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配套旅客过夜用房项目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配套旅客过夜用房项目设计服务项目已由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广州市发改委授权)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1-440100-04-01-94370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配套旅客过夜用房项目设计服务项目
2.2 工程位置: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和花都区新华街道、花东镇交界处,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第二航站区。
2.3 工程范围:项目主要建设旅客过夜用房工程,属于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的综合交通中心(GTC)上盖建筑,项目规划总计容面积56825.00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60540.0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7502.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3038.00平方米)。
以上数据仅供参考,以正式行政批复为准。
2.4 规划用地文件: / 。
2.5项目批准文件: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1-440100-04-01-943708)。
2.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7 招标内容:
2.7.2.1.工程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土地内相关建筑物、构筑物的有关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建筑电气、总图专业、民航专业设计、精装修设计、智能化专项设计、市政道路接驳、景观设计、幕墙设计、气体灭火及其他特殊工艺设计、全过程BIM技术应用等 。
2.7.2.2.工程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扩初阶段(如需)、技术深化设计阶段(如需)、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
2.7.2.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负责规划用地范围内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调整(含平面设计)、综合管线平衡设计和规划报批、控规调整工作(如需调整控规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现场技术指导、服务与监督、竣工图签审、报建通编制及竣工通编制。范围主要包括:
(1)负责工程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结构、给排水、强电(含永久供电等)、高低压(含10kV外线至变电站的接驳)、通风、空调、消防、幕墙、卫生、环保、安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海绵城市、精装修、市政给排水、景观、路灯、停车场、市政道路接驳、民航专业等工程设计;
(2)负责办理项目的建筑方案报建、初步设计审查备案、深基坑审查(如有)、各专业报建、施工图审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各专项报批报建、工程招标答疑和验收工作;
(3)设计单位除应按设计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外,还应承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交底、材料(产品)选型或考察、工程洽商等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工作,保证设计变更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并按发包人要求准备汇报材料。
(4)设计任务书约定的其它服务内容。
2.7.2.4.BIM技术应用:√本项目采用BIM技术应用:
1、选用平台:√Revit √Navisworks √Bentley Navigator Tekla Structures ArchiCAD OpenPlant Rebro 其他:
2、应用阶段:设计阶段应用 设计施工运营三阶段应用 设计施工运营三阶段应用 √设计与施工联合应用 施工与运维联合应用 其它
2.8工期:
计划开始设计日期:2023年3月1日。
计划完成设计日期:2025年12月31日。
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
2.9 前期服务机构
2.9.1 机构名称: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2.9.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2.10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2.10.1本项目最高投标总价限价为:人民币 1598万元(含BIM技术应用费)。
投标人未按要求总报价或投标报价(含投标总价、设计费)超过上述相应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且对投标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②资质证书: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执行。
(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详见链接:h t t p :// z f c x j s t .g d .g o v . c n / x x g k / w j t z / c o n t e n t / p o s t _ 3 1 3 7 2 2 0 .h t m l )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3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4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1家设计资质单位、1家勘察资质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格式,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由具备相应设计资质且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6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勘察企业信息录入办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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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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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不予合作对象名单且在限制期内(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8投标人不得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 w w w . c r e d i t c h i n a . g o v . c n )查询为准,投标人需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页面并加盖电子印章(未提交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3.9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w w w . g s x t . g o v . c n )查询为准,投标人需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并加盖电子印章;
3.10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 t t p : // z x g k . c o u r t . g o v . c n /)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需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截图并加盖电子印章;
3.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招标公告附件二格式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若投标过程中因故需要终止该项目的招标时,招标人无需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含本日):2023年2月8日00时00分至2023年2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 t t p // w w w . g z g g z y . c 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资格后审方式。
注: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5.3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5.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2月2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 h t t p :// w w w . g z g g z y . c n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6.3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
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09时45分 至 2023年2月28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第1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6.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5开标时间:2023年2月28日10时00分。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第1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 t t p :// w w w . g z g g z y . c n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 t t p : // z b t b . g d . g o v . c 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 t t p :// w w w . c e b p u b s e r v i c e . c o m /)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 h t t p :// w z . g d a i r p o r t . c o m /)、诚E招电子采购平台(网址: h t t p :// w w w . c h e n g e z h a o .c o m )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
8.其他事项
8.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不需要。
8.2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投标人自行通过 h t t p:// m a p s . g o o g l e . c o m 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8.3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8.4 交易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8.5 异议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建设管理部
异议受理电话:020-36067950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
8.6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8.7踏勘现场
时间:不安排统一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地点:不安排统一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
9.1.1名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9.1.2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
9.1.3联系人:黄工
9.1.4电话:020-36067863
9.2 招标代理机构
9.2.1 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9.2.2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
9.2.3 电话(手机)号码:陈保龙 13268385992
9.2.4电子邮箱:gczx_zbywb@163.com
9.2.5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3110910037672227350
9.3 交易服务机构
9.3.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3.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9.3.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00
9.3.4 传真号码:/
9.3.5网址:http://www.gzggzy.cn
9.4 招标管理机构
9.4.1 名称: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和建设局
9.4.2 邮政编码、地址:510013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686号广东广播电视台大楼7楼
9.4.3 电话(手机)号码:020-36069209
9.4.4 传真号码:/
2023年2月7日
招标公告附件一: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投标项目名称: 。
致: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 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招标公告附件二: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监理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监理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监理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监理业务。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如联合体投标人,由联合体牵头方签字、盖章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