作及公众环境没有任何影响。
2.8.1.4.4、积极配合公园做好病媒生物防治方面的相关台账工作要求,以及上级部门检查工作要求所需。
2.8.1.4.5、防治要求
2.8.1.4.5.1、鼠类防治
国家卫生城市灭鼠标准:15平方米标准房间布放20×20厘米滑石粉块两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3%;有鼠粪、鼠咬迹、鼠洞、鼠道、足印和尾迹、活鼠和死鼠等房间不超过2%;重点单位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
2.8.1.4.5.2、蟑类防治
国家卫生城市灭蟑标准:
(一)、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间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
(二)、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只。
(三)、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
2.8.1.4.5.3、蝇类防治
国家卫生城市灭蝇标准:
重点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1%,其它单位不超过3%,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重点单位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5%;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
2.8.1.4.5.4、蚊虫防治
国家卫生城市灭蚊标准:
(一)、居民住宅、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
(二)、用500ml收集城区内大中型水体中的蚊幼或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
(三)、特殊场所白天人诱30分钟,平均每人次诱获成蚊不超过1只。
2.8.1.5、作业时间
每7天进行一次病媒生物防治工作,每次到场工作人员不少于5人,每次工作时长不低于4小时,海鸥来临之季增加3次专项防治,如因国家政策或当地法律法规,以及园区应急处理工作所需,需要配合公园完成相应工作(每年不超过6次)。
2.8.1.6、 质量保障:符合行业及国家标准,手续完备。
2.8.1.7、 其它具体事项,询翠湖公园园容科0871-65350296,具体执行以双方合同为准。
0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公司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价。
3.4具有本行业资质及从业经验。
0 4询价所需要资料清单(自编目录、封装装订成册;须提供响应文件份数:一正一副;)
4.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2资质证书副本(如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4.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自拟,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4.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格式自拟,须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
4.5信用截图(供应商须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公司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比选截止时间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4.6供应商参加比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7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
4.8供应商近期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保证明相关材料;
4.9供应商近期财务状况证明材料(审计报告);
4.10供应商已完成类似项目简况,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复印件或业主出具证明材料(须有业主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11实施方案(格式自拟);
4.12质量承诺(格式自拟);
4.13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资料。
0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2023年11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及询价地点:昆明市翠湖公园管理处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0 6选取供应商办法 由昆明市翠湖公园组织,于2023年11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昆明市翠湖公园管理处会议室开展内部评审,评审内容为资格审查和比选工作。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按报价不超过预算价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6.1资格审查 对在提交资料截止时间前递交了资料的单位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入比选环节。 6.2比选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依据各项目要求,确定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本项目成交的供应商。
0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采购公告在昆明市翠湖公园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昆明市翠湖公园
地 址:翠湖南路67号
联系人:张建明
电 话:65360050
业务科室咨询电话:0871-65350296
日 期: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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