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新电子税务局(金税四期)扩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11/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新电子税务局(金税四期)扩容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2003室(大连市沙河口区高尔基路330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SW—202300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新电子税务局(金税四期)扩容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149.58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49.5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网络设备及配件27台、安全设备4台、服务器116台、云平台扩容服务1项(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全部到货并完成设备上架上电,上架上电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云平台扩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3日 至 2023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2003室(大连市沙河口区高尔基路330号)
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为方便招标工作,供应商需将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报名表下载后手写填写完毕(报名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时间(年、月、日、时、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及电话(手机)、电子邮箱,以上信息填写不全供应商后果自负)、营业执照副本或有效机构证明文件(非企业法人提供)、法人代表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时提供)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报名时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一并形成“一个PDF格式”的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采购人邮箱635250387@qq.com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报名材料”,邮件发送成功后需与采购人项目负责人联系,确认邮件是否收到,未及时电话沟通造成报名延误后果自负。各供应商报名材料经电话与采购人沟通确认报名成功后,采购人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回复至各报名成功的投标单位发送报名材料的邮箱,自行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会议室(大连市沙河口区高尔基路330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高尔基路330号
联系方式:李忠华 0411-84384316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忠华
电 话: 0411-84384316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新电子税务局(金税四期)扩容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2003室(大连市沙河口区高尔基路330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SW—202300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新电子税务局(金税四期)扩容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149.58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49.5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网络设备及配件27台、安全设备4台、服务器116台、云平台扩容服务1项(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全部到货并完成设备上架上电,上架上电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云平台扩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3日 至 2023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2003室(大连市沙河口区高尔基路330号)
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为方便招标工作,供应商需将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报名表下载后手写填写完毕(报名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时间(年、月、日、时、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及电话(手机)、电子邮箱,以上信息填写不全供应商后果自负)、营业执照副本或有效机构证明文件(非企业法人提供)、法人代表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时提供)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报名时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一并形成“一个PDF格式”的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采购人邮箱635250387@qq.com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报名材料”,邮件发送成功后需与采购人项目负责人联系,确认邮件是否收到,未及时电话沟通造成报名延误后果自负。各供应商报名材料经电话与采购人沟通确认报名成功后,采购人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回复至各报名成功的投标单位发送报名材料的邮箱,自行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会议室(大连市沙河口区高尔基路330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高尔基路330号
联系方式:李忠华 0411-84384316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忠华
电 话: 0411-84384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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