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德霞浦海上风电场B区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答疑纪要(二)[第(4)次答疑]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8/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宁德霞浦海上风电场B区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答疑纪要

1. 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财务状况根据三年平均负债率、三年平均营业利润率、三年平均净利润三部分情况评分,各部分最高得分为5分,共15分与补充通知(一)说明的总分值20分不符。请复核并明确各部分评分标准

答复:详见答疑纪要(一)

2. 招标文件商务评分表中项目总负责人的得分标准提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及(或)海上设施工作人员海上交通安全技能培训合格证书的增加3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派任项目总负责人)。请明确是否为具有一项证书就可增加3分,即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海上设施工作人员海上交通安全技能培训合格证书的增加3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派任项目总负责人)。

答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及(或)海上设施工作人员海上交通安全技能培训合格证书的增加3分”修改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或海上设施工作人员海上交通安全技能培训合格证书的增加3分”。

3.招标公告2.3计划工期指出:“计划开工时间为202410月,2026年2月28日前完成首批风机并网发电,202610月前完成全部风机并网发电。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工期为准,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开工通知为准”。招标文件其他资料第一卷海上风电场技术标准和要求1.5.3工期目标中要求:(1)海上主体工程开工时间:2024年10月;2)首批风机并网发电时间:2025年11月31日前;3)风机全容量并网时间:2026年10月31日前;4)完工验收时间:2026年11月25日前;批风机并网发电时间不一致。同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要求投标人响应工期日历天数。请明确:(1)首批风机并网发电时间要求;(2)本项目工期具体日历天数。

答复:(1)详见答疑纪要(一);

2)本项目工期共730日历天。

4. 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2.3要求主要投标机型需有投运业绩并提供合同以及并网证明或业主提供投运证明。”目前行业内海上项目招标一般只要求一定功率等级以上的投运业绩,以此证明整机厂家的设计能力和机组的可靠性,并未限定投标机型的投运业绩。招标文件对投标机型投运业绩的要求,过多限制了整机厂家针对该项目推荐最优机型参与投标

请澄清主要投标机型能否通过同平台机型的投运业绩证明以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要求而参与投标。

答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 “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2.3投标机型应提供低电压穿越能力检验报告。”海上机型迭代快,投标机型具备设计认证和型式认证已经充分说明了设备的稳定性,涉网指标主要用于风电场安装完成后的并网。招标文件对投标机型提供低电压穿越能力检验报告的要求,不仅限制了整机厂家针对该项目推荐最优机型参与投标,也不利于公平竞争。

请澄清投标机型能否通过承诺保证在首批风机并网前提供低电压穿越能力检验报告以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要求并参与投标。

答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6.本项目的集电线路电压等级可否采用66kV?

答复:不可以。

7.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管理人员业绩要求均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业主提供的证明材料。与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项目管理人员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合同文本、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文件等材料不符。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答复:以招标公告为准,评分办法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和业主提供的证明材料”修改为“提供合同文本、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文件等材料”。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规定,投标保证金的形为现金(电汇或者银行转账)形式或电子保函。但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保证金章节只给出了现金(电汇或者银行转账)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承诺(格式)及附件: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及招标代理服务费交纳承诺书格式。请明确若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是否只需提供电子保函即可,无需提供投标保证金承诺(格式)及附件: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及招标代理服务费交纳承诺书。

答复:采用电子保函形式需提供电子保函和招标代理服务费交纳承诺书。

1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规定本项目盖章签字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封面及其他注明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需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公章,联合体成员方可加盖电子公章或盖单位公章后的扫描件。请明确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其他资料是否由牵头单位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公章即可。

答复:详见答疑纪要(一)

11.招标公告3.4其他要求(1)若投标人是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需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保函出具方案、权责范围、款项支付与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路径等。

同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方的权利义务;

但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给出的格式内容不包含保函出具方案、权责范围、款项支付与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路径等内容。

请明确投标人可否自行添加段落补充招标公告3.4要求的内容。

答复:详见答疑纪要(一)。

12.招标文件第五章价格清单:2.报价说明2.2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的任何内容不应删除或涂改。”

请明确:计价格式中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工程内容是否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的“宁德霞浦海上风电场B区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基础上增加细化?

答复: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价格清单1.3条”。

13.招标文件第五章价格清单“2.报价说明2.5(3)投标人采购设备(材料)表应按招标人提供的投标人采购设备(材料)表进行填写。招标人采购材料计价表应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人采购材料表进行计算填写,所填写的单价应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采用的相应材料的单价一致。”

请明确:(1)投标人采购设备(材料)表是否为招标文件其他资料“宁德霞浦海上风电场B区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表5.3-3设备及装置性材料采购分项报价表”?

2)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无招标人采购材料计价表。

答复:专用条款已明确发包人不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

14.招标文件第五章价格清单“2.报价说明2.5(5)计日工计价表中人工、材料、机械名称、计量单位和相应数量应按计日工表中相应的内容填写,工程竣工后,计日工工作费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所需费用结算。”

请明确:根据招标文件其他资料“宁德霞浦海上风电场B区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表5.3-7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的“5-4计日工”是否需要报价,如需要,请提供计日工表。

答复:招标工程量清单计日工项已划去,无需报价。

15.招标文件第五章价格清单“3.价格清单3.2招标人关心的主要设备表5.3-2-1 招标人关心的主要设备表”中包含风电机组、35kV海缆、220kV海缆、电气一次设备、电气二次设备、海上升压站等项。

请明确:电气一次设备、电气二次设备是否包含海上升压站部分的电气一次设备、电气二次设备,若包含,是否需要将招标人关心的主要设备表进行调整,对陆上集控中心和海上升压站的电气一次设备、电气二次设备分别报价?

答复电气一次设备、电气二次设备包含海上升压站部分的电气一次设备、电气二次设备对陆上集控中心和海上升压站的电气一次设备、电气二次设备分别报价报价顺序按招标工程量执行

16.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商务评标表中以往类似项目业绩、经验要求近5年内主要投标机型在国内具有投运业绩,总装机容量大于等于200MW,得20分;大于等于100MW且小于200MW,得15分;大于等于50MW且小于100MW,得10分;大于0且小于50MW,得5分;没有业绩该项不得分。”目前国内各风机厂家均采用平台化设计,根据项目的风场条件,以业主利益最大化原则针对设计适宜的风力发电机组。

请澄清投标机型是否可以通过同平台机型的合同业绩证明以满足招标文件对以往类似项目业绩、经验的要求。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其余按招标文件要求。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霞浦闽东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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