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c21110020240004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胡女士18742331222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言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427-325734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GC21110020240004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8-21 16:30:00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2024-08-21 17:0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9-11 16:30:00
开标时间: 2024-09-12 09:30:00
正式公告

招标公告

 

盘山县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及羊圈子盐田改水田土地整理项目—盘山县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标段)(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盘山县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及羊圈子盐田改水田土地整理项目—盘山县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 盘山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盘山县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及羊圈子盐田改水田土地整理项目》项目备案证明 盘县行备(2024)6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盘山县鑫晟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辽宁言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 本项目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盘山县羊圈子镇马丈房村等3个村土地综合整治工程,第二部分为盘山县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具体如下:(1)盘山县羊圈子镇马丈房村等3个村土地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总面积为550.4211公顷,扣除各类不动工面积4.7382公顷后,项目区建设规模为545.6829公顷。整治后种植水田,可新增耕地面积488.4457公顷(7326.69亩),新增耕地率为百分之89.51(新增耕地主要来源于采矿用地)。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设备购置工程。(2)盘山县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分为5个子项,分别是盘山县水利标准农业改造工程、盘山县西三场水利标准农业改造工程、盘山县水利示范农业改造工程、盘山县小型水利建设项目工程、盘山县河道规范化治理工程。1)盘山县水利标准农业改造工程 新建改建建筑物206座,其中泵站24座、水闸40座、农桥112座、涵18座、倒虹吸3座、渡槽9座;节水衬砌干渠23条,总长73255m,支渠衬砌27条,总长40156m。2)盘山县西三场水利标准农业改造工程 灌区渠首工程:拆除重建排灌站3座,改造1座,新建灌溉泵站1座,重建提水泵站3座并各自配备管理房7座。输配水工程:渠道改造总长度32539m,其中干渠(6条)长度22996m,分(3条)长度9273m,明渠100m,暗渠170m。新建、改造共计197座,其中排灌站5座,提水泵站3座,水闸54座(进水闸24座、节制闸8座、涵闸22座),农桥22座、方涵15座、斗渠进排水闸104座,支渠进排水闸9座。3)盘山县水利示范农业改造工程本工程斗渠衬砌4条,长度903米;新建农渠960条,长度316608米;渠道护坡1408米;支渠衬砌1256米。4)盘山县小型水利建设项目工程 本工程沟盘运河7.71km农村段淤、浆砌石护坡;甜水一排总渠道1.8km清淤,浆砌石护坡:沿沟盘运河修建水情观测砼平台4处,分别位于二夹、白家、朱家、三家子等四个村。5)盘山县河道规范化治理工程 ①浑河河道清障 清除套堤3座,清除长度总计9.08km;降低套堤3座,降低长度总计4.52km。②辽河河道清障清除套堤9座,清除长度总计24.82km;降低套堤4座,降低长度总计18.21km;剩余4座保留和维持现状高程。③西沙河河道清障 清除套堤68座,清除长度总计40.43km,降低套堤111座,降低长度总计71.78km。

2.2建设地点: 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羊圈子镇   

2.3招标范围: 浑河河道清除套堤3处,总长度9.08千米;降低套堤3处总长度4.52千米。大棚清理2406.86亩;堤身林木清理3.54亩。

辽河河道清除套堤9处,总长度24.82千米;降低套堤4处总长度18.21千米。鱼塘围堤清理504亩。

西沙河道清除套堤68处,总长度40.43千米;降低套堤111处,总长度71.78千米。大棚清理306.86亩,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为四个标段,兼投兼中  

2.5质量要求: 合格  

2.6计划工期:  2024年9月12号20255月12日;总工期242日历天  

2.7投标保证金(或保函):

2.7.1投标保证金(或保函)金额  80 万元(人民币)。

2.7.2投标保证金(或保函)须在 2024  9  4   16  30 前完成交纳。

2.7.3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交纳方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2.7.4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交纳完成时间以到账时间(或投保完成时间)为准。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7.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交纳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2项目经理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应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市政工程  专业    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3.5其他:1)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人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水利工程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的,请登陆“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公共资源一网交易登陆入口—水利工程交易系统—交易主体注册”,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操作方法详见《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操作手册》( 操作手册下载网站:https://slt.ln.gov.cn/slt/zxpd/tzgg/2023011013315528876/index.shtml)”,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开展全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其他交易平台项目按照各交易平台的要求执行。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5.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  2024    8  14  9   00 分至 2024   8  21  16   30 分止,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盘锦http://202.97.171.175/ “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文件 (网站名称和网址)下载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招标资料。

5.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盘锦市) (网址: http://202.97.171.175/  )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  9  5  9  30 分,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盘锦市)http://202.97.171.175/ (详细地址或指定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递交,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开标时间: 2024  9  5  9  30 分。

6.4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开标。

6.5开标说明:投标人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盘锦市)(网址:  http://202.97.171.175/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6.6其他:       /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8.踏勘现场和招标答疑会

8.1A)招标人定于 2024823日上午1000 (具体时间)在 辽宁言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天成家园B座四单元2401) 招标答疑会地点)召开招标答疑会,交通工具  自备  ,食宿自理,请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 (国家规定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盘山县水利局  ,办公电话 13704272060

11.联系方式

1)招标人:  盘山县鑫晟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盘锦市盘山县          

联系人:    胡女士                  

电话:    18742331222              

传真:            /                    

电子邮件:         /                       

2)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言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          

联系人:     张工                

电话:        0427-3257345            

传真:           /                     

电子邮件:    lnyszb062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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