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区法院消防系统维修改造项目设计询价公告
金额
3.37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7/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37万元
招标联系人钱工0553-596830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区法院消防系统维修改造项目设计
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区法院消防系统维修改造项目设计
2、采购方式:网上询价
3、预算金额:33750元
4、最高限价:33750元
5、资金来源:政府性资金
6、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鸠江区法院内。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对区法院原有消防管道及设备进行改造更换、增加室外消防水箱和室外电缆等消防改造工作。项目总投资约75万元。本次招标内容为消防系统维修改造设计及涉及到的其他相关专业设计内容、相应图审工作。需完成项目的设计、图纸审查、施工过程中的后续服务及相关验收手续。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起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止。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完成图审期限为20个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9、采购要求:
9.1严格按照附件合同中的相应条款执行;
9.2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按招标人及使用单位要求完成设计及图纸审查工作。
9.3图审合格后根据建设单位要求的时间提供设计成果(纸质文件:效果图3套,施工图8套,概算2套,图审合格书、设计答复、审查报告各2套;电子文件:电子光盘1份(效果图采用JPG格式、设计说明书采用 WORD 格式、设计图纸采用 CAD(dwg)格式)。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报名企业须具备资质(提供加盖公章的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质。(提供加盖公章的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2.3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五年,承担过一个及以上消防设计或者建筑设计(含消防专项设计)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彩色打印件,其中设计内容、项目规模以合同上列明的为准,若合同无法体现设计内容、项目规模,须提供符合要求的图审合格证并能体现设计内容、项目规模,如合同或图审合格证无法体现施工图设计内容、项目规模,须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9:00至2024年7月25日9: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投标单位以最低价形式报价。
3.1中标选取方式:根据网上报价,以有效投标人报价最低为中标单位。若出现相同的最低报价,选择系统编号最小的最低价。(各投标人投标前必须进行调查了解,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报价应包含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中标后不再另行计费。如有0元报价或异常低价者需提供证明材料来说明其报价的合理性。)
3.2由于系统中无法上传资格审查文件,因此在报名时间截止后的3个工作日内,最低报价单位须提供书面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文件、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人员资格证书文件(项目部所有人员均须是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单位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派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不得为退休返聘人员,其他人员如有退休返聘者提供签订的劳动合同等材料)。所有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在限期内提交至芜湖市鸠江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综合科。到期不能提供上述材料或者提供材料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单位报价不能被认定为有效投标人报价,采购人将从其余报价中从低到高依次替补。
4、付款方式:
4.1施工图审查合格,设计人办理完付款申请手续后,付至相应设计费的70%;工程验收合格且在施工阶段设计配合服务无异议并办理完付款申请手续后三十日内,付至相应设计费的100%。
4.2若因发包人原因该项目停止实施,且未到达付款节点,根据已完成的设计成果,可由发包人、设计人双方另行协商,支付一定的设计费用。
4.3每次付款时,设计人需提供正式合规的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顺延付款且不视为违约。
 
四、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鸠江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北路 715 号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工   电话:0553-5968305
 
设计询价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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