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海市宝山工业园区排水管网整治工程招标代理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51.64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11/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xc2023-261
预算金额51.64万元
招标公司上海市宝山区给排水管理所
招标联系人杨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槿超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沈夏豪021-6678251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上海槿超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宝山区给排水管理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现对上海市宝山工业园区排水管网整治工程招标代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相关供应商进行报价。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上海市宝山工业园区排水管网整治工程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2、 项目编号:NXC2023-261
3、 最高限价:51.64万元(超出此价,评审时将被作为无效标)
4、 采购内容:监理、施工工程建设全过程的招标代理工作以及相关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等,含编写招标策划、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放招标文件、答疑、编写发放招标答疑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相关招标资料整理和备案,协助业主签发中标通知书,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签订等业务,并包括招标文件等所有资料的复印、装订等一切所发生的内容。
5、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完成采购需求中所有服务内容。
6、 项目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供应商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其他资质要求:
4.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响应。
4.4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
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2)本单位最新信用记录查询报告(查询报告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3)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加盖公章、法人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以上报名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2、报名审核及谈判文件发售:
(1)报名审核及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1月15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4:00),投标报名单位携带需提交的资料,前来购买谈判文件(事前需联系),过时不候。
(2)地点:宝山区牡丹江路290弄12号5楼。
(3)谈判文件工本费:每本1000元,售后不退。
注: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谈判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谈判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16日上午10时00分
地点:宝山区牡丹江路290弄12号5楼
供应商应当在要求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拒收。
五、谈判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地点:宝山区牡丹江路290弄12号5楼
六、联系方法:
采 购 人:上海市宝山区给排水管理所
地 址:上海市宝山区淞滨路28号
电话号码:021-56787663
传真号码:021-56787663
联 系 人:杨老师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槿超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宝山区牡丹江路290弄12号5楼
电话号码:021-66782513
传真号码:021-66782513
联 系 人:沈夏豪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上海市宝山工业园区排水管网整治工程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2、 项目编号:NXC2023-261
3、 最高限价:51.64万元(超出此价,评审时将被作为无效标)
4、 采购内容:监理、施工工程建设全过程的招标代理工作以及相关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等,含编写招标策划、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放招标文件、答疑、编写发放招标答疑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相关招标资料整理和备案,协助业主签发中标通知书,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签订等业务,并包括招标文件等所有资料的复印、装订等一切所发生的内容。
5、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完成采购需求中所有服务内容。
6、 项目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供应商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其他资质要求:
4.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响应。
4.4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
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2)本单位最新信用记录查询报告(查询报告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3)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加盖公章、法人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以上报名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2、报名审核及谈判文件发售:
(1)报名审核及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1月15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4:00),投标报名单位携带需提交的资料,前来购买谈判文件(事前需联系),过时不候。
(2)地点:宝山区牡丹江路290弄12号5楼。
(3)谈判文件工本费:每本1000元,售后不退。
注: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谈判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谈判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16日上午10时00分
地点:宝山区牡丹江路290弄12号5楼
供应商应当在要求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拒收。
五、谈判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地点:宝山区牡丹江路290弄12号5楼
六、联系方法:
采 购 人:上海市宝山区给排水管理所
地 址:上海市宝山区淞滨路28号
电话号码:021-56787663
传真号码:021-56787663
联 系 人:杨老师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槿超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宝山区牡丹江路290弄12号5楼
电话号码:021-66782513
传真号码:021-66782513
联 系 人:沈夏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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