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62024102903161085
预算金额12万元
招标联系人-1375857436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浙江省诸暨市职业教育中心关于图书/档案1件的竞价采购 

 项目编号:62024102903161085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超级机构管理员  13758574367 

 报价起止时间:2024-10-29 08:31  -  2024-11-01 11:30 

 采购单位:浙江省诸暨市职业教育中心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知网研学平台;文献查重系统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图书/档案; 知网研学平台;文献查重系统:CNKI4.0;规格:16开本;

次要参数要求:
1册 120000.00 -
 
 买家留言:3套 

 附件: 添加-知网研学和文献查重系统采购要素(初稿20241016)(1).doc
 

 响应附件要求:-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浙江省 绍兴市 诸暨市 暨阳街道 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暨阳街道北二环路81号诸暨市职教中心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质量要求等 一、质量要求: 1.采购产品需全新的符合国家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的原装合格产品。产品未曾开箱使用,包含所有官方原厂配件、保修卡、说明书等。 2.研学平台包含学术期刊、博硕、会议、报纸、年鉴,五大数据库的文献资源,中文学术期刊不低于8000种;基础教育特色期刊不低于1500种;博硕士学位论文不低于600万篇;年鉴不低于5000种;会议论文不低于3万余本;报纸不低于500种。 3.以300位教师计,赋予每位教师每月可阅读文献权益不低于1000篇(博硕士论文和其它文献类型按篇数计,不按页数计)。 4.研学平台须提供不低于5000种期刊官方投稿网址;可根据学科导航筛选,根据核心期刊、官方期刊、CBPT筛选期刊(不低于2000种);提供投稿分析功能;针对文章的题目、摘要、关键词等信息,查找适合文章发表的期刊,提供匹配度,具备CBPT投稿网址和官网投稿网址的刊物,提供直接的投稿入口。 5.提供学科资源包,基于学术大数据,发挥网络协同、聚合效应,实现知识服务。学科专家、学科编辑、研学用户对学科文献进行汇编、点评、导读,经专家审核后,推荐给由大数据技术画像的学习者,优化学习路径与资源,提供知识服务。 二、交货地点与方式: 中标方需在中标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第1次供货完成,后根据学校需要分批供货;交货地点为诸暨市职教中心内,具体位置由学校指定。 三、质保时间 验收合格后免费质保期6年。
售后服务等 四、售后服务 (一)提供Web端、PC端(可兼容Windows/Mac系统)、移动端(可兼容Android/iOS系统,APP和PAD)三端应用服务。 (二)同一账号,多端同步,单个用户可同步桌面端、移动端的10台设备数据。 (三)提供云服务模式,无IP限制。 (四)公司具有驻省专门的市场培训团队辅助,免费为市内教师进行教育信息资源的检索方法、技巧、途径及各项功能培训,并为客户做一般维修、常见故障排除等培训。具体培训安排与最终用户协调确认。在项目服务期内,由用户方组织、协助办理提供上门培训服务。 (五)提供不低于3种的售后服务联系方式. 1. 热线电话服务 (1服务时间:每天8:30—12:00;13:00—17:30 (2响应时间: 1小时。 2. 电子邮件 (1服务时间:每天8:30—12:00;13:00—17:30 (2响应时间: 1小时。 3. 网络 (1服务时间:每天8:30—12:00;13:00—17:30 (2响应时间: 1小时。 五、实质性响应: 1.本项目采购的商品,中标方报价应包含货物、运输、人员工资、税费、保险等本项目实施完成的所有费用。 2.中标方必须按照本次竞价单规定的商品名称、型号、规格等供货。 3.竞价结束后预成交中标方应在24小时内提供样品1份到诸暨市职教中心总务处,待样品验收合格后再确认成交。样品验收不合格或不提供样品则本次竞价作无效处理。 4.中标方必须满足所有本次采购商务要求,否则作竞价无效处理。 5.中标方参加本次竞价,即视为完全了解、明白并同意本次竞价所有要求,一旦发现有虚假响应情况,即使确认成交,也将被取消供货资格。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方责任并向有关部门投诉等。 四、验收与付款: 合同生效及到货后,按照相关质量标准、技术规范要求等,采购人组织人员对货物进行验收。付款分三个年度支付,第一年在验收合格并收到正式发票后2个月内付给合同总价的三分之一,第二、三年相同时间段内收到正式发票后2个月内付给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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