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徐丰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用地报批项目
金额
263.2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5/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徐丰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用地报批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徐丰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用地报批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徐丰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用地报批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徐丰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是徐州市重大基础设施和城建重点工程建设计划的重要内容,也是徐州路网体系“二环十一射一联”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起自三环北路南岗立交,沿现状S322老路向北,终于京台高速北侧约440米处,全长9.72公里,拟用地总面积76.7903公顷,涉及泉山区、铜山区、港务区和鼓楼区,标准断面为主线双向6车道,宽26.21m,辅道为双向6车道,宽51m,为一级公路设计标准。项目已列入市城建重点工程计划,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需履行征地报批工作。
2.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XFKSL-YDBP标段。
2.2.2 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为按照国家、省市现行法律法规完成本项目用地手续所有工作及相关服务,最终取得省人民政府关于本项目的用地批复,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勘测定界
收集资料:收集项目红线,用地范围内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及土地登记中的权属证明等相关材料;
编制报告:按照《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编制勘测定界报告;
成果提交:提交勘测定界报告。
2、征地风险评估
(1)收集资料:收集用地勘测定界报告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已取得的批复文件等资料;
(2)编制报告: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当前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0〕442号)文件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3)成果提交: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取得专家论证意见,并取得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审备案表。
3、地质灾害评估报告
收集资料:收集项目红线、项目可研报告、项目总平面布置图等资料;
编制报告:根据《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编制《地质灾害评估报告》;
成果提交: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取得专家论证意见。
4、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批
(1)收集资料:收集建设项目批准文件、被占用或者被征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等资料;
(2)编制报告:根据2023年度建设计划和目标要求,依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规定编制《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
(3)成果提交:按照省林业厅要求,编制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取得林地审核同意书。
5、压覆矿产资源查询
收集资料:收集项目红线,项目可研报告、项目总平面布置图、查询范围的地理坐标等资料;
材料准备: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组织编制、逐级上报压覆矿查询材料;
成果提交:取得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查询函。
6、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储量分割登记备案
(1)收集资料:收集项目红线,项目可研报告、项目总平面布置图、查询范围的地理坐标等资料;
(2)编制报告: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江苏省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国土资规发[2013]4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开展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和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储量分割工作,并编制评估报告和分割报告;
(3)成果提交:编制评估报告和分割报告,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审查、备案后,取得省自然资源厅同意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批复。
7、用地组卷报批服务
(1)收集资料:收集项目红线,项目可研报告、项目总平面布置图等资料;
(2)组卷报批:
1)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当前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0〕442号)文件组织征地调查、人员安置等征地前期工作,并按照要求组卷上报至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徐州市政府、省自然资源厅以及相应的联席审查厅局,逐级上报用地报批材料;
2)征地的现场宣传、调查等具体工作;用地报批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征收土地申请书及其他有关资料或图件的准备、制作和组织工作;
3)配合完成用地范围内现状调查、权属确认、争议协调,协助签订各项补偿协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后,负责收集汇总、分析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意见,并提出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建议;
4)了解掌握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的实施情况,包括对被征地人员的生活安置、劳动力的生产安置和安置补助费使用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和建议;
5)协助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妥善处理与用地单位、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之间发生的问题;
6)向用地单位、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宣传和提供与征地有关的法律、法规,负责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3)成果提交:取得省人民政府关于本项目的用地批复批文。
2.3工作周期:
(1)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现场勘测及各评估报告的编制,并提交成果性文件初稿;
(2)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完成用地组卷报批工作,并获得省人民政府关于该项目的用地批复文件;
(3)实际工作周期可能会发生调整,受托人应服从发包人的统一工作安排。
2.4本标段投资额约为263.22万元(具体金额以财评批复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投标人具有江苏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机构评价推荐证书一级资质;
3.1.2 投标人业绩条件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交/竣工日期为准)以来,完成过一个一级公路及以上公路工程的用地报批服务项目。
3.1.3 投标人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服务类)(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或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告(或公布)的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暂定A处理;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在“信用交通?江苏”网站中被列入“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1)资格条件: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业绩条件:
2020年1月1日(以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交/竣工日期为准)以来,至少承担过一任一级公路及以上公路工程的用地报批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3 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 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附件1)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3.5关于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职务认定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人员业绩信息的“职务”一栏备案内容为准,“职务详述”一栏中备案的内容评标时不予认定。如“投标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项目职务”为“一般人员(****)”的,评标时只作为“一般人员”认定,括号中的职务不予认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由投标人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行下载。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门户网站、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徐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徐州市泉山区王陵路68号
联 系 人:李坤
招标代理: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泉山区金山花园北门公建5号楼
联 系 人:于海霞、王聪
电 话:0516-83961233
E - mail:529186066@qq.com
8. 其它
8.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8.2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进行,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3本标段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开始时间2023年5月24日17时00分,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截止时间2023年5月31 日17时00分。本标段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9时30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于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27开标室(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公开开标,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解密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10时00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4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原件在2023年6月14日9时00分至9时30分(投标件上传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递交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门(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联系人:王聪;联系电话:17712017599。
8.5开标活动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全过程向所有投标人网络直播,请投标人在开标前提前下载腾讯会议客户端(电脑PC端、安卓系统、IOS系统均可),并进入远程会议。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3年5月24日
1. 招标条件
徐丰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用地报批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徐丰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用地报批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徐丰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是徐州市重大基础设施和城建重点工程建设计划的重要内容,也是徐州路网体系“二环十一射一联”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起自三环北路南岗立交,沿现状S322老路向北,终于京台高速北侧约440米处,全长9.72公里,拟用地总面积76.7903公顷,涉及泉山区、铜山区、港务区和鼓楼区,标准断面为主线双向6车道,宽26.21m,辅道为双向6车道,宽51m,为一级公路设计标准。项目已列入市城建重点工程计划,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需履行征地报批工作。
2.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XFKSL-YDBP标段。
2.2.2 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为按照国家、省市现行法律法规完成本项目用地手续所有工作及相关服务,最终取得省人民政府关于本项目的用地批复,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勘测定界
收集资料:收集项目红线,用地范围内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及土地登记中的权属证明等相关材料;
编制报告:按照《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编制勘测定界报告;
成果提交:提交勘测定界报告。
2、征地风险评估
(1)收集资料:收集用地勘测定界报告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已取得的批复文件等资料;
(2)编制报告: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当前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0〕442号)文件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3)成果提交: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取得专家论证意见,并取得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审备案表。
3、地质灾害评估报告
收集资料:收集项目红线、项目可研报告、项目总平面布置图等资料;
编制报告:根据《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编制《地质灾害评估报告》;
成果提交: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取得专家论证意见。
4、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批
(1)收集资料:收集建设项目批准文件、被占用或者被征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等资料;
(2)编制报告:根据2023年度建设计划和目标要求,依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规定编制《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
(3)成果提交:按照省林业厅要求,编制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取得林地审核同意书。
5、压覆矿产资源查询
收集资料:收集项目红线,项目可研报告、项目总平面布置图、查询范围的地理坐标等资料;
材料准备: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组织编制、逐级上报压覆矿查询材料;
成果提交:取得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查询函。
6、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储量分割登记备案
(1)收集资料:收集项目红线,项目可研报告、项目总平面布置图、查询范围的地理坐标等资料;
(2)编制报告: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江苏省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国土资规发[2013]4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开展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和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储量分割工作,并编制评估报告和分割报告;
(3)成果提交:编制评估报告和分割报告,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审查、备案后,取得省自然资源厅同意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批复。
7、用地组卷报批服务
(1)收集资料:收集项目红线,项目可研报告、项目总平面布置图等资料;
(2)组卷报批:
1)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当前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0〕442号)文件组织征地调查、人员安置等征地前期工作,并按照要求组卷上报至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徐州市政府、省自然资源厅以及相应的联席审查厅局,逐级上报用地报批材料;
2)征地的现场宣传、调查等具体工作;用地报批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征收土地申请书及其他有关资料或图件的准备、制作和组织工作;
3)配合完成用地范围内现状调查、权属确认、争议协调,协助签订各项补偿协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后,负责收集汇总、分析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意见,并提出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建议;
4)了解掌握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的实施情况,包括对被征地人员的生活安置、劳动力的生产安置和安置补助费使用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和建议;
5)协助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妥善处理与用地单位、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之间发生的问题;
6)向用地单位、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宣传和提供与征地有关的法律、法规,负责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3)成果提交:取得省人民政府关于本项目的用地批复批文。
2.3工作周期:
(1)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现场勘测及各评估报告的编制,并提交成果性文件初稿;
(2)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完成用地组卷报批工作,并获得省人民政府关于该项目的用地批复文件;
(3)实际工作周期可能会发生调整,受托人应服从发包人的统一工作安排。
2.4本标段投资额约为263.22万元(具体金额以财评批复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投标人具有江苏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机构评价推荐证书一级资质;
3.1.2 投标人业绩条件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交/竣工日期为准)以来,完成过一个一级公路及以上公路工程的用地报批服务项目。
3.1.3 投标人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服务类)(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或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告(或公布)的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暂定A处理;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在“信用交通?江苏”网站中被列入“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1)资格条件: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业绩条件:
2020年1月1日(以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交/竣工日期为准)以来,至少承担过一任一级公路及以上公路工程的用地报批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3 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 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附件1)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3.5关于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职务认定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人员业绩信息的“职务”一栏备案内容为准,“职务详述”一栏中备案的内容评标时不予认定。如“投标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项目职务”为“一般人员(****)”的,评标时只作为“一般人员”认定,括号中的职务不予认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由投标人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行下载。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门户网站、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徐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徐州市泉山区王陵路68号
联 系 人:李坤
招标代理: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泉山区金山花园北门公建5号楼
联 系 人:于海霞、王聪
电 话:0516-83961233
E - mail:529186066@qq.com
8. 其它
8.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8.2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进行,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3本标段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开始时间2023年5月24日17时00分,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截止时间2023年5月31 日17时00分。本标段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9时30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于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27开标室(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公开开标,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解密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10时00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4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原件在2023年6月14日9时00分至9时30分(投标件上传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递交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门(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联系人:王聪;联系电话:17712017599。
8.5开标活动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全过程向所有投标人网络直播,请投标人在开标前提前下载腾讯会议客户端(电脑PC端、安卓系统、IOS系统均可),并进入远程会议。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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