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阳泉市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天地车人一体化融合平台项目的结果公告
网络文件共享策略移动污染源综合监管平台数据中心存储的各类业务数据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监管天地车人一体化融合一体化融合平台B/S模式开发黑烟车抓拍检测档案非道路处罚数据黑名单跨业务综合信息查询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数据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管理功能遥感监测设计模型黑烟车辆审核统计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禁入管理OBD在线量统计机动车排污系统节能新车注册登记检验智能图表组件分布式全文搜索引擎数据项完整度双端荧光灯后处理装置门禁系统机动车检测数据排气监测机动车环境管理综合业务柴油车在线监控管理系统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备案管理部署架构数据传输层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BS架构电热水器企业故障车辆统计车辆和设备绑定面向对象设计技术治理数据服务器监控管理软件重污染天气应急车辆管控子系统车辆检测数据融合分析子系统污染排放趋势分析web服务器分布式部署独立RAID卡台式计算机故障数据油气回收检查黑烟抓拍监控数据计算高压钠灯机械进行检测卸油回气管跨业务综合比对查询统计机械使用备案环保监督管理清洗数据共享及交换技术支持服务开发平台WebServiceOBD设备入网检测记录管理EHCache统计分析数据统计专用制冷空调非道路移动机械超标增删改查安全保障体系油品尿素检查J2EE平台开发超标排放车辆库视频设备综合监管平台软件数据库的集群尾气维修治理Memcached执法监管子系统制冷压缩机对于出现故障和疑似故障的车辆重点监控视频监控遥感监控信息检验机构执法对机械进行入场使用备案各类组件定期检测信息遥测系统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系统编程生活用电器分布式实时文件存储在线监测GIS组件环保产品数据库拆分企业档案资格性检查hadoop数据源移动源数据资源的共享利用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系统业务建模监测信息进行统计黑烟抓怕监测系统程序源代码数据分析引擎GIS地图按M站统计便携式计算机相关性分析预警配置web应用开发架构尾气检测环境数据应急车辆管控系统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子系统系统分析模型燃油报警数据检测检测结果判定柴油车远程在线监控监测点位分析运输能力空调机组交换平台大气污染控制方案的制定与预评估用车大户溯源抽检入户执法检查全文检索环保监测非道路机械信息管理子系统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低排区管理数据安全组件污染特征分析移动污染源执法管理系统一车一档管理系统数据资源层车辆出入台账加油站备案图片资源的存储智能报表监督抽测应用支撑层针式打印机加油枪气液比尿素消耗情况监控遵循国家机动车超标排放数据平台的对接移动源污染感知体系车辆定期检验数据抽取过程进行管理检验机构溯源路检路查黑烟点位统计支持图表导出联动分析移动源环境管理月报海量数据进行近实时的处理输入输出产品系统安全设计数据库设计监测趋势分析液晶显示器数据库系统分布式web服务器部署DPF故障信息检验机构管理黑烟监测自镇流荧光灯入户检查技术架构对全市机动车尾气监测数据进行分析WEB应用开发集成BMC模块水嘴OBD车辆不在线统计信息系统结构化检索转换照明应用服务器可以扩展到上百台服务器氮氧化物排放浓度SCR催化剂罐故障监控历史故障新车检验磋商文件服务柴油车在线监控管理子系统RDS机动车数据中心数据资源目录中小企业制造的服务环检超标统计运行监测点位查询总体架构机动车定期检验实时监控页面缓存分析处理DCU通讯故障监控数据集成日志年检设备与国家机动车超标排放数据平台对接实时收集维修数据数据采集层OBD监测入户抽测车辆信息作备案数据缓存组件预警报警分布式数据存储构架业务流程作业出入场登记管理遥测溯源机械检测管理图片服务器镇流器安装统计环保专网加油气液比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数据质量控制汽车检验数据接收系统应用层故障码技术路线使用备案管理油气回收系统平板式微型计算机使用培训面向对象的设计软件系统黑烟抓拍监测电视设备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场地进行管理监控设备数据库服务器道路机动车排放清单模型便器维修信息车辆结构分析远程在线监控监测性能优化气液比数据监控生产数据库和统计数据库分离重点项目监控机动车排气传感器温度oracle等结构化系统数据源管理网口二维码解密数据展示结合超标排放车辆数据库溯源管理激光打印机油气回收监管子系统污染数据相关机动车数据信息尾气排放监控生成可视化图表数据资源目录集成RAID控制器维护升级OBD安装信息快速采集工具长期不在线小程序非道路移动机械基本信息的申报分布式搜索引擎对机械档案进行管理机动车尾气遥测数据分析系统地图综合分析
金额
156.15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5/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03992022ccs00085
预算金额156.15万元
招标公司阳泉市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
招标联系人冯军辉0353-3039163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昌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白云鹏15535318326
中标公司北京华志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6.1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1403992022CCS00085
二、项目名称: 阳泉市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天地车人一体化融合平台项目
三、成交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服务内容 | 总价(元)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地址 | 成交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天地车人一体化融合平台项目 | “天地车人”一体化融合平台由柴油车在线监控管理子系统、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子系统、油气回收监管子系统、执法监管子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车辆管控子系统、数据融合分析子系统等子系统组成。通过数据中心实现对全市机动车尾气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展示、预警等。“天地车人”一体化融合平台框架完全遵循分层设计理念,包括数据采集层、数据传输层、数据资源层、应用支撑层、系统应用层5个部分组成。 | 1561500(元) | 北京华志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1号楼8层A座9009 | 91110108584470152T |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天地车人一体化融合平台项目 | 阳泉市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天地车人一体化融合平台项目 | “天地车人”一体化融合平台由柴油车在线监控管理子系统、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子系统、油气回收监管子系统、执法监管子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车辆管控子系统、数据融合分析子系统等子系统组成。通过数据中心实现对全市机动车尾气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展示、预警等。“天地车人”一体化融合平台框架完全遵循分层设计理念,包括数据采集层、数据传输层、数据资源层、应用支撑层、系统应用层5个部分组成。 | 详见磋商文件 | 合同签订后20日 | 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侯锦,胡忠平,冯军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原发改价格[2011]534号与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9490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阳泉市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
地 址:阳泉市城区北胜巷2号
项目联系人:冯军辉
项目联系方式:0353-30391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昌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阳泉市桃北中路74号
项目联系人:白云鹏
项目联系方式:15535318326
附件信息:
5.15环保局磋商文件(平台项目).doc5.15环保局磋商文件(平台项目).doc
324K
阳泉市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
\n天地车人一体化融合平台项目
\n竞争性磋商文件
\n项目编号: 1403992022CCS00085
\n采 购 人:阳泉市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
\n代理机构:山西昌盛招标有限公司
\n日 期:二〇二二年五月
\n目 录
\n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1
\n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4
\n第三部分 商务、服务要求28
\n第四部分 评审办法29
\n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59
\n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60
\n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n阳泉市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天地车人一体化融合
\n平台项目磋商公告
\n\n\n\n\n\n项目概况:\n阳泉市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天地车人一体化融合平台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5月2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n |
一、项目基本情况
\n1. 项目编号: 1403992022CCS00085
\n2.项目名称:阳泉市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天地车人一体化融合平台项目
\n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n4.最高限价: 1570000.00元
\n5.采购需求:
\n“天地车人”一体化融合平台由柴油车在线监控管理子系统、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子系统、油气回收监管子系统、执法监管子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车辆管控子系统、数据融合分析子系统等子系统组成。通过数据中心实现对全市机动车尾气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展示、预警等。“天地车人”一体化融合平台框架完全遵循分层设计理念,包括数据采集层、数据传输层、数据资源层、应用支撑层、系统应用层5个部分组成。
\n具体服务范围、内容及要求,详见本磋商文件。
\n6服务期:合同签订后20日
\n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n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n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n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n3.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采购内容。
\n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n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n6.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n7.政府采购其他要求:所采购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残疾人福利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等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n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n1.时间:2022年5月16日00时00分00秒至2022年5月20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
\n2.地点:山西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n3.方式:供应商登录山西政府采购网云平台在线获取采购文件。
\n4.售价:免费获取。
\n四、响应文件提交
\n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
\n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山西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n2、纸质响应文件(应由电子响应文件导出)请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开启现场递交。
\n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n截止时间:2022年5月2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n地点:阳泉市桃北中路74号614室。
\n五、开启(响应文件):
\n时间:2022年5月2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n地点:阳泉市桃北中路74号614室。
\n六、公告期限
\n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n七、其他补充事宜:
\n1、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
\n2、如对本项目有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n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n1.采购人信息
\n采 购 人:阳泉市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
\n联系地址:阳泉市城区北胜巷2号
\n联 系 人:王坤、冯军辉
\n联系电话:18035336000、13513530435
\n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n代理机构:山西昌盛招标有限公司
\n地 址:阳泉市桃北中路74号
\n联系人及电话:白云鹏15535318326
\n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
\n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条款名称\n | \n编列内容\n |
\n1\n | \n采购人\n | \n采 购 人:阳泉市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n联系地址:阳泉市城区北胜巷2号\n联 系 人:王坤、冯军辉\n电 话:18035336000、13513530435\n |
\n2\n | \n采购代理机构\n | \n名 称:山西昌盛招标有限公司\n地 址:阳泉市桃北中路74号\n项目联系人:白云鹏 李营绩\n电 话:15535318326 18635318001\n |
\n3\n | \n项目名称\n | \n阳泉市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天地车人一体化融合平台项目\n |
\n4\n | \n项目需求\n | \n“天地车人”一体化融合平台由柴油车在线监控管理子系统、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子系统、油气回收监管子系统、执法监管子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车辆管控子系统、数据融合分析子系统等子系统组成。通过数据中心实现对全市机动车尾气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展示、预警等。“天地车人”一体化融合平台框架完全遵循分层设计理念,包括数据采集层、数据传输层、数据资源层、应用支撑层、系统应用层5个部分组成。\n |
\n5\n | \n合同履行期限\n(服务期)\n | \n合同签订后20日\n |
\n6\n | \n是否接受联合体\n | \n不接受\n |
\n7\n | \n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n | \n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n*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n*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n*4、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副本;\n*5、供应商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n*6、供应商2020年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n*7、磋商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依法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相应证明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或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如不产生税收,须附相应的零报税报表;\n*8、磋商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缴纳任意一种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n 9.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n10.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n11.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n12.供应商提供的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文件(如有);\n13.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网页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本单位记录的网页截图;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n1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n注:加*的资格证明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磋商开始后补正。\n |
\n8\n | \n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n | \n1、报价函 \n2、供应商企业简况\n3、报价一览表\n4、报价明细表\n5、服务部分\n6、人员配备情况表\n7、主要硬件设备明细表\n8、近三年同类项目合同案例\n9、服务规范响应及偏离表\n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服务材料\n11、本项目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适用)\n12、中小企业声明函及相关证明材料(如适用)\n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n |
\n9\n | \n现场考察和答疑会\n | \n不组织\n |
\n10\n | \n磋商文件澄清和修改的截止时间\n | \n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提出\n |
\n11\n | \n本项目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n | \n预算金额(小写)¥1570000.00元\n注: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否则磋商无效。\n |
\n12\n | \n磋商保证金\n | \n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叁万元整元\n(小写:30000.00元)\n磋商保证金可以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na、电汇(通过银行递交)\nb、支票(适用于同城)\n磋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n磋商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帐户转出。 保证金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入代理公司帐户。磋商供应商应将缴款凭证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以便磋商小组审查(缴款凭证上应注明标包、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以便查退)。\n户 名:山西昌盛招标有限公司\n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泉市分行\n账 号:139206242655\n未按上述要求交纳的视为未提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n退还保证金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n不予退还保证金情形:\n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n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n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n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n(五)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n |
\n13\n | \n磋商有效期\n | \n90日历天(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n |
\n14\n | \n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n | \n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n |
\n15\n | \n响应文件的提交和份数\n | \n1.网上递交:在山西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线上加密递交1份;\n2.现场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3份。纸质响应文件可在正式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已进行了有效的CA电子签章)直接打印。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首先应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并确保现场递交的响应文件与网上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响应文件为准。如果供应商没有按规定网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投标无效,现场响应文件亦不再接收。现场递交的响应文件仅在因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造成无法从网上获取响应文件的情况下启用。\n |
\n16\n | \n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n | \n1.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如果供应商使用某个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加密,需要在磋商开始后使用该数字证书在规定的解密时间进行解密,因供应商原因在规定时间内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n2.现场递交的纸质版响应文件需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不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密封袋上需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联系电话。\n |
\n17\n | \n响应文件递交\n | \n截止时间:2022年5月27日 15时 00分(北京时间)\n地址:登录山西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提交\n |
\n18\n | \n磋商时间及地点\n | \n时间:2022年5月2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n地址:阳泉市桃北中路74号614室\n |
\n19\n | \n磋商小组组成\n | \n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评标专家从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n |
\n20\n | \n评审方法\n | \n综合评分法\n |
\n21\n | \n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n | \n是 磋商小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人。\n |
\n22\n | \n履约担保\n | \n履约担保的形式:按合同约定办理\n履约担保的金额:按合同约定条款办理\n |
\n23\n | \n代理服务费及支付\n | \n参照原发改价格[2011]534号与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服务费\n |
\n24\n | \n政策与法规\n | \n1.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涉及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及其他规定,磋商小组应按规定,优先考虑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n2.依据财库【2011】181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要求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上述所称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货物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n3.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n4.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即在本项目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的情况下,对其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n |
\n25\n | \n注意事项\n | \n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附报价清单。\n2.电子响应文件需按响应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签字。\n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60分钟。\n4.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签到。否则,视为撤回响应文件。\n5.供应商对已上传的电子加密文件(.lenc格式)自行下载解密验证。确保验证解密过程不出现任何错误提示,并成功解密,同时查看响应文件是否完整;重新上传响应文件,应重新验证解密,确保响应文件解密成功和响应文件的完整性。\n6.详细内容参考《山西政府采购政采云电子平台电子化操作规范》。\n7.磋商当天,供应商应检查自己的CA证书是否可正常使用。\n8.磋商当天供应商应提前准备好电脑,按环境配置要求进行电脑配置。\n |
供应商须知
\n一、总 则
\n1. 适用范围
\n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的全过程。
\n2. 定义
\n2.1“服务”指本磋商文件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n2.2“货物”指本磋商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
\n2.3“采购人”指阳泉市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
\n2.4“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n2.5“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
\n2.6“响应”指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并按规定进行磋商的行为。
\n2.7“天”:日历天。
\n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n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n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n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n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n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n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n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n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n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n(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采购内容。
\n(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n(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
\n3.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n4. 磋商费用
\n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n二、磋商文件
\n5. 磋商文件的内容
\n5.1.磋商文件由下列五部分内容组成:
\n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n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
\n第三部分 商务、服务要求
\n第四部分 评审办法
\n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
\n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n5.2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遗漏、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磋商文件2个日历天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n5.3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款、规范、格式和事项要求等内容。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该磋商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n6.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n6.1 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按磋商公告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n6.2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书面及发布磋商公告的网站进行补充公告。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n6.3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5日发出,需要为此调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
\n6.4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n6.5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不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如供应商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采购人对其考察过程中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n6.6 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磋商谈判截止和开始时间,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与磋商的供应商。
\n6.7 磋商小组在磋商中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对响应文件做出实质性变动,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其它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确认。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与磋商的供应商。
\n三、响应文件
\n7. 响应文件编制的原则
\n7.1 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响应文件,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文字回答。
\n7.2 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做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n7.3 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将被拒绝。
\n8. 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n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和资料)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n8.2除另有特殊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n8.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n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n8.4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响应文件,由此引起的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
\n9. 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n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
\n资格证明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指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和能够证明其提供的技术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n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
\n9.2 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不到,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纸质文件装订须采用胶订形式,双面打印,不得采用活页装订,须编排页码。
\n为方便评审,响应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
\n最后报价
\n10.1 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n10.2 供应商应在“最后报价一览表”上标明磋商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电子签章。
\n10.3 “最后报价一览表”上的价格应包括:按照采购需求为完成本采购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项目涉及的服务人员等人工费、项目所需的其它所有费用(如有);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供应商提交的报价中。
\n10.4 供应商所报的各分项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n10.5 本采购项目只能有一个总报价,且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其磋商将被拒绝。
\n11. 磋商保证金
\n11.1 供应商必须于按供应须知前附表的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
\n11.2 磋商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转账方式之一进行交纳。
\n11.3 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采用电汇、转账交纳后,须在汇款/转帐凭单用途栏中重复写明项目名称,否则视为未提交。
\n因银行结算,不可抗力等非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原因造成的磋商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n11.4 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所提交磋商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磋商。
\n11.5 未成交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n11.6 磋商保证金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采购人如果按本须知相关条款的规定延长了响应文件有效期,则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n11.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n(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n(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n(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n(四)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n12.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n12.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磋商,将被拒绝。
\n12.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响应文件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供应商提出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对此要求向采购人作出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要求而不会因此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期的供应商应相应地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响应文件的要求。在延长期内,本须知关于磋商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n13.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n13.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n1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n13.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每一份响应文件的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电子签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电子签章。
\n13.4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
\n(1)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电子签章;
\n(2)供应商对本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必须按照样表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与供应商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加盖电子签章,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n13.5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
\n13.6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n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n14. 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n14.1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以前上传响应文件,否则视为撤回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仅作为辅助评标及存档使用,不作为磋商及开标的依据,当辅助纸质响应文件与电子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
\n14.2纸质响应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供应商应将所有纸质版响应文件装订并密封提交,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不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密封袋上需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联系电话等,补充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单独密封,与响应文件一起提交。
\n14.3 在纸质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
\n项目名称:
\n项目编号:
\n供应商全称:
\n 项目响应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封。
\n14.4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纸质响应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机构对纸质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纸质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n1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n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拒绝接收。
\n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并将该响应文件按照其密封上写明的地址退回或由供应商自行带回。
\n16.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n16.1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经采购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n16.2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要求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署,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人的磋商地点,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响应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磋商时启封”字样。
\n16.3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n16.4 供应商撤回报价的要求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署的书面形式提出,否则不予撤回。
\n17.最后报价的递交
\n17.1 最后报价递交时间: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为不公开报价。
\n17.2 最后报价递交地点:
\n17.2.1.电子最后报价递交及格式要求:
\n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在山西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最后报价文件上传的,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n17.2.2.纸质最后报价无需提供,以上传电子最后报价为准。
\n五、磋商谈判程序和内容
\n18、组建磋商小组
\n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审小组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对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并对3家及以上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n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n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磋商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n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产生。
\n磋商中因评审专家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成员组成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磋商。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作出的磋商意见无效。
\n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磋商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评审资料,依法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原磋商小组所作出的磋商意见无效。
\n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
\n19. 磋商开启
\n19.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开启仪式,采购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n19.2供应商须在网上磋商开启时间前进行电子签到。
\n19.3唱标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报价格、补充说明、修改和撤回响应文件的通知以及采购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n19.4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做唱标记录并在磋商开启后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供应商代表网上签章确认。
\n19.5 供应商不足3家的,该包响应文件不得拆封。采购代理机构应退还供应商,并由供应商授权代表和采购代理机构签字确认。
\n20. 评审阶段
\n20.1磋商小组成员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性审查。审查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
\n20.1.1 资格性检查:由磋商小组成员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n20.1.2 符合性检查:由磋商小组成员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资格性审查合格的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要求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n20.2 在审查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过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n20.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n20.4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经磋商小组成员认定的没有偏离的响应文件。
\n20.4.1偏离系指报价的内容、供货期、服务要求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采购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nA.本文件“供应商须知”中商务,技术部分带*号的未实质上响应;
\nB.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
\nC.磋商有效期不足的;
\nD.“报价一览表”中报价内容等与磋商文件要求不符的;采购技术、服务需求,服务期等不满足磋商文件中的相关要求的;
\nE.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nF.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nG.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n20.4.2偏离不允许在开启后修正。
\n20.4.3响应文件如果未对磋商文件要求做出实质上响应,磋商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报价。
\n20.5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n大写金额和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n供应商须按照上述规定进行修正并书面确认,经确认后的报价对供应商产生约束力。
\n20.6政策性因素评审要求见第二部分第十条规定。
\n20.7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n20.8磋商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之后,应做“评审记录”。
\n20.9响应文件评审结束,未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21、磋商
\n21.1磋商评审小组集中与通过初步评审的每一供应商分别单独进行磋商,内容主要为所供服务的内容、服务期、服务方案、服务承诺等。
\n21.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评审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n21.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评审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n21.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评审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书面澄清和承诺书等),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n21.5磋商评审小组与所有供应商磋商后,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所供技术服务的内容、价格及合同条款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n21.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n22、综合评审
\n22.1最终报价
\n22.1.1磋商结束后,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以线上递交形式进行,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终报价时间内将最终报价同一时间通过线上方式提交给磋商小组。
\n22.1.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采购要求、技术要求等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否则按废标处理。
\n22.1.3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采购要求、技术要求等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n22.1.4如磋商小组成员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成员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成员有权拒绝该响应。
\n22.2综合评审
\n22.2.1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打分,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n22.2.2磋商评审小组将本着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对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以下各方面的综合评审。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所有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每位供应商的最终得分。所有评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评分标准详见第四部分评审办法。
\n22.2.3供应商由磋商评审小组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列。当供应商综合评分相同时,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当供应商综合评分且报价相同时,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排列。
\n23、响应文件的澄清
\n23.1磋商评审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首次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首次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n23.2磋商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首次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n23.3如磋商评审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合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其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投标。
\n24. 确定成交供应商
\n采购人授权磋商评审小组直接确定综合得分最高的为成交供应商。
\n25. 磋商过程保密
\n25.1磋商开始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
\n25.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有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磋商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n26. 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n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磋商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磋商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n六、签订合同
\n27. 成交通知
\n2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n27.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n27.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n28. 采购代理服务费
\n28.1采购代理服务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参照原发改价格[2011]534号与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服务费
\n29. 签订合同
\n29.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如果未按规定及要求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采购人将重新选择后备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为成交供应商。
\n29.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n29.3成交供应商一旦成交,未经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供应商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n29.4违反上述条款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n七、保密和披露
\n30. 保密
\n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n31. 披露
\n31.1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n31.2 在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n八、询问和质疑
\n32. 供应商有权就磋商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n32.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n32.2 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n32.3 供应商认为其磋商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n32.4 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n32.5 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提出质疑的日期、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n32.6 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n32.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
\n(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n(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n(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n(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n(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n(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n(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n(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磋商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磋商,而于磋商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
\n(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n(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n32.8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n32.9 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将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n32.10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投诉。
\n九、违约处罚
\n33.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n(1)在提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n(2)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磋商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n(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
\n(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n(5)成交供应商未按本须知规定交付成交服务费的;
\n(6)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n(7)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n十、政策性因素
\n34.进口货物及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n34.1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投标文件涉及的采购货物及软件服务,未特别标注“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投报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报价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n34.2国家强制产品
\n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n34.3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
\n34.4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n35.依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如果投标人或所提供的货物满足下述要求并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
\n35.1.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
\n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n35.2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
\n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n35.3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
\n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n35.4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n如本项目要求有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应提供投标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
\n第三部分 商务、服务要求
\n一、总体设计
\n1.总体架构
\n“天地车人”一体化融合平台由柴油车在线监控管理子系统、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子系统、油气回收监管子系统、执法监管子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车辆管控子系统、数据融合分析子系统等子系统组成。通过数据中心实现对全市机动车尾气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展示、预警等。“天地车人”一体化融合平台框架完全遵循分层设计理念,包括数据采集层、数据传输层、数据资源层、应用支撑层、系统应用层5个部分组成。总体架构如下:
\n(1)数据采集层
\n数据采集层通过环保专网、数据传输与交换平台,完成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系统、遥测系统、M站、重点用车企业车辆管控、油气回收等数据的及时同步,存储到全市“天地车人”一体化融合平台的数据库中。
\n(2)数据资源层
\n数据资源层作为全市“天地车人”一体化融合平台的数据支撑,采用专业的数据库系统统一存储全市机动车检测数据、遥感监测数据、远程在线监控监测数据、维修信息及其他相关机动车数据信息。
\n(3)应用支撑层
\n应用支撑层包括开发平台和各类组件,支撑“天地车人”一体化融合平台的开发、管理与运行,主要有GIS组件、智能图表组件、数据缓存组件、数据安全组件等。
\n(4)应用层
\n应用层主要是指管理端“天地车人”一体化融合平台实现数据计算、显示、预警、分析等,支撑全市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任务。
\n(5)三大支撑体系
\n 标准规范体系的建设是保障整个系统建设成功实施的软性因素,是各应用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安全可靠运行的前提和基础,本项目按照机动车相关标准规范进行项目建设。
\n安全保障体系保证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通过技术手段实现系统安全可管理、安全可控制的目标,使安全保护策略贯穿到信息系统的各个层面。
\n运维管理体系是系统得以顺利建设和正常运行的必要保证。
\n2.技术要求
\n本项目基于现有的网络、安全环境进行部署,采用 J2EE、BS 架构、GIS、WebService、智能报表、页面缓存等技术,充分考虑“天地车人”一体化融合平台的大数据量,通过分布式 web 服务器部署、分布式数据存储,建设稳定、安全、高效的阳泉市“天地车人”一体化融合平台。
\n(1)采用J2EE、B/S模式开发
\n系统基于J2EE平台开发,各级用户通过浏览器访问业务应用和利用资源。
\n支持web服务器分布式部署。
\n(2)面向服务的体系结构(SOA)
\n为适应后续的能力建设,采用基于面向服务的思想进行业务建模和构架业务流程,系统各功能单元通过定义好的接口进行操作,保证系统的松耦合性,可以最大限度的保证系统开发的可重用性和对后续系统建设的兼容。
\n(3)面向对象设计技术
\n采用面向对象的设计和开发方法,建模和编程。根据用户实际需求进行系统分析,建立系统分析模型和设计模型,确定业务对象的静态关系、状态变化和相互作用关系。
\n★(4)web应用开发架构
\n应用开发实现MVC架构三层架构进行WEB应用开发。
\n页面使用成熟的轻量级开源开发包如jQuery等,使系统有非常好的兼容性适应性,加载速度快,页面尽可能静态化以减少动态数据访问。
\n采用EHCache实现页面缓存。
\n采用Memcached实现数据缓存。
\n采用独立的图片服务器来实现专门的图片资源的存储及请求。
\n ★(5)分布式数据存储的技术
\n数据库拆分
\n把生产数据库和统计数据库分离,对生产数据库采用RDS实现数据库的集群。
\n 采用高效的网络文件共享策略,采用图片服务器来实现页面的图片存储。
\n★(6)ES(ElasticSearch)分布式全文搜索引擎技术
\n分布式的搜索引擎和数据分析引擎:分布式实时文件存储,并将每一个字段都编入索引,使其可以被搜索。
\n实时分析的分布式搜索引擎:全文检索,结构化检索,数据分析。
\n对海量数据进行近实时的处理:可以扩展到上百台服务器,处理PB级别的结构化或非结构化数据。
\n 3. 性能要求
\n系统需满足以下主要性能指标要求:
\n(1)系统稳定性指标要求
\n系统总体可用率>99.7%;
\n数据库应用可用率≥99.8%;
\nWEB 应用可用率≥99.8%(或 7×24小时不间断运行)。
\n(2)响应时间要求
\n系统查看页面最大不超过 3 秒,平均时间在 2~3 秒以内;
\n业务办理页面最大不超过 5 秒,平均时间在 3~5 秒以内;
\n统计页面最大不超过 20 秒,平均在 5~10 秒以内。
\n(3)系统容量指标
\n系统能对 500 个以上用户的数据、状态和应用进行有效管理;
\n系统并发访问用户数量应达到 100以上,允许 5000 用户同时在线;
\n系统支持 TB 级数据存储。
\n二、产品数量及技术规格要求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建设内容\n | \n数量\n | \n需求或性能描述\n |
\n1\n | \n柴油车在线监控管理子系统\n | \n1套\n | \n★1.车辆和设备绑定及管理\n对OBD设备入网进行管理,通过OBD安装信息快速采集工具收集车辆信息,可以对行驶证、车牌、车辆铭牌进行智能识别,并将OBD设备绑定到对应车辆,对绑定设备的车辆和车辆所属组织进行统一管理。\n2.数据接收\n利用国标规定的技术规范、通讯协议和安全性设计,基于GPS、GIS、web服务技术,实现移动排放源点位数据和污染数据实时获取、计算、展示、预警、分析,完成移动源环保监测工作,实现移动源数据资源的共享利用。以可视化列表方式,实时展示OBD设备监测信息。对于出现故障和疑似故障的车辆重点监控。\n 3. 重点项目监控\n对一些重点监测项目进行分析处理和数据展示,对机动车位置和运动信息和MIL灯状态进行监控,实时监控机动车排气传感器温度、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及传感器信息、DPF故障信息、SCR催化剂罐故障监控、DCU通讯故障监控、尿素消耗情况监控、数据项完整度、疑似故障、历史故障、长期不在线等。\n 4.数据统计\n对远程在线设备上传收集到的数据进行科学归纳、对比,从中得出有用结论以帮助各部门进行科学管理,及时发现监测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统计结果可导出Excel、Word等类型文件,并以饼状图、柱状图等几种形式展示。\n包括OBD车辆不在线统计、OBD安装统计、故障车辆统计、企业故障车辆统计、OBD在线量统计。\n★5.相关性分析\n对获取的车辆数据车速、转速、发动机净输出扭矩、发动机燃料流量,以及氮氧化物排放量等数据利用算法进行单因子、多因子相关分析,找出数据之间内部规律、信息的关联性,建立数学模型,分析各个因素对氮氧化物排放的影响。\n |
\n2\n | \n非道路机械信息管理子系统\n | \n1套\n | \n该系统包括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备案管理,第三方检测机构“上门”检测管理,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禁入管理,作业出入场登记管理,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管理,尾气排放监控等功能。\n1.实时监控\n使用GIS地图实时展示全市非道机械的实时位置信息、在线状态、工作状态、低排区等信息,点击地图上的机械,可查看机械的详细信息。\n2.机械登记备案管理\n对机械所有者(企业/个人)信息和机械信息、发动机信息进行登记,录入基本信息和影像资料,提交并通过审核的机械发放环保标志二维码和号牌。\n3.机械检测管理\n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机械进行检测,通过接口或人工录入的方式将检测报告和检测结果保存至平台,生成并打印检测报告。机械所有者也可自行预约检测。\n4.机械使用备案\n对于已经发放环保标识和号牌的机械,可以正常备案使用。可通过使用申请功能备案,选择机械将要入场的工程,批量选择机械和备案机械使用时间。可对工程场地进行管理。\n5.低排区管理\n对辖区内的排放区域进行划定,在地图上进行选区操作,并规定准入机械的排放阶段,非道路机械进入低排放区需要进行备案和监管,违规进入或未备案进入的非道路机械为违规。\n★6.排放清单管理\n可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科学的计算非道路移动机械在某一时间段内施工过程中所排放的CO、VOC、NOx和PM的污染物总量,生成非道路排放清单。\n可利用计算所得的非道路排放清单,通过数学模型计算特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非道路各类型、功率段、排放阶段的移动机械对排放总量的贡献率。\n可对非道路机械排放进行时空连续变化的污染特征分析,按照时间、机械类型、功率段、排放阶段等展示非道路排放清单分布情况,用于大气污染控制方案的制定与预评估。\n7.统计分析\n系统需具备以下统计分析功能以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监管功能:支持对分类、使用情况、使用人、使用分类、污染排放物、故障、违规行为、处罚情况进行分析,生成可视化图表。\n★8.小程序\n提供用于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使用的微信小程序,可实现机械主体个人申报、企业申报,完成机械登记工作。实现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基本信息的申报和对机械档案进行管理、查看;实现对机械进行入场使用备案和使用备案管理、查看;实现对机械进行尾气检测预约和检测记录管理、查看;实现对机械进行执法和执法记录查看、管理;提供二维码解密功能,可通过机械唯一环保标志二维码扫描或机械唯一识别代号对机械进行上述操作。\n |
\n3\n | \n油气回收监管子系统\n | \n1套\n | \n实现各加油站加油枪气液比、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等关键指标的监控以及相应的预警报警功能。\n★1.气液比数据监控\n展示各个加油站的加油气液比数据,可以实时查看各加油站加油情况,监控燃油的流量、流速,油气的流量、流速及浓度,以及气液比等信息。\n2.加油站备案\n展示全市加油站备案信息。\n3.预警配置\n对各加油站的PV正、负向压力值,后处理装置开启、停止压力值进行配置。\n4.环境数据\n实时展示各加油站的油罐压力、液阻压力、油气空间、后处理装置排放浓度和油气温度。\n5.报警数据\n实时展示各加油站的油气液比、密闭性、液阻、油罐压力、油罐零压、后处理装置排放浓度和卸油回气管状态。\n6.故障数据\n实时展示各加油站的监控时间和故障码。\n7.加油枪状态管理\n实时展示各加油站的加油枪开关状态。\n |
\n4\n | \n执法监管子系统\n | \n1套\n | \n系统可对路检和入户抽测、遥测、黑烟车抓拍、OBD超标、非道路移动机械超标及违规行为进行执法处罚,可通过数据接口或导出功能将执法名单报送具备执法权的执法部门,并及时存档返回的执法处罚结果,将执法处罚结果关联到一车一档。\n★1.路检路查\n系统可以快速通过识别车牌照调取本地车辆的档案信息,同时对车辆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判定,系统自动生成检测相关单据和检测报告,通过APP连接打印机进行单据和报告的打印功能。\n2.入户检查\n入户执法检查时可以在APP上查看企业档案信息,调取检查车辆信息,并对车辆进行执法检查 ,同时对车辆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判定,系统自动生成检测相关单据和检测报告,通过APP连接打印机进行单据和报告的打印功能。\n3.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n执法业务人员可以对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场地进行管理,并可以通过地图快速查看各使用场地基本信息和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数量,同时选择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执法检查,同时对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判定,系统自动生成检测相关单据和检测报告,通过APP连接打印机进行单据和报告的打印功能。\n4.新车环保抽检执法\n执法业务人员通过执法APP查看新车执法检查任务,开展对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及排放状况与已信息公开的车型一致性的检查。对检测结果进行上报,同时可以打印相关执法检查单据和报告。\n5.检验机构执法\n执法业务人员通过APP对年检场进行基本要求、年检设备、监控设备、检测档案、检测过程的合规性进行执法检查,并记录执法结果,以及执法过程中相关检查照片。\n★6. 与国家机动车超标排放数据平台对接\n 遵循国家机动车超标排放数据平台的对接规范,对接路检路查、入户检查、遥测处罚、新车检验、机构监督检查、油品尿素检查、油气回收检查、非道路处罚数据。\n |
\n5\n | \n重污染天气应急车辆管控子系统\n | \n1套\n | \n1、通过GIS实时、直观展示运输企业的分布、重污染天气管控下的运行车辆数量、运输能力、违规运输企业、运输车辆等内容。\n2、建立企业档案,记录企业园区基本信息和门禁信息,对属于园区的车辆信息作备案和绑定,可对企业、门禁、车辆备案信息进行增删改查等管理操作。对企业门禁设立视频监控。\n3、通过与门禁系统的数据对接,建立车辆出入台账,掌握企业车辆出行状况。\n4、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管理功能,设置红、橙、黄三级预警级别,每级预警针对不用用车企业设置不同的管控要求,同时配置相应的应急预警措施,包括禁行车辆和限行车辆的种类、排放阶段以及比例。\n★5、可启动/解除预警,当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时,用户可根据预警级别、时间启动对应的预警响应级别。启动预警后系统将自动根据配置规则对禁行车辆出入进行重点监控和预警,违规出入数据集中展示管理。重污染天气结束时,用户解除预警,系统将不再对用企业门禁系统的输出车辆进行限制等。\n6、统计车辆排放、出入、管控、出行情况:对企业拥有车辆、不同排放阶段的车辆、车辆出入情况、车辆管控情况进行统计。\n |
\n6\n | \n数据融合分析子系统\n | \n1套\n | \n★1.数据集成\n可以将与机动车相关业务的系统进行数据集成,通过可视化的方式灵活配置mysql、sqlserver、oracle等结构化系统数据源,还可以配置nosql或hadoop数据源,可以通过图形化拖拽的方式定义数据输入、处理逻辑、输出等任务,无需编码则可以实现对机动车排污系统、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黑烟抓怕监测系统、柴油车在线监测、非道路移动机械、机动车尾气监测与治理子系统、油气回收、执法管理等子系统的数据实时收集、转换、清洗等功能,系统可以对数据抽取过程进行管理,支持灵活定制数据抽取定时任务,实时记录数据集成日志。\n2.数据资源目录\n根据机动车环境管理综合业务相关业务线编制机动车数据中心数据资源目录,实现资源目录的灵活定制,通过资源目录可以方便对数据中心各类业务数据进行检索。\n3.数据质量控制 \n实现对数据中心存储的各类业务数据进行维护与管理,通过配置灵活的检核规则,实现对数据质量的校核,从而及时发现并解决数据质量问题,提升数据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和一致性,从而提升数据的价值。利用分布式搜索引擎,对数据中心海量结构化或非结构化数据进行搜索,能快速、精准、全面定位目标信息。\n4.数据共享及交换\n根据数据资源目录标准展示数据中心各类数据,可以快速定位、查询所需要的数据,查看数据内容,更新频率,获取方式等信息。根据需要提供与市级公安交管、交通运输及省级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交换机动车排气监测数据的双向接口,对不同的数据模块可进行单独授权。对实现市、省、国家三级联网等不同传输情景进行同步规则设置,对车辆信息、尾气监测数据、黑名单等数据进行交换。\n 5. 一车一档管理\n以车辆(或机械)为主题构建一车一档管理系统,可对车辆基本信息、定期检测信息、遥感监控信息、黑烟抓拍监控信息、远程在线监控信息、维修信息等进行关联展示。\n 6. 地图综合分析\n 在GIS地图上实现跨业务综合信息查询及分析功能。通过融合机动车定期检验、遥感监测、黑烟抓拍监测、柴油车远程在线监控、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数据,实现跨业务综合比对查询统计。\n★7. 超标排放车辆库\n系统通过移动源污染感知体系,筛选出全市超标排放的车辆信息并单独建库,建立可进可出的超标排放车辆库。\n现场执法时首先查询被查车辆是否在黑名单库内,如果在,说明车辆是未复检合格,仍上路行驶;\n车辆定期检验时,提示被检测车辆在黑名单库内,将其列为重点检测对象,人工查验检验过程和检验数据;\n黑名单库内的用车大户(企业),作为“双随机”入户执法的重点监管对象,增加“双随机”执法的次数和频次;\n黑名单库内的检验机构,“双随机”入户执法时,增加“双随机”执法的次数和频次,同时影响检验机构信用积分;\n将纳入黑名单库的生产、销售企业或者车型系族作为新车一致性和在用车符合性执法的重点对象;\n★8. 溯源管理\n检验机构溯源:系统能提供检验合格率、首检合格率、复检合格率、出租车检验占比等多种溯源条件,查找出满足条件的检验机构,为环保监管人员对检验机构的管理提供数据支撑。\n遥测溯源:根据遥感超标、黑烟车超标车辆名单,建立车辆检测完成后第一个月内被遥测点监测为超标、第三个月被遥测点监测为超标的车辆名单,系统自动对这些车辆下发短信,要求车辆在指定时间内进行复检或者直接下发违规处罚通知。\n用车大户溯源:结合超标排放车辆数据库与车辆基本信息进行追根溯源,分析出用车清洁程度较低的用车大户,督促相关车主对排放超标车辆进行维修,从而构建清洁车队。\n9.统计分析\n针对机动车检测数据从年份、燃料种类、排放标准、检测方法、预警级别、预警项等多个维度对检测站的数据进行归纳统计,对车辆结构、车辆保有量、不合格车型、检测方法合格率、检测站线预警数量进行统计整理,统计各数据走势和占比。\n针对遥感监测数据支持车型排名统计、环检超标统计、车辆结构分析、监测趋势分析、监测点位分析及超标数据变化情况等数据进行多维度统计。\n针对黑烟抓拍数据可进行黑烟点位统计和黑烟车辆审核统计,支持图表导出。\n针对治理数据对辖区内所有M站的维修数据进行汇总统计,按M站统计、按时间统计和超标车辆统计。 \n★10. 联动分析\n提供跨模块的综合信息查询及分析功能。即机动车定期检验、遥感监测、黑烟抓拍监测、柴油车远程在线监控、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尾气维修治理数据可实现跨业务的综合比对查询统计,一键生成阳泉市移动源环境管理月报。\n阳泉市移动源环境管理月报包括:在用柴油车监督抽测情况、柴油车新车注册登记检验、OBD监测、检验机构管理、遥感与黑烟监测、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监督管理和汽车检验与维修管理,共7个业务部分数据,月报中统计出的表格数据不少于20张汇总表,能覆盖阳泉市移动源各业务系统,对全市移动源监管工作起到重要支撑。\n★11、污染排放趋势分析\n通过构建道路机动车排放清单模型,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科学的计算机动车在某一时间段内和某个区域中所排放的CO、CO2、NOx、HC和PM的污染物总量,生成机动车排放清单。利用计算所得的道路机动车排放清单,通过数学模型计算特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道路机动车各车辆类型、燃料种类、排放阶段的机动车对排放总量的贡献率。对机动车排放进行时空连续变化的污染特征分析,按照时间、车辆类型、燃料种类、排放阶段等展示机动车排放清单分布情况,实现污染排放趋势分析。\n12、机动车尾气排放综合监管及治理“一张图”\n通过大屏的方式在地图上准确展示检测站、遥测站、M站、加油站、OBD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位置信息和运行状态;支持监测点位查询与地图显示;支持显示监测点位基础信息、视频监控信息、交通流量信息、超标车辆信息、流量统计信息。\n可根据数据来源对不同的监测信息进行统计,通过图层切换等方式分别展示,建立领导视窗,可对辖区内的整体监测数据总量、违规总量、排放总量等进行统计和展示,支持按点位、时间、区域进行搜索展示。\n |
\n7\n | \n应用服务器\n | \n1台\n | \n1.外观:机架式\n2.CPU:配置1颗Intel Xeon Silver 4210 2.20GHz 10C/20T\n3.内存:配置64GB DDR4 ECC内存\n4.硬盘:配置2块4TB SATA 企业级硬盘\n5.RAID卡:集成RAID控制器,支持RAID 0,1,10等\n6.其他:2个千兆网口、导轨、550W 1+1冗电\n7.管理:1*IPMI管理网口,集成BMC模块,支持PSMS管理功能,支持IPMI、SOL、KVM OVER IP、虚拟媒体等功能;服务器监控管理软件PUM,同时支持Windos和Linux操作系统,可以实时监控服务器的CPU的利用率,可用物理内存,磁盘空间利用率及网络链路状态等信息,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服务器监控管理软件PPM,支持能耗的实时监测与分析,支持三种模式的能耗控制策略,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n8.质保及服务:3年原厂质保及服务,提供原厂授权及服务承诺\n |
\n8\n | \n数据库服务器\n | \n1台\n | \n1.外观:机架式\n2.CPU:配置2颗Intel Xeon Silver 4210 2.20GHz 10C/20T\n3.内存:配置128GB DDR4 ECC内存\n4.硬盘:配置6块8TB SATA 企业级硬盘\n5.RAID卡:独立RAID卡,支持RAID 0,1,5,10,50,JBOD\n6.其他:2个千兆网口、导轨、550W 1+1冗电\n★7.管理:1*IPMI管理网口,集成BMC模块,支持PSMS管理功能,支持IPMI、SOL、KVM OVER IP、虚拟媒体等功能;服务器监控管理软件PUM,同时支持Windos和Linux操作系统,可以实时监控服务器的CPU的利用率,可用物理内存,磁盘空间利用率及网络链路状态等信息,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服务器监控管理软件PPM,支持能耗的实时监测与分析,支持三种模式的能耗控制策略,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n8.质保及服务:3年原厂质保及服务,提供原厂授权及服务承诺\n |
\n9\n | \n服务器配套显示设备\n | \n1台\n | \n8口KVM/17寸液晶屏/标配8条1.8M连接线缆\n |
\n10\n | \n防火墙\n | \n1台\n | \n1.整机吞吐量最大:3Gbps\n2.并发连接数:150万\n3.每秒新建连接:1万 网络接口:标配6个千兆电口,1个扩展插槽\n4.管理接口:标配1个Console接口、2个USB接口\n5.可选接口:2电、2光、4电、4光、2电、2光\n6.电源:标配单电源\n7.标配IPS模块、应用识别模块、防病毒模块\n★8.支持黑名单,根据报文的源IP地址、掩码进行报文过滤,支持白名单,根据报文的源IP地址、掩码让报文通过(需提供截图证明)\n |
\n11\n | \n交换机\n | \n1台\n | \n1.千兆以太网交换机\n2.端口数量:24口\n3.速度:10/100/1000Base\n |
\n12\n | \n机柜\n | \n1套\n | \n1.标准42U机柜,符合行业标准技术参数;\n2.配置PDU供电模块或PDU插座,满足≥8台双电源服务器供电需求,符合行业标准技术要求。\n |
三、服务要求
\n1、售后服务
\n售后服务方案包含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体系、售后组织机构、质保期内的服务、质保期外的服务、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等内容。
\n(1)“天地车人”一体化融合平台软件版权归采购方所有,从项目全面验收合格日起,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此项目的5年培训及维护升级服务,解决用户在使用系统时发现的各种问题。
\n(2)成交供应商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系统运行过程中如果出现技术故障(如软件故障、配置丢失等),中标供应商应在4小时内排除故障,确保系统恢复正常运行,如12小时内恢复存在困难,由项目负责人书面说明情况,提交解决方案。
\n(3)成交供应商应对采购人开放数据接口、提供数据结构等与对接相关的所有资料,同时负责后续对接工作。
\n (4)配合甲方完善安全等级保护。
\n2、使用培训
\n方案包含培训目标、培训对象、培训任务、培训流程、培训方式、培训计划与组织等内容。应承诺针对系统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提供培训,提供的培训内容主要为系统的日常使用及操作,确保熟练操作。
\n3、工作成果
\n(1)提供“天地车人”一体化融合平台一套,包括柴油车在线监控管理子系统、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子系统、油气回收监管子系统、执法监管子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车辆管控子系统、数据融合分析子系统;
\n(2)文档清单
\n包括:《需求分析报告》、《系统设计说明书》、《开发测试报告》、《部署手册》、《试运行总结报告》、《用户使用手册》和《工作总结报告》等。
\n(3)提供程序源代码,并随着平台的更新完善,及时更新源代码。
\n4、验收标准
\n系统试运行正常,并进行可靠性测试完成后,经中标商申请,采购人同意后,可组织进行系统验收。
\n5、其他
\n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随时准备对评标委员会的询问予以解答。
\n第四部分 评审办法
\n一、政策性评审要求
\n1、投标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n2、采购货物中如含“计算机产品(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产品(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产品、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产品(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产品、视频监控产品、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符合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要求。
\n3、采购货物中含台式计算机的,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台式计算机的性能参数还必须符合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附件中的产品。
\n4、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
\n5、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n6、依据财库【2011】181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要求提供本企业制造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服务,上述所称的服务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服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制造的服务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
\n在本项目中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其磋商报价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n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性优惠条件
\n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即在本项目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的情况下,对其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n8、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n二、磋商程序
\n评标过程将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n1、初步评审(资格性评审及符合性评审)
\n2、磋商记录
\n3、最终报价
\n4、响应文件详细评审
\n三、初步评审
\n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n1、资格性审查:采购人对供应商资格证明和证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条件。
\n资格性检查的内容及标准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内容\n | \n标准\n |
\n1\n | \n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n | \n有效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n |
\n2\n | \n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可不提供)\n | \n有效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n |
\n3\n | \n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副本\n | \n有效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n |
\n4\n | \n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n | \n有效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n |
\n5\n | \n2020年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n | \n有效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n |
\n6\n | \n磋商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依法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相应证明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或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如不产生税收,须附相应的零报税报表\n | \n有效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n |
\n7\n | \n磋商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缴纳任意一种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n | \n有效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n |
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n符合性检查的内容及标准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内容\n | \n标准\n |
\n1\n | \n供应商名称\n | \n与营业执照等证件一致\n |
\n2\n | \n响应函签字盖章\n | \n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n |
\n3\n | \n磋商保证金\n | \n符合磋商文件要求\n |
\n4\n | \n服务期\n | \n符合磋商文件要求\n |
\n5\n | \n报价\n | \n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低于(或等于)最高限价\n |
四、详细评审
\n本次项目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
\n综合评分满分按100分计,供应商的综合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报价部分得分。技术分依据磋商小组所有成员的赋分值计算所得的平均值。所有评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n第一部分:商务、技术和服务评分(磋商小组共同认定)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评审因素\n | \n评分细则(由磋商小组共同认定)\n | \n分值\n |
\n1\n | \n同类案例\n | \n要求必须提供供应商自身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同类系统业绩,以中标通知书、业绩合同、合同对应的进账单为准,每提供一个在投标截止日期三个年度内签署的同类项目合同案例的得1分,最高得10分。(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同一用户的多个合同不重复计算)。\n | \n10\n |
\n2\n | \n企业综合实力\n | \n1.供应商提供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CMMI3级及以上证书、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二级(CS2级)及以上证书、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三级(ITSS3级)及以上证书,完全满足得8分,提供1项得2分。\n2.供应商具有机动车尾气遥测数据分析系统、移动污染源执法管理系统、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系统、柴油车在线监控管理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车辆管控系统、移动污染源综合监管平台软件著作权证书,完全满足得3分,提供1项得0.5分。\n备注: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章。\n | \n11\n |
\n3\n | \n响应文件响应程度\n | \n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和格式编制的得2分,每有1项未按相关格式编制响应文件的扣0.5分(响应文件页码编制混乱、相关格式填写不完整)。\n | \n2\n |
\n4\n | \n总体设计\n | \n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总体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总体架构、技术架构、技术路线、部署架构、性能优化、系统安全设计、数据库设计)。从以下方面进行综合评分:①技术路线成熟②建设思路清晰③层次划分合理④内容完整⑤针对性强。\n完全可以满足得4-5分;基本可以满足得2-3分;不能全部满足得0-1分。\n | \n5\n |
\n5\n | \n主要技术指标\n | \n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主要技术指标的得 20分。完全可以满足得14-20分;基本可以满足得7-13分;不能全部满足得0-6分。\n(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里★项为主要技术指标,非★项为一般性技术指标)。\n | \n20\n |
\n6\n | \n一般性技术指标\n | \n根据提供的一般性技术指标证明材料的详细程度,对一般性技术指标的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一般性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齐全、详尽、有效的为优秀,得10-12分;对比较优秀次之的为良,得6-9分;对比较良次之的为一般,得3-5分;对比较一般次之的为差,得0-2分;未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不得分。\n | \n12\n |
\n7\n | \n应用效果\n | \n投标供应商承建的系统得到生态环境部门和交警部门真实执法应用,对于黑烟车抓拍和路检路查发现的超标车辆进行真实处罚,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标服务地市生态环境部门开具的违法行为证据移交书、交警部门开具的处罚单。包含上述内容完整、真实、全面的证明材料得4分,证明材料不完整或没有内容不得分。\n | \n4\n |
\n8\n | \n组织实施\n | \n对供应商提供的组织实施方案,从以下方面进行综合评分:①内容完整、详细度高②质量保障措施有效合理③进度计划安排科学④各阶段工作安排具体。\n完全可以满足得4-5分;基本可以满足得2-3分;不能全部满足得0-1分。\n | \n5\n |
\n9\n | \n技术团队配置\n | \n项目服务负责人(经理)具有有效期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且同时具有高级系统架构设计师资质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n②团队人员配备合理、分工明确,团队核心成员需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高级系统架构设计师和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满足得3分,否则不得分。\n备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和在供应商近半年的社保缴纳证明。\n | \n8\n |
\n10\n | \n售后服务\n | \n1.对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从以下方面进行综合评分:①售后服务体系健全②服务范围以及故障解决方案合理③响应时间快。\n完全可以满足得4-5分;基本可以满足得2-3分;不能全部满足得0-1分。\n2.供应商获得售后服务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包含移动污染源综合监管平台及相关软件系统),且提供的专业售后服务人员中具有售后服务管理师合格证书、软件评测师、信息安全工程师合格证书,满足得3分,否则不得分。\n | \n8\n |
\n11\n | \n培训\n | \n对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方案,从以下方面进行综合评分:①培训内容完整②培训计划针对性强③组织安排科学合理。\n完全可以满足得4-5分;基本可以满足得2-3分;不能全部满足得0-1分。\n | \n5\n |
第二部分:价格评审
\n\n\n\n\n\n\n\n\n\n\n\n\n序号\n | \n评审项目\n | \n评分标准\n |
\n1\n | \n报价得分\n(满分10分)\n | \n基准价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n供应商报价得分=(基准价/应答人报价)×分值\n |
五、综合排序
\n5.1供应商由磋商评审小组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列。当供应商综合评分相同时,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当供应商综合评分且报价相同时,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排列。
\n5.2成交供应商的确定:磋商小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n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
\n(说明:本合同作为合同的基本格式,不作为最终合同,甲方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的相关条款及内容作进一步的细化和修改。)
\n合同协议书
\n(格式仅供参考,以双方最终协议为准)
\n甲方:
\n乙方:
\n 乙方在 组织的 中为成交单位,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n一、服务范围
\n乙方向甲方提供
\n(具体见服务内容详细要求)
\n二、签约合同价和服务期及服务地点
\n1、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 )
\n2、服务期:
\n3、服务地点:
\n三、乙方责任
\n1、保证所服务内容,符合相关要求;
\n2、严格依据采购文件及相关承诺,保证服务的质量。
\n四、甲方责任
\n甲方对乙方服务质量不满意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并解除本合同。
\n五、违约责任
\n本合同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应全面正确履行,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受损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
\n六、不可抗力
\n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n七、争议解决
\n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n八、合同生效及其他
\n1、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
\n2、本合同一式六份,以中文书写,甲方及相关部门五份,乙方一份。
\n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n九、其他条款
\n1.成交人应按响应文件承诺的服务内容履行,不得随意变动。特殊情况个别需要调整的,须经人书面同意。
\n2.成交人不具备服务能力,不按合同签订的服务期履行,严重影响项目进度和验收的,取消参加下年度投标的资格。
\n十、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n1、磋商文件
\n2、响应文件
\n3、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
\n需方(加盖公章): 供方((加盖公章):
\n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n地 址: 地 址:
\n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n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n传真: 传真:
\n签订日期:
\n签约地址:
\n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n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须知
\n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规定的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由于响应文件的混乱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n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n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n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n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n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n (项目名称)项目
\n项目编号:
\n响 应 文 件
\n供应商全称: (加盖单位公章)
\n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n 年 月 日
\n资 格 证 明 文 件
\n目 录
\n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n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n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n4、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副本(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n5、供应商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n6、供应商2020年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n7、磋商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依法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相应证明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或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如不产生税收,须附相应的零报税报表(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n8、磋商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缴纳任意一种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n9.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n10.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
\n11.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n12.供应商提供的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文件(如有)(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n13. “信用中国”查询本单位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相关主体记录的网页截图;
\n1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n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供应商名称\n | \n | ||||
\n注册地址\n | \n | \n邮政编码\n | \n | ||
\n联系方式\n | \n联系人\n | \n | \n电 话\n | \n | |
\n联系方式\n | \n传 真\n | \n | \n网 址\n | \n | |
\n组织结构\n | \n | ||||
\n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n | \n姓 名\n | \n | \n电 话\n | \n | |
\n成立时间\n | \n | ||||
\n营业执照号\n | \n | ||||
\n注册资金\n | \n | ||||
\n开户银行\n | \n | ||||
\n账号\n | \n | ||||
\n经营范围\n | \n | ||||
\n备注\n | \n |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n单位名称:
\n单位性质:
\n地 址:
\n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n经营期限:
\n姓 名: 性 别:
\n年 龄: 职 务:
\n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n特此证明。
\n(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n供应商(公章):
\n日期: 年 月 日
\n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n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住址)的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n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n(附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n供应商(公章):
\n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n日期: 年 月 日
\n4.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副本(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n5.供应商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n6.供应商2020年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n7. 供应商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依法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相应证明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或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如不产生税收,须附相应的零报税报表(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n8、供应商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缴纳任意一种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n9、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函
\n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函
\n (采购人):
\n本供应商现参与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n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n特此声明
\n供应商: (公章)
\n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n日 期: 年 月 日
\n10.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n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n (采购人):
\n本供应商现参与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果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经届满。
\n若发现我方存在上述问题,愿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处罚,采购人有权取消我方的磋商及成交资格,且我方将无条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
\n特此声明
\n供应商: (盖章)
\n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n日 期: 年 月 日
\n11.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函
\n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函
\n (采购人):
\n为维护本次采购工作的正常秩序,本公司特郑重承诺如下:
\n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磋商文件》的规定,规范本公司的投标行为,保证做到合法投标、正当竞争、廉洁经营。
\n二、本公司保证在本次采购工作中做到:
\n1.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陪标,损害贵单位的合法权益;
\n2.不与用户串通投标,损害学校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n3.不以向用户、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
\n4.不利用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谋取中标;
\n5.保证不以其他任何方式扰乱本次招标工作;
\n6.保证严格遵守招标会议纪律。
\n三、我公司承诺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如有违反以上第二条中的行为,同意贵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之规定上报省级主管部门给予进入不良信誉记录、扣除保证金等惩罚,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完全接受。
\n供应商: (公章)
\n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n日 期: 年 月 日
\n12.供应商提供的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文件(如有)(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n13. “信用中国”查询本单位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相关主体记录的网页截图;
\n1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n商 务、 技 术 文 件
\n目 录
\n1、报价函
\n2、供应商企业简况
\n3、报价一览表
\n4、报价明细表如有(格式自定)
\n5、服务部分
\n6、人员配备情况表
\n7、主要硬件设备明细表
\n8、近三年同类项目合同案例
\n9、服务规范响应及偏离表
\n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服务材料
\n11、本项目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适用)
\n12、中小企业声明函及相关证明材料(如适用)
\n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n1.报 价 函
\n致: (采购人)
\n (供应商全称)授权 (供应商代表姓名)
\n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服务期 ,并对此项目进行磋商。
\n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的有效期 个日历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n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n3、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线上递交的电子版、纸质版、最后报价表等。
\n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报价详见最后报价表。
\n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n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n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服务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n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
\n9、如果在磋商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n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n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n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n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提供相应服务。
\n14、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n所有有关本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n地址: 邮编:
\n电话: 传真:
\n供应商代表姓名:
\n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 (办公) (移动)
\nE-mail:
\n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n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n日 期:
\n注:本次报价以响应文件中的方案进行首次报价。
\n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磋商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从而导致该磋商被拒绝。
\n2.供应商企业简况
\n格式自拟
\n3.报价一览表
\n项目名称:
\n项目编号:
\n 单位:元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服务内容\n | \n数量\n | \n单价\n | \n总价\n | \n服务期\n | \n备注\n |
\n1\n | \n | \n | \n | \n | \n | \n |
\n2\n | \n | \n | \n | \n | \n | \n |
\n3\n | \n | \n | \n | \n | \n | \n |
\n....\n | \n.......\n | \n | \n | \n | \n | \n |
\n合计:\n | \n | \n | \n | \n | \n | |
\n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n ¥(小写): \n | ||||||
\n注:以上报价含服务费及税金等全部费用。\n |
供应商(公章):
\n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签字):
\n日期: 年 月 日
\n4、报价明细表(如有)
\n格式自定
\n5.服务部分
\n1、人员及设备配置情况
\n2、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
\n3、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总体服务方案
\n4、服务承诺
\n6、人员配备情况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姓名\n | \n年龄\n | \n专业\n | \n备注\n |
\n序号\n | \n姓名\n | \n年龄\n | \n专业\n | \n备注\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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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注:后附执业人员证件。
\n 7、 主要硬件设备明细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仪器设备名称\n | \n数量\n | \n用途\n | \n备注\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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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注:后附证明材料。
\n8、近三年同类项目合同案例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项目名称\n | \n项目时间\n | \n采购人单位\n | \n合同金额\n | \n验收情况\n | \n备注\n |
\n1\n | \n | \n | \n | \n | \n | \n |
\n2\n | \n | \n | \n | \n | \n | \n |
\n3\n | \n | \n | \n | \n | \n | \n |
\n4\n | \n | \n | \n | \n | \n | \n |
\n5\n | \n | \n | \n | \n | \n | \n |
\n6\n | \n | \n | \n | \n | \n | \n |
\n7\n | \n | \n | \n | \n | \n | \n |
\n8\n | \n | \n | \n | \n | \n | \n |
\n9\n | \n | \n | \n | \n | \n | \n |
\n10\n | \n | \n | \n | \n | \n | \n |
\n11\n | \n | \n | \n | \n | \n | \n |
\n12\n | \n | \n | \n | \n | \n | \n |
\n13\n | \n | \n | \n | \n | \n | \n |
\n14\n | \n | \n | \n | \n | \n | \n |
\n15\n | \n | \n | \n | \n | \n | \n |
注:后附合同协议书。
\n 9.服务规范响应及偏离表
\n项目名称:
\n项目编号: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内容\n | \n磋商文件服务\n规范、要求\n | \n响应文件\n对应规范\n | \n偏离情况\n | \n备注\n |
\n1\n | \n | \n | \n | \n | \n |
\n2\n | \n | \n | \n | \n | \n |
\n3\n | \n | \n | \n | \n | \n |
\n4\n | \n | \n | \n | \n | \n |
\n5\n | \n | \n | \n | \n | \n |
\n6\n | \n | \n | \n | \n | \n |
\n7\n | \n | \n | \n | \n | \n |
\n....\n | \n | \n | \n | \n | \n |
供应商(公章):
\n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n日期: 年 月 日
\n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服务材料
\n11.本项目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n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汇总表(如适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产品名称\n | \n制造商\n | \n产品\n型号\n | \n节能产品\n | \n环境认证证书编号\n | |
\n序号\n | \n产品名称\n | \n制造商\n | \n产品\n型号\n | \n是否属于强制采购产品\n | \n节能认证\n证书号\n | \n环境认证证书编号\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说明:
\n1.本表只填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或环保产品的投标产品,无相应产品的本表可以不填。
\n2.本表后附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可。
\n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均以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有效期 内的内容为准,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可。
\n供应商(公章):
\n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n日期: 年 月 日
\n12.中小企业声明函及相关证明材料(如适用)
\n格式一:适用供应商自身为生产企业或制造厂家情况
\n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n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n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n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n供应商(公章):
\n日期: 年 月 日
\n注:相关证明材料附后
\n格式二:适用供应商为代理商情况
\n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代理产品的生产企业或制造厂家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代理产品的生产企业或制造厂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n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代理产品的生产企业或制造厂家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n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n3、后附生产企业或制造厂家小微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自定,内容须齐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总额、上年度营业收入、从业人员数量,并注明对其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n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n供应商(公章):
\n日期: 年 月 日
\n注:相关证明材料附后
\n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n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n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n供应商(公章):
\n日期: 年 月 日
\n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n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750号1幢张江科学之门模力社区606-607室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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