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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e350901090210025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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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宁德市晖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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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下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答疑纪要[第(1)次答疑]

发布时间:2023-11-09 18:0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门下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

答疑纪要一

致各投标人:

现就《门下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的有关事宜回复如下:

问题1在招标文件第16页中的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或同时具备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根据该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建设规模要求: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涉及重复,只要满足其一即可。在招标文件中要求: 1:同时具有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且该项目招标文件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所以该资质条件是否要求设置过高,存在为福建省环保设计院有限公司单位设置门槛,排除其他意向投标单位

问题2:关于招标编号为E3509010902100255001的门下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或同时具备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该项目若是按环境工程,则属于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但根据资质管理办法,市政设计资质同样可以承接,按照市政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此项目属于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条件应是或的关系,不需要同时具备,现招标文件要求同时具备这两项资质,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为此我方提出:扩大招标影响力与提升公平性,发挥招标实质性作用,使得具有专业实力且满足资质的投标人参与投标并制作优秀的投标方案供招标人选择。应将投标人资质要求修改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问题3:本项目规模为新建门下污水处理厂项目,总规模按5万m3 /d控制,分两期建设,本次一期主体设计规模为0.5万m3/d,二期工程主体设计规模暂定为4.5万m3/d规模扩容,未来结合服务片区生产运营情况若需要调整二期建设规模则申报再分期建设有关审批手续。 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2007年修订版)附件6-7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中附表2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规模划分表和附件3-17市政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均可承接5万m3 /d的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不需要同时具备,资质具有其中有一个即可承接本项目。 另根据门下污水处理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一期的建筑面积为1695㎡,加上二期的建筑,可能突破5000㎡。 建议资质要求修改为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答复:本项目的资质设定符合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不调整,理由如下:

1)本项目包含建筑工程,同时根据可研报告中污水量预测结果,本项目主要处理工业废水的门下污水处理厂总规模为5万m3/d,大量的工业废水,如果直排水体,必将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因此,结合本项目工程实际情况和“建市[2007]86号-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设置了与项目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根据“附件3-17 市政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序号2项-排水工程-处理厂-中型(4-8万m3/d),设置了与之相适应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由于本项目不属于该表序号10项“环境卫生工程(含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类别中的项目,所以不设置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资质;根据“附表2 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规模划分表”序号2项-水污染防治工程-工业废水治理-大型(废水量:≥5000吨/日),设置了与之相适应的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由于本项目不属于该表序号3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类别中的项目,所以不设置“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资质;根据“附件3-21-1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序号1-项一般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小型:≤5000㎡)、建筑高度(小型:≤24m)等工程指标,设置了与之相适应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不存在重复设置的问题。

理由:根据资质管理办法规定“①取得排水工程和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环境工程专项资质”中“水污染防治工程”和“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相应级别的工程设计业务。②取得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中“水污染防治工程”和“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市政行业资质中“排水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相应级别的工程设计业务。”①须同时取得排水工程和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资质,才可以承接“环境工程专项资质”中“水污染防治工程”相应级别的工程设计业务。②须同时取得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中“水污染防治工程”和“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资质的企业才可以承接市政行业资质中“排水工程”相应级别的工程设计业务。

由于本项目不属于“附件3-17 市政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序号10项“环境卫生工程(含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类别中的项目和“附表2 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规模划分表”序号3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类别中的项目,所以资质设定不存在重复设置的情况。

3)根据上述资质管理办法规定并结合本项目工程实际情况现补充如下:在本项目投标中①若投标人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和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则可以等同于具备“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②若投标人同时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中“水污染防治工程”和“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资质,则可以等同于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与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宁德东侨国有资产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德市晖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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