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
炼铁厂450㎡烧结机台车变更公告
变更说明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由:2022年09月13日10时00分,变更为:2022年09月13日11时00分。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02日
招标编号:0550-2264A032-W02-S04
陕西钢铁集团禹宏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招标机构)受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买方)委托,就其炼铁厂450㎡烧结机台车所需的下列货物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电子投标。
标段编号:0550-2264A032-W02-S04/01
标段名称:炼铁厂450㎡烧结机台车
1.招标货物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和资金来源:
招标货物名称:炼铁厂450㎡烧结机台车
数量:15台
技术规格:
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协议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交货地点和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90天内
3.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https://www.baohuabidding.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可同时提供我公司的招标项目信息(邀请招标除外),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以登录查看。登录后,投标人可在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上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和开标活动。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9月02日08时30分起到2022年09月12日23时59分止。
5.招标文件售价:1,000.00元人民币
招标文件均按标段进行计价出售,投标人成功购标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得退还。
6.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3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成功递交所有电子投标文件。
7.开标方式:一步法
8.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网上开标页面: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本项目开标大厅
9.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境内单位或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提供自2019年1月至2022年6月台车规格1500×5000及以上台车销售业绩或烧结机面积不小于400㎡烧结机配用台车销售业绩3份,业绩以合同扫描件及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为准(合同需体现合同范围、签订时间、首尾页及签字盖章页等)。
3)本项目不接受非制造厂家投标。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search-1.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络查询结果并盖公章。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络查询结果并盖公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1.招标人相关信息:
招标人联系人:李常林
招标人邮箱:
招标人电话:09135182358
12.宝华客服热线:4001800060(投标系统操作及CA证书办理问题咨询)。
欧贝平台热线:400-920-9595(注册、自荐问题咨询)
网上购标方法: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操作指南”。
项目经理:张晓鹏(有关招标项目商务技术等问题可致电项目经理。)
电话:0913-5182461
电子邮件:
业务咨询:
招标机构地址: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龙钢集团公司
邮编:715400
附件: 炼铁厂450㎡烧结机台车-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