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2024-2026年度食堂食材及粮油副食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2024-2026年度食堂食材及粮油副食配送服务项目,招标编号:ZJZT-2024-11589,招标人为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采购内容: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2024-2026年度食堂食材及粮油副食配送服务项目,配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蔬菜类、荤菜类、水产类、水果类、干货、粮、油、米、面、调味品等。
1.2 项目预估金额:人民币陆佰万元整(600万元)(不含税);
1.3 项目实施地点:市本部大楼、传输局、江北区、海曙区、鄞州区、鄞东、高新区;
1.4 标包划分及中标人数量及配送区域划分详见下表:
标包 | 配送范围 | 中标人数量 | 中标份额 | 不含税预估金额 (万元) |
1 | 江北区(含本部大楼) | 1名 | 100% | 140 |
2 | 海曙区(含传输局) | 1名 | 100% | 115 |
3 | 鄞州区(含鄞东、高新区) | 1名 | 100% | 345 |
注:本项目不限投限中,每个投标人只能中标1个标包不得兼中其他标包,如多个标包综合得分排名均为第一名,将根据中标意愿优先顺序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将对中标单位进行月度考核,如中标单位半年内存在2次考核得分低于80分,将实行替补制度(替补规则为标包1中标人替补标包3、标包2中标人替补标包1、标包3中标人替补标包2)。
1.5报价方式:折扣率(%)报价,本项目无需报出具体供应食堂原材料价格;采用当地市场零售价(基准价)进行浮动率报价。
1.5.1食堂食材基准价格按照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波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公布的“菜篮子民生食品价格监测”的宁波菜市场平均价作为基准价;未在“菜篮子民生食品价格监测”中列明的,按照“超市民生食品价格监测”的宁波超市平均价作为基准价。未在上述列明的,由招标人相关部门和中标人成立采价组,对上述未列明的各类原材料、货物食品的价格进行采集后协商确定作为基准价(采集方式由招标人决定,中标人须积极配合)。
1.5.2粮油副食当地市场零售价指:
(1)大米、面粉、食用油、干货类等参照三江超市商品会员价:
(2)调味品的当地市场零售价:以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菜篮子民生商品价格监测中最新一期的超市民生商品价格监测中的“调味品”的定价作为基础(超市特价优惠商品除外);如果没有参照三江超市商品会员价,如果再没有,协商为准。
1.5.3投标下浮率有效报价范围:
(1)肉类:7%(含)-12%(含);
(2)水产类:5%(含)-10%(含);
(3)蔬菜类:20%(含)-25%(含);
(4)冷鲜禽类、冷冻食品类:10%(含)-15%(含);
(5)豆制品类、禽蛋类、水果类、其他农副产品类:7%(含)-12%(含);
(6)干货类、调味品:7%(含)至-12%(含);
(7)粮油类:3%(含)至-10%(含)。
1.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7本项目与中标人签署框架合同。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依《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且未载明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新鲜水果除外),许可范围至少包括初级食用农产品销售或预包装食品或散装食品销售资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3投标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1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4月29日至2024年05月0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凡有意参加者可登录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jzt.chinaccsscm.cn(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请直接登录系统(入口为“供应商登录”)进行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先注册(入口为“用户注册”-“供应商注册”,机构类型选择“其他组织”,税号填写完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文件下载)。注册免费,登录系统后可下载操作手册。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经招标人审核、注册成功的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截止后,供应商将不能购买招标文件,即不能参加此次招标活动,将无法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5电子标书费发票(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生成后将由项目经理将发票下载链接推送至报名联系人邮箱及手机(短信形式),请各投标人授权代表注意查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波市江北区桃渡路116号四楼小会议室。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jzt.chinaccsscm.cn)及中国通服采招门户网(https://szyc.chinaccs.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桃渡路116号
邮 编:315020
联 系 人:周强 1330574345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河东路215号
邮编:310014
联系人:贾宝国/汪弘博
电话:18067267664/15204050808
电子邮件:wanghongbo.gyl@chinaccs.cn
招标人: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