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排水公司网络安全改造项目(项目编号:CZ20220171)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进行答复如下:
疑问一、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项目需求 三、产品规范”中,入侵防御系统、工业安全审计系统、运维管理系统-堡垒机、工业防火墙均要求“▲底层须采用自主研发的国产安全操作系统,并提供安全操作系统(第四级)证书”该证书为安全操作系统销售许可证,经查询,具备《销售许可证安全操作系统(第四级)》证书的厂家只有长扬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为工控安全厂家(证明材料见下图),该参数与设备正常使用没有关联性且存在明显指向性。
建议删除。
答:经复核质疑理由不实,经市场调查,满足上述条件的安全产品厂家不少于三家,不存在导向性、唯一性。另外任何一家安全产品都可采购及安装上述七家安全操作系统进行投标,且该条款仅为偏离项条款,用于区别安全操作系统质量区别,并非★条款。此处不做调整。
疑问二、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项目需求 三、产品规范”中销售许可证要求。招标文件中对销售许可证数量、品类、级别做出明显限制,例主机白名单系统中“▲具备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安全产品销售许可证(主机安全加固)、▲具备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安全产品销售许可证(文件加载执行控制)”、“▲具备公安部办法的计算机信息安全产品销售许可证(网络通讯安全审计(增强级))”,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嫌疑。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销售许可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检测和销售许可证管理办法》、《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颁发的证件,在产品通过公安部核验且功能项满足用户实际需求的情况下,不应对销售许可证数量、品类、级别做出明显限制。经综合来看,该要求只有长扬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能够全部满足(证明材料如下图),因此判断该要求存在倾向性。建议更改为“产品应具备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不对产品销售许可证数量、品类、级别做出明显限制。
答:经复核质疑理由不实,经市场调查,满足上述条件的安全产品厂家不少于三家,不存在导向性、唯一性。另外任何一家安全产品都可采购及安装上述七家安全操作系统进行投标,且该条款仅为偏离项条款,用于区别安全操作系统质量区别,并非★条款。此处不做调整。
疑问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项目需求 二、总体要求”中,“1.★投标人须保证本项目所提供安全设备、软件能够完全兼容和匹配招标人现有已部署的工控网络安全设备,满足统一管理和数据接入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该项为必须满足项,而招标人已部署的工控网络安全设备均为长扬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旗下品牌,“完全兼容和匹配”存在明显的倾向性。
建议删除。
答:此处条款调整为“★投标人须保证本项目所提供安全设备、软件兼容现有已部署的工控网络安全设备或所提供安全设备须支持市场主流的SYSLOG、SNMP、KAFKA等日志格式,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9日
关于排水公司网络安全改造项目[项目编号:CZ20220171]答疑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