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电脑办公及网络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CG2007J1-183-WF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定标时间:
公告时间:
成交人 |
成交 分标 |
成交金额 (元) |
采购单位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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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洛泽科技有限公司 |
A1 |
308,090.00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龙建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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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天择智能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A2 |
76,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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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腾达通科技有限公司 |
A3 |
14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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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聚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A4 |
18,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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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日上电子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
B |
179,800.00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闫雅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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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众义联冷气有限公司 |
C |
36,750.00 |
广西幼儿师范学校 蒙志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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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泽科工贸有限公司 |
D |
76,000.00 |
柳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李惠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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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合世科贸有限责任公司 |
E |
100,000.00 |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蓝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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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芯安科技有限公司 |
F1 |
71,600.00 |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 周永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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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汇通科技有限公司 |
F2 |
98,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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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凯秀隆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F3 |
130,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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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A5分标待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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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 专家 |
李葵葵、欧阳、黄玉梅、杨小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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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包宇杏 |
电话:5309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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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如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投诉。
2、投诉电话:
(1)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0771-5309286
(2)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0771-5331810
3、为了使您的质疑或投诉得到答复,您递交的质疑或投诉书请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质疑或投诉书不按以上要求提供准确的信息,将有会被视为无效投诉的可能。对无效投诉,本中心恕不予答复和受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