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乡市坝塘镇人民政府:坝塘镇垃圾中转站运营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5/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具体内容
1、保障设备正常运行,保证不造成垃圾积压。
2、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工作部署和工作奖评。
3、将垃圾转运至宁乡市仁和垃圾填埋场。
4、需负责垃圾站周边卫生清洁工作,保证垃圾站干净整洁。
5、垃圾压缩设备的维修维护、保养(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及要求保养)。
6、配套污水清运。
二、相关标准:
对投标单位的基本要求
1、成交人在承包期间内不得将项目转包他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若确实需要更换的需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承包期满后应服从组织安排。
2、抓好安全工作,督促工作人员佩戴安全标志,遵守交通法规,安全作业。如发生事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人承担。
3、人工工资必须符合本地区城市最低工资标准要求,对所聘用的工作人员须按照劳动法的要求及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及购买相关的保险。其他福利待遇,按劳动用工的相关标准执行。工资、福利及递增调整费用由成交人支付。
4、成交人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检查,对采购人提出的合理意见必须及时作出有效响应,如对采购提出的合理意见不予理会的,采购人有权停止支付服务费,直至成交人有效响应为止。
5、成交人应积极认真处理所聘人员在工作中发生纠纷和责任事故。
6、制定相应考核与奖惩措施,确保工人在上班时间在岗在职,合同用工,按绩分配,落实所聘人员合法权益。
三、技术规格:
采购人职责和义务
1、按时支付运营费用,保障成交单位的正常运行。
2、监督劳动用工、工资发放,维护所聘人员合法权益,协调好各方关系。
3、必须是无毒无害的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和建筑垃圾不得进入垃圾中转站。
4、督促所有垃圾清运员有序的将垃圾倾倒在垃圾站压缩设备里压缩,否则乙方有权拒收垃圾。
5、在督查考核中发现乙方不胜任工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规定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付款方法
付款人:宁乡市坝塘镇人民政府
付款方式:国库集中支付,中标后乙方根据采购需求和合同要求,按宁乡市坝塘镇人民政府的报帐制度,准备好相应资料,经甲方相关负责人验收签字盖章后方可支付。依据按先作业后付款的方式按月支付(具体以合同为准)。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实施费用和不可预见的费用,垃圾压缩设备维修维护、保养(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及要求保养)所需的人工及材料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踏勘费用自理,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五、服务标准:
垃圾清运管理及处罚
1、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度,及时与市环卫局对接,保证中转站垃圾当日转运无积压,如检查发现垃圾当日没有及时转运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支付时从合同款中扣除。
2、场内消杀工作。严格做到每天至少消杀一次,另视垃圾产量及垃圾成份等具体情况适当增加消杀次数,尽量减少苍蝇密度;如实施不到位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支付时从合同款中扣除。
3、中转站管理人员按每天对中转站的转情况进行记录,供采购人管理和核查,如实施不到位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支付时从合同款中扣除。
4、合同签订之日起,如成交供应商连续三个月每月罚款金额超过3000元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三年内不得参与本单位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相关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验收标准:
验收:
本项目采用简易方式进行验收,按服务标准对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和实施奖惩。
七、其他要求:
服务期限及范围:
1、服务期限:2年
2、服务范围:宁乡市坝塘镇坝塘片区及南田坪片区两个垃圾压缩站所在村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具体内容
1、保障设备正常运行,保证不造成垃圾积压。
2、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工作部署和工作奖评。
3、将垃圾转运至宁乡市仁和垃圾填埋场。
4、需负责垃圾站周边卫生清洁工作,保证垃圾站干净整洁。
5、垃圾压缩设备的维修维护、保养(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及要求保养)。
6、配套污水清运。
二、相关标准:
对投标单位的基本要求
1、成交人在承包期间内不得将项目转包他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若确实需要更换的需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承包期满后应服从组织安排。
2、抓好安全工作,督促工作人员佩戴安全标志,遵守交通法规,安全作业。如发生事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人承担。
3、人工工资必须符合本地区城市最低工资标准要求,对所聘用的工作人员须按照劳动法的要求及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及购买相关的保险。其他福利待遇,按劳动用工的相关标准执行。工资、福利及递增调整费用由成交人支付。
4、成交人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检查,对采购人提出的合理意见必须及时作出有效响应,如对采购提出的合理意见不予理会的,采购人有权停止支付服务费,直至成交人有效响应为止。
5、成交人应积极认真处理所聘人员在工作中发生纠纷和责任事故。
6、制定相应考核与奖惩措施,确保工人在上班时间在岗在职,合同用工,按绩分配,落实所聘人员合法权益。
三、技术规格:
采购人职责和义务
1、按时支付运营费用,保障成交单位的正常运行。
2、监督劳动用工、工资发放,维护所聘人员合法权益,协调好各方关系。
3、必须是无毒无害的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和建筑垃圾不得进入垃圾中转站。
4、督促所有垃圾清运员有序的将垃圾倾倒在垃圾站压缩设备里压缩,否则乙方有权拒收垃圾。
5、在督查考核中发现乙方不胜任工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规定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付款方法
付款人:宁乡市坝塘镇人民政府
付款方式:国库集中支付,中标后乙方根据采购需求和合同要求,按宁乡市坝塘镇人民政府的报帐制度,准备好相应资料,经甲方相关负责人验收签字盖章后方可支付。依据按先作业后付款的方式按月支付(具体以合同为准)。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实施费用和不可预见的费用,垃圾压缩设备维修维护、保养(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及要求保养)所需的人工及材料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踏勘费用自理,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五、服务标准:
垃圾清运管理及处罚
1、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度,及时与市环卫局对接,保证中转站垃圾当日转运无积压,如检查发现垃圾当日没有及时转运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支付时从合同款中扣除。
2、场内消杀工作。严格做到每天至少消杀一次,另视垃圾产量及垃圾成份等具体情况适当增加消杀次数,尽量减少苍蝇密度;如实施不到位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支付时从合同款中扣除。
3、中转站管理人员按每天对中转站的转情况进行记录,供采购人管理和核查,如实施不到位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支付时从合同款中扣除。
4、合同签订之日起,如成交供应商连续三个月每月罚款金额超过3000元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三年内不得参与本单位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相关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验收标准:
验收:
本项目采用简易方式进行验收,按服务标准对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和实施奖惩。
七、其他要求:
服务期限及范围:
1、服务期限:2年
2、服务范围:宁乡市坝塘镇坝塘片区及南田坪片区两个垃圾压缩站所在村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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