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泽州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设备购置项目的结果公告
金额
78.98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11/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rzb2022jc-024z
预算金额80万元
招标公司泽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聚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庞楚峰18935280187
中标公司山西深海蓝科技有限公司78.9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JRZB2022JC-024Z
二、项目名称:泽州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设备购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泽州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设备购置项目 | 检测中心设备购置 | 不限 | 批 | 报价:789800(元) | 山西深海蓝科技有限公司 | 山西省晋城市开发区经一路皇城相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楼7层(706-708) | 911405003979213255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规格型号 |
1 | 泽州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设备购置项目 | 智能综合校验台 | 斯贝克 | 1 | 150000 | SPMK2011N |
2 | 泽州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设备购置项目 | 便携式高压气体压力真空源 | 斯贝克 | 1 | 30000 | SPMK2011N |
3 | 泽州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设备购置项目 | 智能数字压力校验仪 | 斯贝克 | 1 | 30000 | SPMK2011N |
4 | 泽州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设备购置项目 | 模块式智能数字压力校验仪 | 斯贝克 | 1 | 30000 | SPMK2011N |
5 | 泽州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设备购置项目 | 压力检定系统软件 | 斯贝克 | 1 | 49500 | SPMK2011N |
6 | 泽州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设备购置项目 | 台式计算机 | 斯贝克 | 1 | 5000 | SPMK2011N |
7 | 泽州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设备购置项目 | 打印机 | 斯贝克 | 1 | 5000 | SPMK2011N |
8 | 泽州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设备购置项目 | 纳伏微欧测温仪 | 磐然 | 1 | 150000 | PR565 |
9 | 泽州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设备购置项目 | 人体体温计、耳温计、额温计检定/校准装置 | 磐然 | 1 | 60000 | PR565 |
10 | 泽州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设备购置项目 | 黑体辐射源标准装置 | 磐然 | 1 | 60000 | PR565 |
11 | 泽州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设备购置项目 | 测试固定支架 | 磐然 | 1 | 9000 | PR565 |
12 | 泽州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设备购置项目 | 读数望远镜 | 磐然 | 1 | 50000 | PR565 |
13 | 泽州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设备购置项目 | 放大镜 | 磐然 | 1 | 500 | PR565 |
14 | 泽州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设备购置项目 | 读数显微镜 | 磐然 | 1 | 20000 | PR565 |
15 | 泽州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设备购置项目 | 离心机 | 磐然 | 1 | 20000 | PR565 |
16 | 泽州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设备购置项目 | 水三相点瓶及固定支架 | 磐然 | 1 | 30000 | PR565 |
17 | 泽州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设备购置项目 | 电子天平 | 龙腾 | 1 | 49800 | ESK |
18 | 泽州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设备购置项目 | 电子天平 | 龙腾 | 1 | 49800 | ESK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都沁萍,白春娥,翟大海(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泽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晋城市城区瑞丰路1734号
联系方式:0356-20243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聚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晋城市城区西环路蓝海港1号楼6层635室
联系方式:189352801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楚峰
电 话:18935280187
附件信息:
采购项目磋商文件.doc采购项目磋商文件.doc
548.2K
采购人:泽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名称:泽州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设备购置项目项目编号:JRZB2022JC-024Z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您们的响应文件必须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相关要求进行操作,请认真研读,避免由于操作失误造成响应文件无效。为了保证您们顺利参与本次采购,特别提示如下:尊敬的供应商朋友们:※温馨提示※二O二二年十月采购代理机构:聚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开标时请使用加密时的CA进行解密;1、开标时推荐使用Chrome浏览器;五、开标前请确认以下内容:四、本次采购项目所需的“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工具文件以及操作手册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获取。三、各供应商要严格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投标保证金”的要求进行保证金的交纳,未按要求交纳导致的后果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二、供应商代表证明、响应函、开标报价一览表等关键部位必须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章的加盖(包括法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七、获取磋商文件后如对磋商文件中有疑义的地方以及认为需要修正的地方,请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反映,以便统一更正。六、磋商文件中凡是“黑体字”的地方均为特别注意事项,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6、开标解密路径: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页面,找到开标的项目。5、开标解密时需要使用CA的Pin码,请确认开标人员已知晓正确的Pin码;4、推荐使用制作生成电子标书的电脑进行解密;3、请确保开标时使用的电脑已经安装最新的CA驱动;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第一部分磋商邀请1目录聚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九、欢迎广大供应商朋友们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我公司组织的各项政府采购活动,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八、您们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以及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依法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的,可以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50第七部分合同文本46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42第五部分资格性审查内容及标准40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22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10
项目名称:泽州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设备购置项目项目编号:JRZB2022JC-024Z一、项目基本情况第一部分磋商邀请第九部分附件72
项目概况 泽州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设备购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2 年 11月 8日 14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采购需求:检测中心设备购置,采购内容为:压力表检定装置、人体体温计检定/校准装置等。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磋商文件最高限价:80万元预算金额:80万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时间:2022年10月25日至2022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三、获取磋商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售价(元):0(2)请于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3、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获取响应文件:2、地点: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
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3、投标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2、地点:请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提交1、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11月9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
2)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获取;2.2在线投标响应说明:2.1公告发布媒介:山西省政府采购网2、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未按本项目公告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1.采购人信息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2.4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供应商。2.3本项目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电子投标客户端,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供应商可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若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响应无效。4)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3)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
地址:山西省晋城市城区西环路蓝海港1号楼6层名称:聚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356-2024382地址:晋城市城区瑞丰路1734号名称:泽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供应商主体库资料核验咨询电话:0356-2218884八、相关技术支持热线电话:18935280187项目联系人:庞先生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356-6992638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本磋商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2.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15364569120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
1 | 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3)本项目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是; | ||||
2 | 响应文件份数 | 纸质:正本1份、副本1份.纸质文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递交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纸质投标文件只做存档,不做开、评标环节使用。 | ||||
2 | 电子响应文件 | 供应商上传一份经供应商CA数字证书加密的.jmbs格式响应文件至“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导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 ||||
3 | 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 | 1、供应商代表证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2)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影印件(格式见第八部分)2、响应函(格式见第八部分)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开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近12个月内任意一月缴纳任意一项税种的凭据;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近12个月内任意一月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7、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格式见第八部分)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第八部分)9、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10、保证金交纳证明提供供应商保证金交纳证明文件说明:本项目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见第五部分。 | ||||
4 | 响应文件(报价要求) | 1、开标报价一览表小型、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若有的话) 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的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的话)创新产品和服务承诺函(若有的话) | ||||
4 | 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 1、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2、对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3、对非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4、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5、对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6、供应商业绩情况;7、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文件;说明: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第八部分;以上涉及相关要求的内容见本文件第四部分相对应内容。 | ||||
5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þ本项目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1、交纳数额为人民币(币种):15000元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2、提交形式:非现金形式:提供针对本项目且满足保证金金额的由银行、保险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电子投标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3、★友情提示(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保函须保证真实性,否则按响应无效处理。保函彩色影印件递交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或邮寄到以下地点(请投标人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费自付)。收件信息:单位名称:聚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庞先生联系电话:18935280187地址:晋城市城区西环路蓝海港6层635室(2)如被保证人不履行赔付责任,被保证人的失信行为将被纳入诚信记录。(3)如有保函需求可通过登录“电子保函在线管理平台”(www.zsdzbh.cn/),在线办理。办理保函咨询电话:0311-88808000未按要求交纳的视为未提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 ||||
6 | 投标有效期 | 90个日历天(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 | ||||
7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 | 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本项目涉及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产品的要求: (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如包含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必须投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并将所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同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者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节能环保清单查询截图。(2)所报货物中有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须如实填写《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节能环保清单查询截图。(3)采购人依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本文件有规定允许采购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外产品的除外。3、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供应商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4、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5、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要求:(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可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服务企业承接/服务明细表》7、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和服务的要求:根据晋财购【2019】19号《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供应商提供的物中有符合创新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须如实填写《创新产品和服务承诺函》,并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事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服务企业承接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 | ||||
8 | 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投标最高限价 | 预算金额:¥:80 万元最高限价:¥: 80 万元 | ||||
9 | 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会) | ¨组织时间: 年 月 日 点 分(北京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þ不组织 | ||||
10 | 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本项目第四部分中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商务要求 | ||||
11 | 磋商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线发出。供应商应密切关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如有磋商文件的澄清必须及时登录查看 | ||||
12 | 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 | 供应商无需单独确认,“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将记录供应商查看情况 | ||||
13 | 磋商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线发出。供应商应密切关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如有磋商文件的修改必须及时登录查看 | ||||
14 | 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修改 | 供应商无需单独确认,“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将记录供应商下载情况。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
15 | 响应文件的制作及签字盖章 | 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响应文件由供应商使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提供的“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按分级目录导入相关内容;(3)响应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影印件”均为“原件的影印件”;(4)第八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供应商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协议书须由联合体各方按规定签署后生效);(5)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形成加密的响应文件;(6)响应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的帮助文档。 | ||||
16 | 响应文件的加密 | 电子响应文件要求使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并加密,“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不接收未按要求加密的响应文件 | ||||
17 | 响应文件的递交 | 各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后的响应文件,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递交;递交时间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将不予接收该供应商的全部响应文件。 | ||||
18 |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供应商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2)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的,应使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成完整的响应文件,并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为准。 | ||||
1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þ 是。本次开标采用远程在线开标方式,供应商必须准备好CA数字证书准时参加在线开标,供应商需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其他响应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电子开标过程出现故障时(因系统原因导致全部供应商无法解密或开标不能顺利进行),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开标时间。¨ 是。本次开标采用现场在线开标方式(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电脑终端设备需具备IE11及以上的浏览器【推荐使用Chrome 浏览器、360极速浏览器】和CA数字证书驱动,同时自行解决所需网络),供应商必须准备好CA数字证书准时参加现场开标,供应商需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其他响应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电子开标过程出现故障时(因系统原因导致全部供应商无法解密或开标不能顺利进行),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开标时间。¨ 否 | ||||
20 | 代理费 | 收费标准:服务费收取标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规定收取。中标金额收费比例100万以下1.5% | 中标金额 | 收费比例 | 100万以下 | 1.5% |
中标金额 | 收费比例 | |||||
100万以下 | 1.5% | |||||
21 | 其它 | 在现场开、评标期间,如出现不可抗力导致的系统无法运行或无法上报等情况,供应商可在开标现场进行书面材料的提交。 |
2.2“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组织执行机构,即“聚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1“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2.定义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1.适用范围一、总则
2.8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2.7“影印件”指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2.6“电子签章”指可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如:Winaip等)正确读取签章信息的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包含法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2.5“服务”指除货物以外由供应商承担的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即磋商文件中所表述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4“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3“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3.4本次磋商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资格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要求。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合格的供应商2.9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服务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服务。
5.1通知的告知5.通知的告知及获取供应商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投标费用3.6本次磋商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共同参加磋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二、磋商文件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未获取响应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获取已发布的通知。已获取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已发布的通知,或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成功后,查看获取相关通知。5.2通知的获取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已获取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及潜在供应商。
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一部分磋商邀请;6.1磋商文件由下列九部分内容组成:6.磋商文件的内容
6.2磋商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前附表序号7的规定。第九部分附件。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第七部分合同文本;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第五部分资格性审查内容及标准;
7.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有约束作用。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6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6.5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为准。6.4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磋商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3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后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结果予以记录,查询证据存档,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对响应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
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三、响应文件7.4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场勘查或召开标前答疑会,详细内容见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号9的要求。7.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需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内以PDF加盖电子签章的形式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答复,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答复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内通知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所有供应商。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9.2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响应文件中影印件及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响应文件以.jmbs加密格式上传,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2的规定提交。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报价要求和商务技术文件)按各自内容分别以系统要求的格式上传。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报价要求和商务、技术文件部分。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4.3供应商必须整包进行报价,不得拆包分项报价。9.4.2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报价一览表。供应商报出的总价为服务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9.4.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服务/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4磋商报价本项目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及要求供应商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5的相关规定。9.3保证金交纳
10.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和真实性,以使磋商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供应商自行承担同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0.磋商内容填写说明9.4.7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主要辅材的项目,供应商自行设计表格,填写主要辅材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单价、数量等内容。9.4.6任何超出磋商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9.4.5供应商应提供服务的单价(包括税费、保险费用及其他应有的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9.4.4本次磋商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磋商和报价。
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条的规定。1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10.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0.4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3开标报价一览表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0.2磋商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八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
14.磋商截止时间电子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2.2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中的“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的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12.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2.响应文件的签署
五、磋商采购程序15.2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5.1供应商在开标解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5.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4.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磋商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供应商受磋商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4.1电子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规定的磋商解密时间进行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未进行解密的,磋商无效。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磋商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随机顺序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审查。17.响应文件的审查顺序16.3磋商活动的组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16.2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具体的磋商评审事务,提出经磋商小组签字的书面磋商评审报告。16.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6.成立磋商小组
18.3.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依照要求在线提交,一并保存到“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18.3.1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8.3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8.2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对每个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18.1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及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的相关规定。18.响应文件审查
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18.4.1审查中,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无效:18.4评审中遵循的原则
C、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B、有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的;A、有恶意串通的;18.4.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磋商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F、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E、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D、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C、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B、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A、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或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IP地址一致的;18.4.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行为,其磋商无效:
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B、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A、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18.4.4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F、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9.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9.磋商18.7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的主要技术性能、数量、服务方案和交货(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8.6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18.5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须及时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按上述原则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内调整确认,确认方式为PDF加盖法人电子签章,供应商确认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予确认,其报价无效。
19.6《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0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或合同商务条款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按照明确的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进行实质性变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使每个供应商均同时获得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供应商接到该通知要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在线进行确认,一并保存到“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19.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0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商务要求、合同文本的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不进行任何实质性变动,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19.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0明确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商务要求、合同文本在磋商过程中不作任何实质性变动,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磋商时,磋商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或同意供应商就某些磋商事项作出明确的承诺,承诺文件依照要求在线提交,一并保存到“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9.3磋商内容包括货物/服务的技术配置、售后服务、服务方案、价格等采购需求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19.2磋商的顺序,按照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随机的顺序进行。
19.10磋商小组应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按照本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审查。19.9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除要对磋商文件变动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外,还要做出新的一轮报价。19.8.2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不能马上做出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响应文件,则在磋商现场由磋商小组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19.8.1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简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能够马上做出承诺,并且经磋商小组认可,可以以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提交响应文件。19.8发生实质性变动时,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现场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形式。19.7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该通知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签字。
20.1磋商小组对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首次磋商报价进行记录。20.最后报价19.1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的须依照要求在线提交书面说明,一并保存到“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19.13磋商过程中,供应商的所有承诺、书面补充文件以及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需要加盖法人电子签章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内进行提交。19.12经磋商、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19.11根据磋商文件(包括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和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新一轮的磋商。
2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1.综合评审20.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在线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与证明材料一并保存到“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可将其作为响应无效处理。20.2.2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没有详细列明,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0.2.1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已详细列明,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要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0.2磋商结束后,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在线填报。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内进行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内未进行报价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全部承担。
23.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23.评审复核22.2磋商小组组长根据磋商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22.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直接确认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2.确认成交供应商21.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中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进行。
24.磋商保密23.2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D、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C、磋商小组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6.采购项目终止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承担。25.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4.3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24.2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4.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
26.2项目终止磋商后,磋商小组应做出书面报告,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C、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B、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A、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2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
27.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7.签订合同六、签订合同26.4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26.3如本项目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竞争要求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是2家,而不被终止。
28.3收费标准:服务费收取标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规定收取。28.2代理费收缴方式:现金或电汇。28.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28.服务费七、服务费27.3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提交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合同备案。
30.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0.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0.披露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磋商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9.保密八、保密和披露
3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评标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将不予答复。32.质疑31.2询问事项若属于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需求范畴的,询问方式为口头询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告知询问对象直接向采购人询问;询问方式为书面询问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影印件、询问函。在采购代理机领取《供应商询问告知函》,供应商持《供应商询问告知函》向采购人进行询问。采购人须在法定时间内向询问供应商进行书面答复。31.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进行质疑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供应商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成交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提出质疑。31.询问九、询问和质疑
3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内容包括: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2.2质疑供应商质疑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内容包括: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法定代表人质疑时不提供此项内容。);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影印件;质疑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间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原件。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提出;
F.提出质疑的日期。E.必要的法律依据;D.事实依据;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C.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B.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A.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2.5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32.4对磋商文件编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磋商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答复。对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供应商质疑告知函》(一式三份),供应商持《供应商质疑告知函》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一、项目概况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32.6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F.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E.质疑答复人名称;D.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
3、付款方式:以正式签订合同为准2、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1、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二、商务要求项目编号:JRZB2022JC-024Z项目名称:泽州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设备购置项目
四、非实质性要求4、其他强制性要求或标准:(若有的话)3、正版软件承诺: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若有的话)2、《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8类13项)的产品:(若有的话)1、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若有的话)三、实质性要求
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注明该产品的产地,设备参数等。1、本次采购的货物必须是全新原装品牌货物。五、服务要求: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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