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新闸拆建工程增补完善项目安全监测设施采购与安装调试(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沭新闸拆建工程增补完善项目已经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建〔2023〕12号文)批准,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省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江苏省沭新闸拆建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安全监测设施采购与安装调试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沭阳县境内
2.2项目概况:
沭新闸位于新开河入新沂河交叉口处的新沂河北大堤上,是沭新干渠渠首工程。沭新闸拆建工程初步设计批复内容已基本实施完成,拟利用工程结余资金和预备费增做增补完善工程。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安全监测设备采购与安装调试,包括上下游河道水位、过闸流量、水平和垂直位移、上下游河床冲淤、闸门应力、伸缩缝(结构缝)等监测设施:
序号 | 安全监测设备采购与安装调试内容 | 单位 | 数量 |
1 | GNSS监测站测站 | 个 | 5 |
2 | 机器视觉测量 | 项 | 1 |
3 | 超声波水位计 | 套 | 2 |
4 | 泥水界面仪 | 套 | 2 |
5 | 固定式水平水下ADCP(流量自动监测仪) | 套 | 1 |
6 | 振弦式测缝计 | 套 | 8 |
7 | 闸门应力监测 | 项 | 1 |
8 | 铺设线缆 | 处 | 7 |
9 | 巡检 | 项 | 1 |
10 | 无动力测量船 | 套 | 1 |
11 | 移动式ADCP | 套 | 1 |
2.4本合同项目工期(含安装):40天(具体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以买方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或生产商。
(2)业绩要求: / 。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5)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12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26日10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信用等级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其它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社会保险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含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在本单位的2023年1月至今至少连续3个月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
8.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为C=0.6×A+0.4×B
其中:C—评标基准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A—最高投标限价;
B—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数≤5时,取其算术平均值;②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数>5时,取剔除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最高投标限价:120.84万元(含3%备用金),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综合评估法,详见7.5。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赋分标准
序号 | 赋分项目 | 赋 分 依 据 | 赋分值 |
1 | 投标报价 |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30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100%以上的,每高1%,在30分基础上扣1分; 100%以下的,每低1%,在30分的基础上扣0.5分; 最低得分为零分。 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四舍五入”, 最低得分为0分。 | 30分 |
2 | 业绩 | 2018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以来已完成类似项目,项目合同金额≥50万元的每提供一个项目合同得3分,本项最多得9分。需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如有)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9分 |
3 | 企业证书 | 同时具有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大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缺少或者不提供不得分。(须提供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大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原件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2分 |
赋分合计 | 41分 |
技术部分赋分表
序号 | 赋分项目 | 赋 分 依 据 | 赋分值 |
1 | 技术响应 | 设备各项技术指标如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对应的功能设置和技术指标得满分45分;每有一项打★的指标项负偏离的扣3分,其它非标记指标项负偏离的扣1分,扣完为止,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内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如厂家参照证明函),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评审时,可不予认可。 | 45分 |
2 | 投标文件完整和规范性 | 根据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及响应招标文件情况打分,文件完整得5分,文件较为完整得3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 5分 |
3 | 售后服务 |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功能及方案完全匹配采购人需求的,得3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2分;不能完全满足需求、性能有缺陷得1分,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方案不得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在货源保障、人员及技术保障、进度计划、运输保障、设备安装调试、系统测试等方面有明确的响应,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得2分,一般的得1.5分,较差的得1分; 投标人能在后续售后服务中无偿提供与本项投标的无动力测量船、ADCP、GNSS的备用设备计1分,不提供不得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保期和保修期内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维保频次和项目、易损件更换、技术援助及故障解决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较优得3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 | 9分 |
赋分合计 | 59分 |
8.其他内容:无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沭新闸拆建工程建设处
地址:淮安市开发区深圳路8号
联系人:刘俊青
电话:0517—83561024
联系电话:1301658336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戴春霞、王珊珊、沈醉云
电话:025-86338384、86338794
传真:025-86338777 邮编: 210019
电子邮件:16814613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