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西乡塘区右江流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与乡村振兴产业开发项目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1/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zjt202309-g3-010
预算金额262000万元
招标公司南宁市盛都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吴升宇
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西乡塘区右江流域农村环境综合整 治与乡村振兴产业开发项目采购 | 项目招标编号 | FZJT202309-G3-010 | ||
招标人 | 南宁市盛都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 本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估算额约 26.2 亿元。项目共包含 4 个子项目,分别为右江 流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农村饮水安全及供水项目、现代生态农业综合开发 项目、农村商业综合开发项目等。 | ||||
开标时间 | 2024 年 01 月 25 日 | 开标地点 |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 年 01 月 26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 年 01 月 31 日 | ||
预中标人 | 联合体 | 牵头人: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成员单位: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
中标候 选人情 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 ||
投标报价 | 前期工作咨询费(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 制和评估服务、前置文件编制和评估等)下浮率为 0.02% | ||||
建安工程费(含设备购置)下浮率为 0.02% | |||||
勘察设计费下浮率为 0.02% | |||||
质量标准 | 满足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 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吴升宇 | ||||
勘察负责人 | 戚振中 | ||||
设计负责人 | 陈齐唯 | ||||
施工负责人 | 吴升宇 | ||||
施工技术负责人 | 时磊 | ||||
咨询项目总负责人 | 莫宁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与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 |||
投标报价 | 前期工作咨询费(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 制和评估服务、前置文件编制和评估等)下浮率为 0.04% | ||||
建安工程费(含设备购置)下浮率为 0.05% | |||||
勘察设计费下浮率为 0.01% | |||||
质量标准 | 满足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 范合格标准。 |
理集
40005
项目经理 | 王宇光 | ||||
勘察负责人 | 张红日 | ||||
设计负责人 | 陈法基 | ||||
施工负责人 | 王宇光 | ||||
施工技术负责人 | 徐广华 | ||||
咨询项目总负责人 | 魏先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 限公司联合体 | |||
投标报价 | 前期工作咨询费(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 制和评估服务、前置文件编制和评估等)下浮率为 0.01% | ||||
建安工程费(含设备购置)下浮率为 0.04% | |||||
勘察设计费下浮率为 0.05% | |||||
质量标准 | 满足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 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倪清华 | ||||
勘察负责人 | 刘庆晨 | ||||
设计负责人 | 李德巍 | ||||
施工负责人 | 倪清华 | ||||
施工技术负责人 | 易仁安 | ||||
咨询项目总负责人 | 吴庆润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 的投标人名称、否决 原因及其依据(如 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电子招 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gxdzjypt.ybbid.com/home)、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 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 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 10 日内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西乡塘区发展和改革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3933670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