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某项目主电机采购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12/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重工)计划于2023年12月18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生产能力、信誉良好、符合招标要求的企业参标。
一、招标项目
关于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某项目主电机采购招标。
二、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详见附件2。
(二)中标单位按照北方重工要求制造并发货到指定地点。
三、招标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招标时间、地点。
1.招标时间:2023年12月18日;
2.招标地点:北方重工5号楼1楼110会议室。
(二)报名方式:投标人请于2023年12月17日前到北方重工采购总公司报名,具体事宜请与招标联系人接洽。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开标前缴纳投标保证金15000元整,标书费300元整(标书费不予退还),否则视其投标无效。
2.投标保证金、标书费以电汇或现金方式缴于北方重工财务总公司。
账户名称: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沈阳北海支行
账号:请与招标负责人确认账号
特别提醒:汇款前需提前通知招标联系人确定相关信息。
四、交货日期
具体到货时间根据合同要求确定。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二)投标人须具备相应产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和如期交货的能力。
(三)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六、标书(两份,一正一副)
响应招标的单位于2023年12月17日前,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单(报价单另打印密封)交于北方重工招标现场,对于迟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资质承诺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委托投标的,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在北方重工及其他单位的主要业绩。
(六)投标企业生产设备、技术力量、验收标准、产品技术、售后服务情况说明材料。
七、投标要求
(一)投标人根据收到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在投标截止日前可书面或电话向招标人查询有关情况并要求解释。
(二)招标文件在发出后的3日内,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订或补充。
(三)投标人应按照标书的要求,认真、完整、真实的填写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基本情况。
(四)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增删,如必须修改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
(五)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公正性和保密性,防止串标行为的发生,此次招标采用现场当场唱标,招标人多轮议价最终选定中标人的方式进行。
八、合同主要条款
(一)招标会现场约定。
(二)其他事项:
1.除不可抗拒因素,投标人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及有关协议,遇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招标人,否则按违约处理。
2.投标人严格按招标人要求组织供货,经招标人验收、使用达不到质量要求,招标人有权退货,并由投标人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
3.招标人在交货期内有权安排具体交货时间、数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承诺服从招标人安排。
4.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终止供货,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赔偿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付款方式:30%预付款,60%到货款,10%质保金
十、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北方重工采购总公司
地点: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道16号
招标联系电话:13889173527/13897984320
招标联系人:张振龙/杨川
十、北方重工纪检、审计监察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5002450500
附件:1.设备规格型号、数量
2.招标要求
3.投标函
4.资质承诺书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6.授权委托书
7.报价单(投标单位专用)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2日
附件1
设备规格型号、数量
附件2
主电机技术协议
(文件号:DZ0123030-01JX)
买方: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卖方:
本技术协议适用于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1台MP150G辊盘式磨煤机配套用1台主电机设计制造事宜。
一、总则
1.1本技术协议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细节,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保证提供满足本采购要求和现行工业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及相应服务。对中国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2签订合同后,买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内容由双方共同商定。
1.3卖方须执行本技术协议所列标准。当卖方所执行标准与本技术协议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照技术要求严格的条款所在标准执行。
1.4本技术协议经双方共同确认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5要求卖方的设备技术上是先进的、可靠的,设备是完整的,承担其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的质量保证及性能保证,完全满足设备启动、运行的各种要求,满足现场对安全操作、可靠运行、长期运行的需求。
1.6对于进口设备应有原产地证明材料和海关报关单,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虚假行为,卖方必须免费进行更换,并承担相应的损失。
1.7本技术规范适用于热电厂工程项目的磨煤机及其配套仪表、设备,它提出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8买方在本技术协议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卖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技术协议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1.9本技术协议前后有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更有利于设备安装运行、工程质量为原则,由买方确定。
1.10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按本规范要求,卖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买方,由买方确认。
1.11卖方应保证提供的产品符合安全、健康、环保标准的要求。卖方对成套设备(含辅助系统与设备)负有全部技术及质量责任,包括分包(或采购)的设备和零部件。卖方对于分包设备和主要外购零部件至少推荐3家产品,买方有权参加分包、外购设备的招标和技术谈判,最终买方确定分包厂家,但技术上由卖方负责归口协调。
1.12本工程锅炉设计按照地震加速度0.05g,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二组,场地类别为Ⅱ类。设计基本风压:0.35kN/m2(50年一遇)。
1.13在签订合同之后,买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在设备投料生产前,卖方应在设计上给予修改。具体项目由买卖双方共同商定。
二、工程原始资料
三配套电动机综合数据表(卖方校核)
四、电动机的基本要求
4.1、 工作制:连续工作制
4.2、 输入/输出联轴器形式(联轴器不在供货范围):高速膜片联轴器
4.3、 电气设计要求
所有电气设备、备品备件,包括卖方从第三方获得的所有附件和设备,除本文件中规定的技术参数和要求外,其余均应遵照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GB)、电力行业标准(DL)和IEC 标准及国际单位制(SI),这是对设备的最低要求。所有电气设备应满足湿热带及沿海地区使用条件。设备的电缆应从底部进入。
电气设备对无线电和电视的干扰不得超过IEC国际标准和国际无线电干扰特别委员会所规定的限值。
4.4、 电气设备防护等级要求
电机应为湿热TH型。所有电气设备及盘、柜均应满足湿热带运行及‘三防要求’(防尘、防潮、防腐)。
4.5、 电缆
所有动力电缆应采用XLPE绝缘。
所有的电缆因具有阻燃、低酸、和防漏的外层以用来保护导体,所有的电缆都应在外面配备一个阻燃、低酸和防漏的外套。电缆应具有集束电缆的耐火特性,以满足IEC60332第三部分C类的最低要求。所有电缆应具备低烟特性,并符合IEC 60331, 60332-1, 60332-3 61034标准。
低压单芯多股或者多芯多股控制电缆应为1000V额定电压等级,最小截面为1.5mm2。计算机仪表电缆最小截面为1.0 mm2。
所有电缆线路应该是连续的,不使用中间接头。
4.6、 电源的电压和频率
卖方提供的辅机应满足在孤网运行的电压和频率偏差下连续运行
所有辅机应能在±10%电压偏差下额定运行,并满足DL/T 5153-2014的要求,在70%额定电压下能够起动,并在55%额定电压下能成组自起动,
所有辅机应能在±5%频率偏差下额定运行,并同时满足DL/T 970的要求。
4.7、 重要用电设备的低电压穿越要求
所有用电设备应能够在频率波动±3%,电压波动±10%的工况下稳定运行。
机组重要辅机具备低电压穿越能力,当发电机出口电压跌到70%以下时,能维持运行1.5s。
4.8、 防爆要求
所有系统电气设备为效率高、能耗低、性能先进的符合IEC标准(IEC60079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for electrical equipment for intended use in Explosive Atmospheres)的防爆电气产品(合同范围内全部控制柜、电机、电缆、电缆接头),防爆等级应符合煤粉防爆(IEC 21区 ⅢB组防爆)要求,防爆电气产品必须提供符合IEC或国标标准的产品合格证及防爆证书。
安装在气体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及配电线路应符合国标《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和国标3836系列标准以及《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安装》(94 D401—3)国标图集的有关要求。
可燃性粉尘危险区域内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施工验收应遵照标准GB12476系列标准)和标准GB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安装》(94 D401—3)国标图集。
4.9、 电动机及其配套设备必须是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成熟可靠的产品,并具有较高的灵活性,能够满足主机运行方式的需要及适应启停与负荷变化。
4.10、 电动机及配套设备应运行平稳,无异常振动。
4.11、 电动机及配套设备易损件应便于更换,且同种型号电动机的易磨损件具有良好的互换性。
4.12、 电动机基本性能保证值允差为:
效率:-0.1(1-η)间接法
功率因数(cosφ):-(1- cosφ)/6 min: -0.02; max: -0.07
最大启动电流:保证值的+20%
最大启动转矩:保证值的-15%
最大转矩:保证值的-10%
4.13、 电动机的设计符合被驱动设备的特定使用要求。当运行在设计条件下时,电动机的铭牌出力不小于被驱动设备所需功率的115%。
4.14、 交流电动机为异步电动机。电动机能在电压变化为额定电压的±10%内,或频率化为额定频率的±5%内,或电压和频率同时改变,但变化之和的绝对值在10%内时连续满载运行。直流电动机能在电压变化为额定电压的±10%内连续满载运行。
4.15、 交流电动机为直接起动式。电动机的起动电流,应达到与满足其应用要求的良好性能与经济设计一致的最低电流值。10kV电动机的启动电流在额定电压条件下,为额定电流的6.5-7倍。
4.16、 电动机应为直接起动式,在不低于70%额定电压时(电动机在母线电压为70-110%),能按被驱动设备的转速—转矩曲线所示的载荷进行成功的起动,满足磨煤机各种工况的启动要求,电动机各部分温升不应超过允许值。当电源电压降低到额定电压的65%时,电动机应能实现自动起动。电动机应满足在冷态下连续启动不少于二次,热态下连续启动不少于一次的要求。
4.17、 电动机在冷态下起动应不少于2次,每次的起动循环周期不大于5分钟;热态起动应不少于1 次。如果起动时间不超过2~3秒,电动机能够多次起动。
4.18、 电动机具有F级绝缘,但其温升不得超过B级绝缘规定的温升值。电动机绕组应经真空压力浸渍处理和环氧树脂密封绝缘。绝缘应能承受周围环境的影响。电动机的连接导线与绕组的绝缘具有相同的绝缘等级。
4.19、 在额定功率下运行时,电动机应能承受电源快速切换过程中的电源中断而不损坏(假定原有电源与新通电源在切换之前是同步的)。如果电动机采用真空开关进行供电,电动机应能承受规定的过电压要求。如果另外采取保护措施,卖方应以书面方式提出,并由买方认可。
4.20、 电动机的结构能耐受标准规定的正反转的超速值,而不造成设备损坏。
4.21、 电动机的振动幅度不超过标准所规定的数值。
4.22、 电动机的最高噪音水平应符合所列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距外壳1米远处,电动机的平均声压级不得大于85dB(A)。
4.23、 在现场和规定的环境中完全符合规范地运行条件下,电动机的设计应能保证其使用寿命不低于30年。
4.24、 每台电动机装设有电动机机座接地的装置,两个接地装置应位于电动机完全相反的两侧。对于立式电动机,一个接地装置位于电源电缆穿线盒的下方,另一个接地装置位于与第一个接地装置相差180度的位置。
4.25、 具有耐磨轴承的电动机配备润滑油加油嘴,可不拆卸电机便将润滑油通过轴承箱注入轴承。耐磨轴承的电动机在固定于电动机壳的铭牌上明确标示。耐磨轴承应达到150000小时的最低额定使用寿命。
4.26、 卖方在设备使用说明书中提供一份完整的推荐使用并完全适用的润滑油清单,包括其商标牌号和油品名称,并在电动机设备铭牌上标明。
4.27、 套筒式轴承的电动机采用带有限制轴端浮动的联轴器。电动机和联轴器的端部浮动符合所列标准中的有关的规定。实心轴的立式电动机具有一个符合被驱动设备尺寸要求的延伸轴。
4.28、 多相电动机的端子处有显示出与电动机铭牌所示的规定旋转方向一致的相序标牌,并由一个箭头标志指示出电动机的旋转方向。
4.29、 10kV电动机装设 3 个电阻式温度检测器(RTD)(额定功率1000kW及以上:6个;1000kW以下:3个)。RTD埋入定子绕组中的局部温度最高的部位。温度检测器的感温元件为 PT100 (在0℃时的额定阻值为100欧的铂金)。
4.30、 10kV电动机轴承装设电阻式温度检测器。电阻式温度检测器的感温元件为PT100 (在0℃时的额定阻值为100欧的铂金)。
4.31、 卖方为10kV电动机提供内部加热器。加热器安装在电动机内可检查的部位。
4.32、 安装在电动机机座上的单独的可检查的接线盒备有下列四种引线:
4.33、 电动机主接线盒应满足电缆进线的要求,其配合尺寸见下表:
4.34、 每台电动机装有起吊环、起吊钩或其它便于安全起吊电动机的装置。
4.35、 每台电动机上装有一个符合所列标准的要求的耐腐蚀铭牌。
4.36、 电动机及其配套设备的制造过程中,应严格按行业标准,对重要零部件,重要材料均应进行必要的材料检查和性能试验,并将试验资料供用户查阅。
4.37、 设备出厂时,制造厂应向用户提供检验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文件
4.38、 规范和标准
磨煤机、电动机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现行使用的国家有关标准和原部颁标准。进口磨煤机和引进技术采用的相关标准也可被接受,但不应低于以下标准。这些标准和规范至少包括:
焊接件通用技术要求,JB/ZQ4000.3
公差与配合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等,GB1800-1804
焊缝代号,GB324
焊接接头的基本型式及尺寸GB985
铸钢件射线照片及底片分类等级,GB5677
钢焊缝射线照片及底片分类等级,GB3323
铸钢件超声波探伤及质量评级分法,GB7233
中厚钢板超声波探伤方法,GB2970
旋转电机基本技术要求,GB755
产品标牌,JB8
包装储运标志,GB191
IEC 60034 Parts 1 -18旋转电机
IEC 60072 旋转电机的尺寸和额定输出值。
EC 60085 电力机械和设备在热稳定运行中的绝缘等级、材质。
五、仪表及控制要求
热电偶热电阻按照短名单执行,最终设备选型由买方确认。所有热电阻测温元件采用双支型绝缘三线制Pt100,热电偶采用铠装绝缘双支型K分度,使用耐磨材质,电站专用型。精度满足以下要求:
● 热电偶精度:I级±0.4%;
● 热电阻精度:A级0.15±0.2%;
● 热响应时间能满足τ0.5∠30S;
● 热电阻的接线方式为三线制;
● 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
六、 清洁、油漆、包装、运输与储存
6.1设备包装应结实并适合于海上运输及多次吊装设备应适合于运输,除大型结构外所有拆散件均用板条箱或其它包装箱包装并标上相应的符号后再发运。
6.2所有孔、管接头以及法兰、螺纹和末端焊接的连接件,都应有保护装置,以防止在运输和保管期间发生损坏腐蚀和掉进其它物件的现象发生。
6.3设备包装前应涂有防腐漆,以便在运输保管中起防腐作用。
6.4凡电器电子设备必须严格包装,以确保不致在运输和保管期间损坏,并防止受潮和浸水。
6.5不保温表面涂刷两道底漆、两道面漆,第二道面漆的颜色按照《全厂色彩统一规定》执行,厂内涂刷,油漆材料由卖方提供。油漆采用耐风化、高盐雾的优质油漆,能适印尼当地的环境条件。另外,卖方还提供一定量的油漆供现场补漆用,补漆量为总油漆量的20%。
6.6请卖方严格执行附件《设备包装、防护、运输、油漆通用规范》。
6.7除非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包装与标记应由卖方负责。
6.8卖方交付的所有合同设备应符合出口海运包装要求、国家标准中关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本合同技术协议及货物承运部门的规定,并具有适合远洋和内陆的长途运输及多次搬运和装卸的坚固包装,以确保合同设备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卖方还应提供合同设备的现场保管技术指南。
6.9包装应保证合同设备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完好无损,并有减振、防冲击的措施。若包装无法防止运输、装卸过程中垂直、水平加速度引起的合同设备损坏,卖方应在合同设备的设计结构上予以解决。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合同设备应由卖方用新的坚固的木箱/板条箱、平板箱、捆包、桶、垫木等进行包装并应根据合同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采用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他损坏的保护措施,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的油漆,以适应远途海上、江河、陆上运输条件和大量的吊装、卸货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防止雨水、受潮、生锈、腐蚀、受震以及机械和化学引起的损坏,以保证合同设备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交货地点。
6.10包装前,卖方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
6.11需装入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卖方应对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予以清楚标记,以便于清点验收;备件和工具应单独包装,除注明上述内容外,还应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标记。
6.12采用包装箱运输的,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与英文对照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6.12.1 合同号;
6.12.2 卸货港;
6.12.3 供货、收货单位名称;
6.12.4 合同设备名称、图号;
6.12.5 箱号/件号;
6.12.6 毛重/净重(公斤);
6.12.7 体积/尺寸(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6.12.8 唛头:要分别标明数字并以红色、黄色的底色加以区别;
6.12.9 生产日期;
6.12.10 生产工厂。
6.13按照合同设备的特点及装卸和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包装箱上应用中英文明显印刷“小心”“向上”、“防潮”、“勿倒”、“怕热”、“远离放射源及热源”、“由此起吊”、“重心点”、“堆码重量极限”、“堆码层数极限”、“温度极限”“轻放”、“勿倒置”和/或“防雨”等字样或以及相同的国际贸易通用标记,并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
6.14对裸装合同设备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合同设备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
6.15每件包装箱(件)内,应附有包括部件名称、数量、图号等的两份详细装箱单、质量合格证明书、与合同设备相关的技术资料与需组装的部件与零件的详细装配图。装箱清单应在合同设备发运前递交至买方。
6.17各种设备及松散零星的部件应采用良好可靠的包装方式,装入尺寸适当的箱件内,并尽可能整车发运。
6.18栅格式箱子或类似的包装,应能保证所盛装的合同设备及零部件不至于被盗窃或被其他物品或雨水损坏。
6.19合同设备,包括所有管道、管件、阀门及其它设备等的端口必须用保护盖或其他方式妥善防护,并做好运输、装卸过程中防脱落的措施。
6.20卖方不得在两个或多个箱件上采用同一箱号标记。包装箱应连续编号,而且在全部装运的过程中,装箱编号的顺序始终是连贯的。
6.21对于需要保证精确装配的明亮洁净加工面设备,其加工面应采用优良、耐久的保护层(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和损坏。
6.22如果采用集装箱运输,卖方要仔细检查集装箱,保证以处于良好状态的集装箱来运输合同设备。集装箱内要有足够的填充物或楔子或其他支架和包装垫木以防合同设备在集装箱内摇晃。卖方应对其包装不当和/或防护措施不充分而造成的合同设备损坏承担修理、更换和/或赔偿等责任。
6.23卖方使用的木制包装物应能防虫害侵袭,如果在检疫检验中发现虫害,卖方应承担在卸货港对包装予以烟熏消毒或替换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如项目所在国有关当局要求,卖方应向买方提交两份表明所有木箱均已按照《国际木质包装检疫措施标准》标准处置和标记的卖方声明原件,或两份表明未使用木质包装的卖方声明原件。
6.24由于卖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合同设备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卖方均应按本合同的约定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发生合同设备损坏和丢失时,由卖方负责与承运单位及保险公司交涉处理,买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同时卖方应尽快向买方补供损坏或丢失的合同设备以满足业主工程建设的需要。
6.25合同设备包装材料均属于买方所有。
6.26卖方应对包装过程进行摄像或拍照,并在合同设备备妥待运前,将包装图片(视频)发送至合同条款约定的买方联系人(或其授权的人),经买方确认后方可发货。货抵装运港后,买方对包装是否符合海运、多次吊装要求予以确定,对不符合包装要求的,港口重新二次包装(如有)、吊装、港杂等一切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6.27尽管有合同条款前述及其他约定,卖方应优先遵守业主颁布的《设备及材料包装储运规范》等管理文件中有关包装与标记等的规定。
。
七、分包与外购部件
买方不接受此短名单以外的厂家,最终由买方确认。
八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8.1一般要求:
8.1.1卖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技术资料和图纸的文种为中英文。外方提供的图纸和资料应翻译成中文随同原文一并提交买方。图纸资料以中文为准,图纸资料除提供书面文件外还应提供光盘或移动硬盘。图纸应为同一版本AutoCAD格式,文本文件应为Word/Excel格式。图纸上加盖 “买方项目XXX热电厂工程项目” 及“正式资料”章
8.1.2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8.1.3卖方资料的应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在合同草签后1个月内给出全部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清单,并经买方确认。
8.1.4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卖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8.1.5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卖方应及时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设备构成,后续设备有改进时,卖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8.1.6买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8.1.7卖方提供施工用的技术资料为每台炉十套。
施工图设计图纸(包括分包与外购设备的技术资料):6套及相应的电子版本资料1套(供设计院)。
最终技术资料(包括分包与外购设备的技术资料)及安装、运行、维护手册:每台锅炉10套及相应的电子版本资料1套。全部随机发运。
质量证明及试验报告:2套及相应的电子版本资料1套。
8.1.8完工后的产品应与最后确定的图纸一致。买方对图纸的认可并不减轻卖方关于其图纸的正确性的责任。设备在现场安装时,如卖方技术人员进一步修改图纸,卖方应对图纸重新收编成册,正式递交买方,并保证安装后的设备与图纸完全相符。
8.1.9电子版图纸、资料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应根据设备功能等对其进行分类归档,并根据分类提供超链接方式的索引文件。
8.2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卖方应及时提供满足工程设计的参数、图纸和资料(卖方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应及时提供正式图纸资料给买方,包括但不限于电机外形图、端子接线图、一次元件清单)。
8.3设备监造检查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卖方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查/见证所需要的全部技术资料。
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买方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卖方细化,买方确认)。包括但不限于:
提供设备安装、运行、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安装、运行、维护、检修需详尽图纸和的技术资料(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
设备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启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卖方须提供备品配件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卖方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买方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卖方细,买方确认)。包括但不限于:
检查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等出厂报告。
卖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
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运输超重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查、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水压试验和性能试验等)。
8.4厂家应提供下列资料
(1)电动机的全套资料和图纸(不少于20份)。
(2)电动机外形尺寸图(包括接线盒)
(3)接线盒接线图、外形尺寸图、电气元件清单
(4)电动机安装、运行和维护说明书
九、试验及质量保证:
(1)电动机的性能,应满足国家有关标准及本协议书的技术要求。
(2)电动机制造厂应保证电动机鼠笼转条三年不发生断条。
(3)型式试验和出厂试验按国标有关标准进行。
十、供货范围
10.1主电机(包括主、副轴端的键)1 台
系统内的所有仪表、接线盒、接线盒至就地一次元件等均由卖方设计供货,对仪表和控制部分,设计、供货界限在接线盒的端子排。
卖方所供的仪表均配供安装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安装法兰、连接短管、接管座、仪表阀接头及安装垫片等;配供的安装附件必须满足现场实际需要,对缺少的部分卖方应无偿补足。
单台电机以及仪表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元件)
(1)电动机本体及其附件(包括主、副轴端的键),副轴伸带防护罩;
(2)通风电机(设计院需提供外部管道的风阻压降)
(3)通风隔栅和过滤器
(4)空间加热器
(5)轴承;
(6)接线盒;
(7)接地装置;
(8)起吊钩或起吊环,起吊螺栓;
(9)定子绕组电阻式温度探测器(RTD);
(10)轴承温度探测器和热电阻。
十一、对于双方设备的接口技术问题,双方应友好协作。卖方提供技术配合,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问题。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件3
投标函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一、根据已收到的北方重工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合同文本、技术规格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投标人愿以报价书中的单价、总价完成招标项目(或者货物)。
二、投标人已经认真阅读下述投标人须知,并同意按投标人须知的约定进行投标。投标人须知如下:
(一)投标人不得以串通投标、抬标、压标等行为破坏公平竞争,一经发现,其投标和中标无效,并且投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二)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方的评标人员、监标人员以及工作人员有商业贿赂等影响公平公正评标的行为,一经发现,其投标和中标无效,并且投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三)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预中标通知书,预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签订合同。
(五)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宣布中标单位后的30日内退还,不解释未中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
(六)投标人在开标后撤回投标文件,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且投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经书面确认之后撤回的,投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七)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且中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八)如中标人违约,招标人可从其他投标人中重新选定中标人签订合同,并且中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九)投标人中标,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执行完方可退还。
三、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开标后90日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投标单位(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件4
资质承诺书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贵公司采购投标中所有证件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不符,一切责任由我公司承担。
承诺人(法人盖章):
委托代理人: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5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姓名:,身份证号码:,系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投标中,签署的所有投标文件均合法有效。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名):
投标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6
授权委托书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现委托作为我单位合法委托代理人,授权其代表我单位前往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办理采购投标、合同签订、账务结算等事宜,代表我单位全权负责处理涉及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办理交货、提货及验收、收取和支付货款等全部合同履行事项。我单位对委托代理人在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投标中的一切业务行为及签署的文件、协议、合同内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到达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撤销。
特此委托
授权委托期限:
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邮箱:
委托代理人签字(样本):
委托单位:(公章合同章财务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7
一次报价单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重工)计划于2023年12月18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生产能力、信誉良好、符合招标要求的企业参标。
一、招标项目
关于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某项目主电机采购招标。
二、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详见附件2。
(二)中标单位按照北方重工要求制造并发货到指定地点。
三、招标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招标时间、地点。
1.招标时间:2023年12月18日;
2.招标地点:北方重工5号楼1楼110会议室。
(二)报名方式:投标人请于2023年12月17日前到北方重工采购总公司报名,具体事宜请与招标联系人接洽。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开标前缴纳投标保证金15000元整,标书费300元整(标书费不予退还),否则视其投标无效。
2.投标保证金、标书费以电汇或现金方式缴于北方重工财务总公司。
账户名称: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沈阳北海支行
账号:请与招标负责人确认账号
特别提醒:汇款前需提前通知招标联系人确定相关信息。
四、交货日期
具体到货时间根据合同要求确定。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二)投标人须具备相应产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和如期交货的能力。
(三)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六、标书(两份,一正一副)
响应招标的单位于2023年12月17日前,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单(报价单另打印密封)交于北方重工招标现场,对于迟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资质承诺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委托投标的,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在北方重工及其他单位的主要业绩。
(六)投标企业生产设备、技术力量、验收标准、产品技术、售后服务情况说明材料。
七、投标要求
(一)投标人根据收到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在投标截止日前可书面或电话向招标人查询有关情况并要求解释。
(二)招标文件在发出后的3日内,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订或补充。
(三)投标人应按照标书的要求,认真、完整、真实的填写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基本情况。
(四)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增删,如必须修改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
(五)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公正性和保密性,防止串标行为的发生,此次招标采用现场当场唱标,招标人多轮议价最终选定中标人的方式进行。
八、合同主要条款
(一)招标会现场约定。
(二)其他事项:
1.除不可抗拒因素,投标人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及有关协议,遇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招标人,否则按违约处理。
2.投标人严格按招标人要求组织供货,经招标人验收、使用达不到质量要求,招标人有权退货,并由投标人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
3.招标人在交货期内有权安排具体交货时间、数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承诺服从招标人安排。
4.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终止供货,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赔偿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付款方式:30%预付款,60%到货款,10%质保金
十、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北方重工采购总公司
地点: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道16号
招标联系电话:13889173527/13897984320
招标联系人:张振龙/杨川
十、北方重工纪检、审计监察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5002450500
附件:1.设备规格型号、数量
2.招标要求
3.投标函
4.资质承诺书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6.授权委托书
7.报价单(投标单位专用)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2日
附件1
设备规格型号、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备注 |
1 | 主电机 | 250kW 10kV | 6 | -- |
附件2
主电机技术协议
(文件号:DZ0123030-01JX)
买方: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卖方:
本技术协议适用于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1台MP150G辊盘式磨煤机配套用1台主电机设计制造事宜。
一、总则
1.1本技术协议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细节,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保证提供满足本采购要求和现行工业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及相应服务。对中国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2签订合同后,买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内容由双方共同商定。
1.3卖方须执行本技术协议所列标准。当卖方所执行标准与本技术协议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照技术要求严格的条款所在标准执行。
1.4本技术协议经双方共同确认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5要求卖方的设备技术上是先进的、可靠的,设备是完整的,承担其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的质量保证及性能保证,完全满足设备启动、运行的各种要求,满足现场对安全操作、可靠运行、长期运行的需求。
1.6对于进口设备应有原产地证明材料和海关报关单,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虚假行为,卖方必须免费进行更换,并承担相应的损失。
1.7本技术规范适用于热电厂工程项目的磨煤机及其配套仪表、设备,它提出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8买方在本技术协议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卖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技术协议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1.9本技术协议前后有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更有利于设备安装运行、工程质量为原则,由买方确定。
1.10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按本规范要求,卖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买方,由买方确认。
1.11卖方应保证提供的产品符合安全、健康、环保标准的要求。卖方对成套设备(含辅助系统与设备)负有全部技术及质量责任,包括分包(或采购)的设备和零部件。卖方对于分包设备和主要外购零部件至少推荐3家产品,买方有权参加分包、外购设备的招标和技术谈判,最终买方确定分包厂家,但技术上由卖方负责归口协调。
1.12本工程锅炉设计按照地震加速度0.05g,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二组,场地类别为Ⅱ类。设计基本风压:0.35kN/m2(50年一遇)。
1.13在签订合同之后,买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在设备投料生产前,卖方应在设计上给予修改。具体项目由买卖双方共同商定。
二、工程原始资料
项目 | 内容 |
使用条件 | |
是否室内 | 室内布置,煤仓间零米,周围煤粉尘较大。 |
温度 | 极端最高温度:40℃ 极端最低温度:0℃ 安装位置:煤仓间室内布置 |
地震烈度等自然条件 | 本工程锅炉设计按照地震加速度0.05g,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二组,场地类别为Ⅱ类。 |
三配套电动机综合数据表(卖方校核)
序号 | 参数名称 | 单位 | 数值 |
1 | 型号 | YMPS450-6(暂定) | |
2 | 电动机类别 | 鼠笼式 | |
3 | 额定功率 | kW | 250 |
4 | 额定电压 | V | 10000 |
5 | 额定电流 | A | 19.3 |
6 | 额定频率 | Hz | 50 |
7 | 额定转速 | r/min | 990 |
8 | 极数 | 6 | |
9 | 防护等级 | IP54 | |
10 | 绝缘等级 | F | |
11 | 冷却方式 | IC611 | |
12 | 安装方式 | IBM3 | |
13 | 工作制 | S1 | |
14 | 效率 | ||
额定负荷时的效率 | % | 大于94 | |
3/4额定负荷时的效率 | % | 93.6 | |
1/2额定负荷时的效率 | % | 92.2 | |
15 | 功率因数 | - | |
额定负荷时的功率因数 | 0.8 | ||
3/4额定负荷时功率因数 | 0.78 | ||
1/2额定负荷时功率因数 | 0.70 | ||
16 | 最大转矩/额定转矩 | 2.0 | |
17 | 堵转转矩/额定转矩 | 2.8 | |
18 | 堵转电流/额定电流 | 6.5 | |
19 | 加速时间及启动时间 (额定负荷工况下) | S | 9 |
20 | 电动机转动惯量 | kg.m2 | / |
21 | 噪音 | dB(A) | ≤85 |
22 | 轴承座处振动幅值 | mm | 0.037 |
23 | 轴振动速度 | mm/s | 2.3 |
24 | 定子温升 | K | 80 |
25 | 相数 | 3 | |
26 | 测温元件 | Pt100 | |
27 | 轴承型式 | 滚动 | |
轴承油牌号 | L-XBCHA3 | ||
轴承润滑方式 | 脂润滑 | ||
轴承冷却方式 | 自冷却 | ||
28 | 电动机重量 | kg | |
29 | 轴承润滑油流量(m3/s) | / | |
30 | CT型号比率/精确度等级 | / | |
31 | 旋转方向 | 双向 | |
32 | 穿线管接头箱 | / | |
33 | 穿线管入口 | / | |
34 | 容许堵转时间 | s | 卖方填写 |
35 | 外形图、图号 | / | |
36 | 启动转距 | Nm | 6752 |
37 | 最小启动力矩 | Nm | 2411 |
38 | 推荐使用的润滑剂 | 7008航空润滑脂 | |
39 | 定子测温元件数量、型号 | 6/Pt100 | |
40 | 轴承测温元件数量、型号 | 2/Pt100 | |
41 | 加热器额定电压、额定功率 | 220/600W卖方确认 | |
42 | 电动机寿命 | 30年 |
四、电动机的基本要求
4.1、 工作制:连续工作制
4.2、 输入/输出联轴器形式(联轴器不在供货范围):高速膜片联轴器
4.3、 电气设计要求
所有电气设备、备品备件,包括卖方从第三方获得的所有附件和设备,除本文件中规定的技术参数和要求外,其余均应遵照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GB)、电力行业标准(DL)和IEC 标准及国际单位制(SI),这是对设备的最低要求。所有电气设备应满足湿热带及沿海地区使用条件。设备的电缆应从底部进入。
电气设备对无线电和电视的干扰不得超过IEC国际标准和国际无线电干扰特别委员会所规定的限值。
4.4、 电气设备防护等级要求
电机应为湿热TH型。所有电气设备及盘、柜均应满足湿热带运行及‘三防要求’(防尘、防潮、防腐)。
4.5、 电缆
所有动力电缆应采用XLPE绝缘。
所有的电缆因具有阻燃、低酸、和防漏的外层以用来保护导体,所有的电缆都应在外面配备一个阻燃、低酸和防漏的外套。电缆应具有集束电缆的耐火特性,以满足IEC60332第三部分C类的最低要求。所有电缆应具备低烟特性,并符合IEC 60331, 60332-1, 60332-3 61034标准。
低压单芯多股或者多芯多股控制电缆应为1000V额定电压等级,最小截面为1.5mm2。计算机仪表电缆最小截面为1.0 mm2。
所有电缆线路应该是连续的,不使用中间接头。
4.6、 电源的电压和频率
卖方提供的辅机应满足在孤网运行的电压和频率偏差下连续运行
所有辅机应能在±10%电压偏差下额定运行,并满足DL/T 5153-2014的要求,在70%额定电压下能够起动,并在55%额定电压下能成组自起动,
所有辅机应能在±5%频率偏差下额定运行,并同时满足DL/T 970的要求。
4.7、 重要用电设备的低电压穿越要求
所有用电设备应能够在频率波动±3%,电压波动±10%的工况下稳定运行。
机组重要辅机具备低电压穿越能力,当发电机出口电压跌到70%以下时,能维持运行1.5s。
4.8、 防爆要求
所有系统电气设备为效率高、能耗低、性能先进的符合IEC标准(IEC60079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for electrical equipment for intended use in Explosive Atmospheres)的防爆电气产品(合同范围内全部控制柜、电机、电缆、电缆接头),防爆等级应符合煤粉防爆(IEC 21区 ⅢB组防爆)要求,防爆电气产品必须提供符合IEC或国标标准的产品合格证及防爆证书。
安装在气体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及配电线路应符合国标《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和国标3836系列标准以及《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安装》(94 D401—3)国标图集的有关要求。
可燃性粉尘危险区域内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施工验收应遵照标准GB12476系列标准)和标准GB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安装》(94 D401—3)国标图集。
4.9、 电动机及其配套设备必须是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成熟可靠的产品,并具有较高的灵活性,能够满足主机运行方式的需要及适应启停与负荷变化。
4.10、 电动机及配套设备应运行平稳,无异常振动。
4.11、 电动机及配套设备易损件应便于更换,且同种型号电动机的易磨损件具有良好的互换性。
4.12、 电动机基本性能保证值允差为:
效率:-0.1(1-η)间接法
功率因数(cosφ):-(1- cosφ)/6 min: -0.02; max: -0.07
最大启动电流:保证值的+20%
最大启动转矩:保证值的-15%
最大转矩:保证值的-10%
4.13、 电动机的设计符合被驱动设备的特定使用要求。当运行在设计条件下时,电动机的铭牌出力不小于被驱动设备所需功率的115%。
4.14、 交流电动机为异步电动机。电动机能在电压变化为额定电压的±10%内,或频率化为额定频率的±5%内,或电压和频率同时改变,但变化之和的绝对值在10%内时连续满载运行。直流电动机能在电压变化为额定电压的±10%内连续满载运行。
4.15、 交流电动机为直接起动式。电动机的起动电流,应达到与满足其应用要求的良好性能与经济设计一致的最低电流值。10kV电动机的启动电流在额定电压条件下,为额定电流的6.5-7倍。
4.16、 电动机应为直接起动式,在不低于70%额定电压时(电动机在母线电压为70-110%),能按被驱动设备的转速—转矩曲线所示的载荷进行成功的起动,满足磨煤机各种工况的启动要求,电动机各部分温升不应超过允许值。当电源电压降低到额定电压的65%时,电动机应能实现自动起动。电动机应满足在冷态下连续启动不少于二次,热态下连续启动不少于一次的要求。
4.17、 电动机在冷态下起动应不少于2次,每次的起动循环周期不大于5分钟;热态起动应不少于1 次。如果起动时间不超过2~3秒,电动机能够多次起动。
4.18、 电动机具有F级绝缘,但其温升不得超过B级绝缘规定的温升值。电动机绕组应经真空压力浸渍处理和环氧树脂密封绝缘。绝缘应能承受周围环境的影响。电动机的连接导线与绕组的绝缘具有相同的绝缘等级。
4.19、 在额定功率下运行时,电动机应能承受电源快速切换过程中的电源中断而不损坏(假定原有电源与新通电源在切换之前是同步的)。如果电动机采用真空开关进行供电,电动机应能承受规定的过电压要求。如果另外采取保护措施,卖方应以书面方式提出,并由买方认可。
4.20、 电动机的结构能耐受标准规定的正反转的超速值,而不造成设备损坏。
4.21、 电动机的振动幅度不超过标准所规定的数值。
4.22、 电动机的最高噪音水平应符合所列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距外壳1米远处,电动机的平均声压级不得大于85dB(A)。
4.23、 在现场和规定的环境中完全符合规范地运行条件下,电动机的设计应能保证其使用寿命不低于30年。
4.24、 每台电动机装设有电动机机座接地的装置,两个接地装置应位于电动机完全相反的两侧。对于立式电动机,一个接地装置位于电源电缆穿线盒的下方,另一个接地装置位于与第一个接地装置相差180度的位置。
4.25、 具有耐磨轴承的电动机配备润滑油加油嘴,可不拆卸电机便将润滑油通过轴承箱注入轴承。耐磨轴承的电动机在固定于电动机壳的铭牌上明确标示。耐磨轴承应达到150000小时的最低额定使用寿命。
4.26、 卖方在设备使用说明书中提供一份完整的推荐使用并完全适用的润滑油清单,包括其商标牌号和油品名称,并在电动机设备铭牌上标明。
4.27、 套筒式轴承的电动机采用带有限制轴端浮动的联轴器。电动机和联轴器的端部浮动符合所列标准中的有关的规定。实心轴的立式电动机具有一个符合被驱动设备尺寸要求的延伸轴。
4.28、 多相电动机的端子处有显示出与电动机铭牌所示的规定旋转方向一致的相序标牌,并由一个箭头标志指示出电动机的旋转方向。
4.29、 10kV电动机装设 3 个电阻式温度检测器(RTD)(额定功率1000kW及以上:6个;1000kW以下:3个)。RTD埋入定子绕组中的局部温度最高的部位。温度检测器的感温元件为 PT100 (在0℃时的额定阻值为100欧的铂金)。
4.30、 10kV电动机轴承装设电阻式温度检测器。电阻式温度检测器的感温元件为PT100 (在0℃时的额定阻值为100欧的铂金)。
4.31、 卖方为10kV电动机提供内部加热器。加热器安装在电动机内可检查的部位。
4.32、 安装在电动机机座上的单独的可检查的接线盒备有下列四种引线:
接线盒 | 卧式电动机 |
电动机的主引线 | 从电动机轴伸端看在电动机的右侧 |
电动机加热器 | 从电动机轴伸端看在电动机的右侧 |
电阻式温度检测器 | 从电动机轴伸端看在电动机的右侧 |
中性点CT | 从电动机轴伸端看在电动机的右侧 |
4.33、 电动机主接线盒应满足电缆进线的要求,其配合尺寸见下表:
电动机容量 | 电压等级 | 电缆截面 | 电缆根数 |
P<90kW | 380V | 3x185 | 1 |
90 | 380V | 3x185 | 2 |
200kW | 10kV | 3x185 | 1 |
P>2000kW | 10kV | 3x185 | 3 |
4.34、 每台电动机装有起吊环、起吊钩或其它便于安全起吊电动机的装置。
4.35、 每台电动机上装有一个符合所列标准的要求的耐腐蚀铭牌。
4.36、 电动机及其配套设备的制造过程中,应严格按行业标准,对重要零部件,重要材料均应进行必要的材料检查和性能试验,并将试验资料供用户查阅。
4.37、 设备出厂时,制造厂应向用户提供检验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文件
4.38、 规范和标准
磨煤机、电动机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现行使用的国家有关标准和原部颁标准。进口磨煤机和引进技术采用的相关标准也可被接受,但不应低于以下标准。这些标准和规范至少包括:
焊接件通用技术要求,JB/ZQ4000.3
公差与配合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等,GB1800-1804
焊缝代号,GB324
焊接接头的基本型式及尺寸GB985
铸钢件射线照片及底片分类等级,GB5677
钢焊缝射线照片及底片分类等级,GB3323
铸钢件超声波探伤及质量评级分法,GB7233
中厚钢板超声波探伤方法,GB2970
旋转电机基本技术要求,GB755
产品标牌,JB8
包装储运标志,GB191
IEC 60034 Parts 1 -18旋转电机
IEC 60072 旋转电机的尺寸和额定输出值。
EC 60085 电力机械和设备在热稳定运行中的绝缘等级、材质。
五、仪表及控制要求
热电偶热电阻按照短名单执行,最终设备选型由买方确认。所有热电阻测温元件采用双支型绝缘三线制Pt100,热电偶采用铠装绝缘双支型K分度,使用耐磨材质,电站专用型。精度满足以下要求:
● 热电偶精度:I级±0.4%;
● 热电阻精度:A级0.15±0.2%;
● 热响应时间能满足τ0.5∠30S;
● 热电阻的接线方式为三线制;
● 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
六、 清洁、油漆、包装、运输与储存
6.1设备包装应结实并适合于海上运输及多次吊装设备应适合于运输,除大型结构外所有拆散件均用板条箱或其它包装箱包装并标上相应的符号后再发运。
6.2所有孔、管接头以及法兰、螺纹和末端焊接的连接件,都应有保护装置,以防止在运输和保管期间发生损坏腐蚀和掉进其它物件的现象发生。
6.3设备包装前应涂有防腐漆,以便在运输保管中起防腐作用。
6.4凡电器电子设备必须严格包装,以确保不致在运输和保管期间损坏,并防止受潮和浸水。
6.5不保温表面涂刷两道底漆、两道面漆,第二道面漆的颜色按照《全厂色彩统一规定》执行,厂内涂刷,油漆材料由卖方提供。油漆采用耐风化、高盐雾的优质油漆,能适印尼当地的环境条件。另外,卖方还提供一定量的油漆供现场补漆用,补漆量为总油漆量的20%。
6.6请卖方严格执行附件《设备包装、防护、运输、油漆通用规范》。
6.7除非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包装与标记应由卖方负责。
6.8卖方交付的所有合同设备应符合出口海运包装要求、国家标准中关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本合同技术协议及货物承运部门的规定,并具有适合远洋和内陆的长途运输及多次搬运和装卸的坚固包装,以确保合同设备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卖方还应提供合同设备的现场保管技术指南。
6.9包装应保证合同设备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完好无损,并有减振、防冲击的措施。若包装无法防止运输、装卸过程中垂直、水平加速度引起的合同设备损坏,卖方应在合同设备的设计结构上予以解决。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合同设备应由卖方用新的坚固的木箱/板条箱、平板箱、捆包、桶、垫木等进行包装并应根据合同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采用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他损坏的保护措施,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的油漆,以适应远途海上、江河、陆上运输条件和大量的吊装、卸货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防止雨水、受潮、生锈、腐蚀、受震以及机械和化学引起的损坏,以保证合同设备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交货地点。
6.10包装前,卖方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
6.11需装入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卖方应对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予以清楚标记,以便于清点验收;备件和工具应单独包装,除注明上述内容外,还应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标记。
6.12采用包装箱运输的,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与英文对照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6.12.1 合同号;
6.12.2 卸货港;
6.12.3 供货、收货单位名称;
6.12.4 合同设备名称、图号;
6.12.5 箱号/件号;
6.12.6 毛重/净重(公斤);
6.12.7 体积/尺寸(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6.12.8 唛头:要分别标明数字并以红色、黄色的底色加以区别;
6.12.9 生产日期;
6.12.10 生产工厂。
6.13按照合同设备的特点及装卸和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包装箱上应用中英文明显印刷“小心”“向上”、“防潮”、“勿倒”、“怕热”、“远离放射源及热源”、“由此起吊”、“重心点”、“堆码重量极限”、“堆码层数极限”、“温度极限”“轻放”、“勿倒置”和/或“防雨”等字样或以及相同的国际贸易通用标记,并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
6.14对裸装合同设备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合同设备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
6.15每件包装箱(件)内,应附有包括部件名称、数量、图号等的两份详细装箱单、质量合格证明书、与合同设备相关的技术资料与需组装的部件与零件的详细装配图。装箱清单应在合同设备发运前递交至买方。
6.17各种设备及松散零星的部件应采用良好可靠的包装方式,装入尺寸适当的箱件内,并尽可能整车发运。
6.18栅格式箱子或类似的包装,应能保证所盛装的合同设备及零部件不至于被盗窃或被其他物品或雨水损坏。
6.19合同设备,包括所有管道、管件、阀门及其它设备等的端口必须用保护盖或其他方式妥善防护,并做好运输、装卸过程中防脱落的措施。
6.20卖方不得在两个或多个箱件上采用同一箱号标记。包装箱应连续编号,而且在全部装运的过程中,装箱编号的顺序始终是连贯的。
6.21对于需要保证精确装配的明亮洁净加工面设备,其加工面应采用优良、耐久的保护层(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和损坏。
6.22如果采用集装箱运输,卖方要仔细检查集装箱,保证以处于良好状态的集装箱来运输合同设备。集装箱内要有足够的填充物或楔子或其他支架和包装垫木以防合同设备在集装箱内摇晃。卖方应对其包装不当和/或防护措施不充分而造成的合同设备损坏承担修理、更换和/或赔偿等责任。
6.23卖方使用的木制包装物应能防虫害侵袭,如果在检疫检验中发现虫害,卖方应承担在卸货港对包装予以烟熏消毒或替换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如项目所在国有关当局要求,卖方应向买方提交两份表明所有木箱均已按照《国际木质包装检疫措施标准》标准处置和标记的卖方声明原件,或两份表明未使用木质包装的卖方声明原件。
6.24由于卖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合同设备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卖方均应按本合同的约定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发生合同设备损坏和丢失时,由卖方负责与承运单位及保险公司交涉处理,买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同时卖方应尽快向买方补供损坏或丢失的合同设备以满足业主工程建设的需要。
6.25合同设备包装材料均属于买方所有。
6.26卖方应对包装过程进行摄像或拍照,并在合同设备备妥待运前,将包装图片(视频)发送至合同条款约定的买方联系人(或其授权的人),经买方确认后方可发货。货抵装运港后,买方对包装是否符合海运、多次吊装要求予以确定,对不符合包装要求的,港口重新二次包装(如有)、吊装、港杂等一切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6.27尽管有合同条款前述及其他约定,卖方应优先遵守业主颁布的《设备及材料包装储运规范》等管理文件中有关包装与标记等的规定。
。
七、分包与外购部件
买方不接受此短名单以外的厂家,最终由买方确认。
名称 | 厂家1 | 厂家2 | 厂家3 | 厂家4 |
轴承 | SKF | FAG | NSK | TIMKEN |
热电阻、热电偶 | 安徽天康 | 上自仪 | 重庆川仪 | 威卡 |
电气元件 | 施耐德 | ABB | 西门子 | - |
八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8.1一般要求:
8.1.1卖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技术资料和图纸的文种为中英文。外方提供的图纸和资料应翻译成中文随同原文一并提交买方。图纸资料以中文为准,图纸资料除提供书面文件外还应提供光盘或移动硬盘。图纸应为同一版本AutoCAD格式,文本文件应为Word/Excel格式。图纸上加盖 “买方项目XXX热电厂工程项目” 及“正式资料”章
8.1.2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8.1.3卖方资料的应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在合同草签后1个月内给出全部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清单,并经买方确认。
8.1.4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卖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8.1.5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卖方应及时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设备构成,后续设备有改进时,卖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8.1.6买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8.1.7卖方提供施工用的技术资料为每台炉十套。
施工图设计图纸(包括分包与外购设备的技术资料):6套及相应的电子版本资料1套(供设计院)。
最终技术资料(包括分包与外购设备的技术资料)及安装、运行、维护手册:每台锅炉10套及相应的电子版本资料1套。全部随机发运。
质量证明及试验报告:2套及相应的电子版本资料1套。
8.1.8完工后的产品应与最后确定的图纸一致。买方对图纸的认可并不减轻卖方关于其图纸的正确性的责任。设备在现场安装时,如卖方技术人员进一步修改图纸,卖方应对图纸重新收编成册,正式递交买方,并保证安装后的设备与图纸完全相符。
8.1.9电子版图纸、资料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应根据设备功能等对其进行分类归档,并根据分类提供超链接方式的索引文件。
8.2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卖方应及时提供满足工程设计的参数、图纸和资料(卖方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应及时提供正式图纸资料给买方,包括但不限于电机外形图、端子接线图、一次元件清单)。
8.3设备监造检查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卖方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查/见证所需要的全部技术资料。
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买方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卖方细化,买方确认)。包括但不限于:
提供设备安装、运行、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安装、运行、维护、检修需详尽图纸和的技术资料(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
设备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启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卖方须提供备品配件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卖方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买方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卖方细,买方确认)。包括但不限于:
检查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等出厂报告。
卖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
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运输超重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查、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水压试验和性能试验等)。
8.4厂家应提供下列资料
(1)电动机的全套资料和图纸(不少于20份)。
(2)电动机外形尺寸图(包括接线盒)
(3)接线盒接线图、外形尺寸图、电气元件清单
(4)电动机安装、运行和维护说明书
九、试验及质量保证:
(1)电动机的性能,应满足国家有关标准及本协议书的技术要求。
(2)电动机制造厂应保证电动机鼠笼转条三年不发生断条。
(3)型式试验和出厂试验按国标有关标准进行。
十、供货范围
10.1主电机(包括主、副轴端的键)1 台
系统内的所有仪表、接线盒、接线盒至就地一次元件等均由卖方设计供货,对仪表和控制部分,设计、供货界限在接线盒的端子排。
卖方所供的仪表均配供安装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安装法兰、连接短管、接管座、仪表阀接头及安装垫片等;配供的安装附件必须满足现场实际需要,对缺少的部分卖方应无偿补足。
单台电机以及仪表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元件)
名称 | 元件名称、参数、型号、规格 | 每台数量 |
磨煤机主电动机 | 250kW10kV | 1 |
主电动机防潮加热器 | 380V | 1 |
主电动机定子绕组温度 | Pt100双支铂热电阻 | 6 |
主电动机轴承温度 | Pt100双支铂热电阻 | 2 |
(1)电动机本体及其附件(包括主、副轴端的键),副轴伸带防护罩;
(2)通风电机(设计院需提供外部管道的风阻压降)
(3)通风隔栅和过滤器
(4)空间加热器
(5)轴承;
(6)接线盒;
(7)接地装置;
(8)起吊钩或起吊环,起吊螺栓;
(9)定子绕组电阻式温度探测器(RTD);
(10)轴承温度探测器和热电阻。
十一、对于双方设备的接口技术问题,双方应友好协作。卖方提供技术配合,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问题。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方: |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卖方: | |
代表: | 代表: | ||
日期: | 日期: |
附件3
投标函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一、根据已收到的北方重工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合同文本、技术规格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投标人愿以报价书中的单价、总价完成招标项目(或者货物)。
二、投标人已经认真阅读下述投标人须知,并同意按投标人须知的约定进行投标。投标人须知如下:
(一)投标人不得以串通投标、抬标、压标等行为破坏公平竞争,一经发现,其投标和中标无效,并且投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二)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方的评标人员、监标人员以及工作人员有商业贿赂等影响公平公正评标的行为,一经发现,其投标和中标无效,并且投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三)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预中标通知书,预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签订合同。
(五)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宣布中标单位后的30日内退还,不解释未中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
(六)投标人在开标后撤回投标文件,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且投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经书面确认之后撤回的,投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七)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且中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八)如中标人违约,招标人可从其他投标人中重新选定中标人签订合同,并且中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九)投标人中标,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执行完方可退还。
三、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开标后90日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投标单位(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件4
资质承诺书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贵公司采购投标中所有证件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不符,一切责任由我公司承担。
承诺人(法人盖章):
委托代理人: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5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姓名:,身份证号码:,系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投标中,签署的所有投标文件均合法有效。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名):
投标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6
授权委托书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现委托作为我单位合法委托代理人,授权其代表我单位前往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办理采购投标、合同签订、账务结算等事宜,代表我单位全权负责处理涉及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办理交货、提货及验收、收取和支付货款等全部合同履行事项。我单位对委托代理人在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投标中的一切业务行为及签署的文件、协议、合同内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到达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撤销。
特此委托
授权委托期限:
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邮箱:
委托代理人签字(样本):
委托单位:(公章合同章财务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7
一次报价单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1 | 主电机 | 250kW 10kV | 套 | 6 | ||
合计 | 套 | 2 | ||||
服务承诺: | ||||||
承诺付款条件: | ||||||
承诺供货周期: | ||||||
补充说明的其他优惠条件: | ||||||
备注:以上报价含运输费、13%增值税等,发到上海港。 | ||||||
投标单位: 投标单位报价人确认签字:确认签字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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