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田坝镇先进社区路灯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41.82万元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4/06/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jy-2024-0006号
预算金额41.82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锦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锦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穆工1579558717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2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21
公告正文
田坝镇先进社区路灯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田坝镇先进社区路灯安装项目磋商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贵州锦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德溪新区德溪街道中鼎华城售楼部5楼)(名称及地址)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 7月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1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JY-2024-0006号 
项目名称:田坝镇先进社区路灯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 ¥4182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418200.00元人民币(大写:肆拾壹万捌仟贰佰元整)。
建设内容:田坝镇先进社区路灯安装项目。(详见磋商文件附件3)
采购内容:采购工程量清单等所示的全部内容。
工期: 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完成施工。
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1.2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
D.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书面承诺;
E.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F. 供应商信用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G.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查询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此前三年内没有行贿记录,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H.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I.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事业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行业属于建筑业。
1.2.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 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6月21日09点00分至2024年 6月27日17点00分。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锦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德溪新区德溪街道中鼎华城售楼部5楼)(名称及地址)。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人员,还须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   300元   
1.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7月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项目磋商。
(2)开标地点:贵州锦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德溪新区德溪街道中鼎华城售楼部5楼)
1.5 开启
时间:2024年7月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锦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德溪新区德溪街道中鼎华城售楼部5楼)。
1.6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7 其他补充事宜
1.7.1 投标保证金缴纳: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1.7.2对《磋商文件》提出询问或质疑的时间、方式:
(1)投标人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投标人只能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的方式为通过将质疑函(原件)送达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完全认同磋商文件所有要求。
(2)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在本公告确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之外下载《磋商文件》的,下载时间不作为投标人提出询问或质疑的起始时间,因此而造成投标丧失询问或质疑资格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 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8.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毕节市七星关区田坝镇人民政府
地址:七星关区田坝镇
联系电话: 刘锦  18208579797 
 
1.8.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贵州锦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 
联系方式:15795587177
1.8.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穆工
联系方式:15795587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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