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83.00元
招标联系人房洁
招标代理机构华建工程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振华0512-6522786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4
公告正文
Report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原絮棉机械厂地块幼儿园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标段勘察设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原絮棉机械厂地块幼儿园项目已由姑苏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姑苏发投【2021】8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城投资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城投资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建工程咨询(苏州)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原絮棉机械厂地块幼儿园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标段)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相门路16号

    2.2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7163.6平方米。建筑面积16500㎡,主要建设内容为幼儿园主体建筑、附房、广场、景观、绿化等。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万元)
工期
(日历天)
E3205010304029144001001
原絮棉机械厂地块幼儿园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原絮棉机械厂地块幼儿园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183.40
50

    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质)。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通过单(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一、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2)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5年的。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三、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含气体灭火、高压细水雾(若有))、基坑支护、暖通、强电(含地方高压变配电设计工作)、弱电、智能化、人防、内装饰、外装饰(含幕墙及泛光照明)、标识标牌、室外道路、围墙、景观、绿化、海绵城市、管线综合、抗震支架、钢结构、绿色二星建筑、停车场交通组织及地坪工程设计、电梯工程设计、装配式工程设计、导视设计、节能设计、方案设计阶段的工程估算编制、初步设计阶段的概算编制等},以及项目后续设计配合服务(项目报建、审查、审批、审图、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提供与本项目自来水、供电、燃气、雨污水、通讯等社会公用事业专项设计的配合服务。四、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含调整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在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参与施工现场设计服务。五、备注:1、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2、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 号)加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管理的规定,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建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3、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按苏住建建[2019]50号文规定的投标人失信行为作为投标人风险点在报告中注明;4、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采用单因素法确定中标单位;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7、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设计补偿费:未中标的第二中标候选人给予0.3万元的经济补偿费,第三中标候选人给予0.2万元的经济补偿费,其余未中标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招标人支付经济补偿费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无偿使用和处置其未中标方案,凡参与投标的单位即视为对此补偿办法及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属约定接受无异议;8、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自筹 100%。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3月31日00:002023年04月07日23:59:59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24日 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城投资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华建工程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姑苏区盘胥路903号
地 址:
苏州市吴中西路87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房洁
联 系 人:
杨振华、黄彩欣
电 话:
0512-69338312
电 话:
0512-65227868
传 真:
传 真:
0512-65221885-804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54697570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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