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3年高压电力配套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1/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xdltt-2023-018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韩佳玲13754361250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6
公告正文


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023 年高压电力配套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DLTT-2023-018)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绍兴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3 年高压电力配套工程施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6214664万元,招标人为绍兴市上虞城乡生
态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上虞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023年高压电力配套工程的施工项目
招标,具体涉及万都商业中心、万金大厦生态、办税服务中心、青春广场、恒利新村东四区、
南丰社区中心、中央假日、江西路三环桥下、德济苑社区9个充电桩站点箱变安装及电源点
接入高压电力配套工程的安装与调试,具体以提供的施工图、及招标文件中明确内容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3年高压电力配套工程施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3年高压电力配套工程施工项目)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国家认定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限输变电)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
发的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在“中国建造师网”能查询到
注册信息,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
企业在职职工的(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7月至
2023年9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
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
3.具有本地化服务单位和设施的能力。
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
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5.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开标日前三个月内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开标日前半年内未发生负主要
责任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开标日前一年内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特大工程质量事故;开标日
前三个月内未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开标日前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及以上设备事
故、电网事故、火灾事故、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之一的开标日前一年内未发生施工重大
人身死亡事故开标日前一年内在招标人其他工程中未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无法实现工
程建设的质量目标;开标日前半年内未发生被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通报且勒令停止施工的。
7.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或严重违约问题。
8.企业现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往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等符合招标人的有关考核
要求。
9.熟悉该地区施工的各种政策、法规、自然及社会环境,有丰富的当地协调和解决影响施工
各种因素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10.投标人须取得一般纳税人资质。
11.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01日08时30分到2023年12月0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请于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7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
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浙江天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
解放大道701号越发大厦1701室)获取招标文件(不接受电话报名)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
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电力设施许可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建造师
证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路24号国网绍兴洋江路物资大楼门口接标处纸质文件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路24号国网绍兴洋江路物资大楼开标室
七、其他
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3年高压电力配套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招标工作计划,绍兴市上虞城乡生态环保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人以本
公告的形式发布招标信息,具体内容如下:
1.项目单位及招标人
1.1项目单位/招标人:绍兴市上虞城乡生态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1.2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1 标包划分: 标一包1 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3 年高
压电力配套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范围:上虞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3 年高
压电力配套工程的施工项目招标,具体涉及万都商业中心、万金大厦生态、办税服务中心、
青春广场、恒利新村东四区、南丰社区中心、中央假日、江西路三环桥下、德济苑社区9个
充电桩站点箱变安装及电源点接入高压电力配套工程的安装与调试,具体以提供的施工图、
及招标文件中明确内容为准。 工期:30天 投标保证金(万元):8 质量目标:合格
报价方式:下浮率报价
注:(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6214664 元,具体工程量以施工图为准。
(2)、报价原则:采用下浮率报价,最小下浮率为0%,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中标价(合同价)=项目招标控制价×(1-中标下浮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国家认定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限输变电)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颁发的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在“中国建造师网”能查询
到注册信息,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
标企业在职职工的(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 2023年7月
至2023年9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
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
3.3具有本地化服务单位和设施的能力。
3.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
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5 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开标日前三个月内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开标日前半年内未发生负主


要责任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开标日前一年内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特大工程质量事故;开标
日前三个月内未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开标日前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及以上设备
事故、电网事故、火灾事故、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之一的开标日前一年内未发生施工重
大人身死亡事故开标日前一年内在招标人其他工程中未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无法实现
工程建设的质量目标;开标日前半年内未发生被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通报且勒令停止施工
的。
3.7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或严重违约问题。
3.8企业现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往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等符合招标人的有关考
核要求。
3.9 熟悉该地区施工的各种政策、法规、自然及社会环境,有丰富的当地协调和解决影响施
工各种因素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3.10 投标人须取得一般纳税人资质。
3.11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7日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浙江天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绍兴市越城区解放大道701号越发大厦1701室)获取招标文件(不接受电话报名)持单位
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电力设施许可证复印件、项
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6. 投标保证金
金额:详见项目概况。
投标保证金交付方式可为保函或电汇、网银等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保单中的投保人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
有效期一致或长于投标有效期。
电汇、网银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需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出。
收款单位:浙江天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绍兴市建行龙山支行,银行账号:
33001653543053000547 汇款摘要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3 年高压电力配
套工程施工项目或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5日16:00时整(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上述


账户时间为准)(开标前一天)
投标保证金需在开标前一天之前办理完成,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
投标将被拒绝。制作价格投标文件时需提供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证明。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6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路24号国网绍兴洋江路物资大楼门口接标处。
7.3 投标文件开标地点: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路24号国网绍兴洋江路物资大楼开标室。
7.4所有投标文件都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递交至开标地点。没有获取招标文件
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
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上虞城乡生态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上虞区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解放大道701号越发大厦1701室
邮编:312300 邮编:312000
联系人:丁枫 联系人:韩佳玲
电话:13626889808 电话:1375436125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绍兴电力局招投标管理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上虞城乡生态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上虞区
联系人:丁枫
电 话:1362688980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解放大道701号越发大厦1701室
联系人: 韩佳玲
电 话: 13754361250
电子邮件: 827459480@qq.com


w
g/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