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浙江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石化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废水处理配套工程全过程咨询
金额
10858.81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8/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3304820630005158
预算金额10858.81万元
招标联系人岳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女士0573-8527255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0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浙江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石化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废水处理配套工程全过程咨询(项目名称)
A3304820630005158001001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浙江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石化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废水处理配套工程全过程咨询(项目名称);全省统一赋码:2303-330482-04-01-147475;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平发改独山港投[2023]4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专项债(资金来源),项目业主为平湖市独山港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嘉兴市独山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A3304820630005158 ;总投资:10858.81万元,招标估算价:142万元。
2.1 建设地点:位于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石化产业园。
2.2 建筑规模:此项目为化工园区内工业废水处理配套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废水管网:结合园区总体布局和企业的排放需求,将园区企业分为卫星能源区块(含平湖石化、众力、艾迪科等)、独山能源区块、南面企业区块和北面企业区块,分别设置1#、2#、3#和4#共4条废水总管线,管径为DN400-DN600,合计总长度约21.1㎞。废水管网附属设施:废水管道考虑架空敷设,常规段为地上管墩敷设,穿越道路采用防渗沟敷设;在管网上设置连通线和切断阀、排泥阀、排泥井、排气阀等;在企业支管并管的位置设置流量计和切断阀,建安投资约为9274.49万元。
2.3招标范围:
本工程全过程咨询包括工程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即跟踪审计)等,具体服务范围及内容如下:
(1)工程施工监理:
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包含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管、环境保护监管等)等阶段的相关工程监理服务等工作。
(2)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跟踪审计):配合招标人进行项目造价控制与管理;负责审核工程进度款,并提出付款建议书;对工程变更引起的造价问题进行审核;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配合财务决算编制审核等相关工作;配合投资控制方案并实施(不含结算审核)。
2.4 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始,至本项目24个月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2.5 质量目标:
工程施工监理服务目标:严控安全事故并确保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通过。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跟踪审计)服务目标:审核工作准确,误差率控制在合同约定范围内。
2.6标段划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2 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投标人相关信息已录入嘉兴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3.4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监理单位资质的投标人,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个,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拟派。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6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收款单位: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账号:362376545212;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平湖支行;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网银(超级网银除外)、保险电子保函、银行电子保函;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8日9时00分。
3.7 其他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应具备开展相应专业咨询服务的管理机构和人员。
(3)对本招标项目的全过程咨询人员的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建造师),且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2)监理分项负责人(总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3)造价分项负责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监理分项负责人、造价分项负责人不可兼任。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确定合格投标人;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9月8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phmain/,下同)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8日9时00 分,地点为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4会议室(平湖市新华南路与池海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代理公司提前半小时接标。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phmain/及其它相关媒体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嘉兴市独山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平湖市独山港镇 地 址:平湖市漕兑路13号总商会大厦D幢22楼
联 系 人:岳先生 联 系 人:朱女士
电 话:0573-85808831 电 话: 0573-85272555
邮 箱: 邮 箱:2856978863@qq.com
 
9. 行政监督部门(盖章):平湖市建设局
10. 备注:
(1)本项目招标人将在公示期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情况,如投标人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查询范围:自2020年 7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2)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形式的,各投标人通过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投标保证电子保函专栏进行在线办理,登录网址为 http://ggzy.pinghu.gov.cn/index/index.html?type=3客服电话:400-153-8889、400-857-6077。
(3)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9-2013)要求,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如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一个或二个在监工程的,都须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的资料原件(加盖原建设单位公章)附于资格后审资料中,格式自定;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视为原建设单位不同意该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均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总监项目锁定状态不得大于2个项目。 如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项目总监资格)有在监工程且已变更的,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变更证明。变更证明须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变更证明和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可同一份资料)均须附于资格后审资料中,格式自定;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视为该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未变更。
(4)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将对项目负责人(总监)在建项目承接情况进行查询,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承接项目过多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项目负责人(总监)在建项目承接情况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5)本项目业主单位为平湖市独山港镇人民政府,招标人、项目实施单位为嘉兴市独山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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