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云南省公安厅水上巡逻总队2024年度船艇备品备件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46.49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0/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532300-2024-0042-0101
预算金额46.49万元
招标联系人薛警官0871-63053927
招标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于天霞0871-63105612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7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云南省公安厅水上巡逻总队2024年度船艇备品备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询价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H-532300-2024-0042-0101
项目名称:云南省公安厅水上巡逻总队2024年度船艇备品备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464908.00元
最高限价:464908.00元
采购需求:完成云南省公安厅水上巡逻总队2024年度船艇备品备件采购项目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质保期:6个月。
交货地点: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曼弄枫傍山二路6号。
交货方式:乙方应于交货、安装时间届满前将货物运输至交货地点、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至今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对于成立不满一年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注:对于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同时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注:成立未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相关纳税证明或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提供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询价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注:成立未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相关社保缴纳证明或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严重失信主体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②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分优惠政策: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供应商,在投标报价评分时给予投标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评分。②监狱企业优惠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④《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规定:政府采购属于节能(环保标志)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环保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环保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提供书面声明)。
5.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竞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1、现场获取:供应商应携带下列资料购买询价文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
2、邮件获取:(1)邮件主题:XX公司(报名公司全称)报名资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2)邮件附件:a、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签字盖章扫描件);c、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扫描件);d、报名公司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按照序号a-d顺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并发送至邮箱253852864@qq.com。在公告规定报名时间段内,将报名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后,由代理公司在收到报名资料当日内进行资料审核并回复,请潜在供应商收到报名资料审核合格回复邮件后再进行文件费用支付,文件费用支付时请备注项目简写和公司名称,以免无法核对报名信息。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当日已邮件方式向报名成功的潜在供应商发送询价文件。
售价:2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0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公安厅水上巡逻总队
地    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曼弄枫傍山二路6号
联系方式:0871-63053927
联 系 人:薛警官、赵警官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
联系方式:0871-631056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天霞
电   话:15808846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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