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年1月24日
采购合同编号:张财采计[2023]000108号-1
采购人(全称):张家界市农业农村局本级(甲方)
供应商(全称):华铁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张家界特色农产品品牌创建传媒广告营销(沪宁高铁列车全身广告)
2、采购计划编号:张财采计[2023]000108号
3、项目内容:张家界特色农产品品牌创建传媒广告营销(沪宁高铁列车全身广告)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李先生
6、联系电话:13974496551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528000
大写:壹佰伍拾贰万捌仟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4、付款方式: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01月24日,完成日期:2024年10月23日。总日历天数:273天。
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张家界市农业农村局
验收方式:详见合同复印件
验收标准:详见合同复印件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01-15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01月15日
合同订立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李先生
电 话:13974496551
传 真:
地 址: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路立明
委托代理人:何洗礼
电 话:010-65618899
传 真: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大桥支行
账 号:110060665018010015115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