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醴陵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醴陵市渌江产业中心3~15层二次消防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采购项目名称:醴陵市渌江产业中心3~15层二次消防改造工程
委托代理编号:HNTF-LL-202108
采购项目预算:2632817.00元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 包名/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要求 | 采购预算 | 工期 |
1 | 工程类 | 醴陵市渌江产业中心3~15层二次消防改造工程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 2632817.00元 | 90日历天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启用的条款以“■”标注。)
(1)□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企业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2)□优先采购: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企业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3)■价格评审优惠: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 拒绝 (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3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4)近 3 年内,供应商在参加采购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质(注册专业:机电工程专业)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有效期内),无在建项目。拟任本项目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拟任本项目施工员须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上述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购买了社保的在职人员,且无在建项目。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1年11月11日起至 2021 年11月17日,每日上午 8:30到 12:00,下午 15:00 时到 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五、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醴陵市左权路148号中国银行11楼)
六、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在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时,供应商应提交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证明文件的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原件复印件一份。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七、开标时间:2021 年 12月 03日(星期五 )15时00分 (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醴陵市左权路148号中国银行11楼)
九、疑问及质疑:
投标人对企业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醴陵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醴陵市醴陵大道
联系人:张鹏煜
电话:13974180088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醴陵市左权路148号
联系人:王伟
电话:0731-23658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