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h01-w1038(05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我单位拟对专用卫生物资器材(第5包)-五官科检查器械箱、手术器械包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专用卫生物资器材(第5包)-五官科检查器械箱、手术器械包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分30包,本包为第5包,采购内容为五官科检查器械箱、手术器械包,项目编号为2024-JH01-W1038(05)。
三、技术参数、要求:
一、技术要求
(一)五官科检查器械箱
★1.基本功能 便携,直接照明,分离式头部和通用手柄,内置电池。
★2.配置 含检眼镜、检耳镜座架、窥耳器(¢2.5、3、4、5)、检鼻器、喉镜杆、反光喉镜(¢20、22)、压舌器、电筒手柄、电源适配器等各1套,备用灯泡(2只)。
★3.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国军标规定,并具有产品合格证;尺寸应可以通过船(艇)舱门、通道(船宽度一般不大于600mm,艇直径一般不大于500mm,如实际产品稍大于尺寸要求,可由评审专家根据实际尺寸核准)。
(二)手术器械包
★1.基本功能 用于早期救治和部分专科手术  
2.安全性 选装药品、医疗器械具备国家药品批号、符合医疗器械管理类别注册证或经过后勤相关产品定型,证照齐全,市场供应充分
★3.配置 手术器械箱组构成 由A、B、C、D、E、F六个手术器械包组成,箱组按模块化设计,手术器械包采用军绿色铝合金外箱,箱内器械采用铝合金支架模块化设计,手术器械固定在铝合金支架上,具体详见清单。其中,2.1A箱:包括基础和清创手术器械、胸外科手术器械、军绿色灭菌器械盒各1套;2.2B箱:包括基础和清创手术器械、骨科专用手术器械、军绿色灭菌器械盒各1套;2.3C箱:包括基础和清创手术器械、普通外科手术器械、军绿色灭菌器械盒各1套;2.4 D箱:包括基础和清创手术器械、脑外科手术器械、军绿色灭菌器械盒各1套;2.5E箱:包括基础和清创手术器械、血管吻合手术器械,军绿色灭菌器械盒各1套;2.6F箱:包括基础和清创手术器械、五官科手术器械、军绿色灭菌器械盒各1套。
★4.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国军标规定,并具有产品合格证;尺寸应可以通过船(艇)舱门、通道(因保密原因不能具体公布,船宽度一般不大于600mm,艇直径一般不大于500mm,如实际产品稍大于尺寸要求,可由评审专家根据实际尺寸核准)。
说明:技术要求中关键“★”条款应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产品规格表、产品宣传彩页、技术白皮书、制造商官方网站发布的产品信息、说明书等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技术资料支持(定制产品除外)。
二、经济要求
1.采购卫生器材直接配送到指定单位(山东青岛、海南三亚、广州湛江等);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交货;
3.包装、运输、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包含在投标总价中,由中标方按相关标准负责;
4.免费保修期(全保,包含人工费、零配件更换等各项费用,验收合格后)配发器材2年、储备器材3年,保修期内故障停机率不高于5%,未达到要求的开机率天数,按双倍天数顺延保修期(该条款为必须响应条款);保修期外的年保修费用(全保,包含人工费、零配件更换等各项费用)、主要易损零配件供应及国内维修服务网点由厂家自报;主要零部件更换价格提供零部件全国统一供货价格;维修工时费计算方法及价格,至少提供按小时计费和按故障点计费两种方式,用户可自行选择;免费对使用单位操作人员、技术人员进行操作及维修保养现场培训;具体项目售后要求以技术参数需求表为准。
5.本项目不预付合同款,在完成发运、安装、验收等工作后支付合同款的95%,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配发器材使用2年(储备器材使用3年)后无质量问题予以结算。
6.合同履约、资格条件、按照相关采购管理规定执行,打码贴签按照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未经同意而延期交货时应当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每天按违约货物金额的 2‰计算,违约金最高限额为违约总金额的5%。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服务义务或产品技术性能指标不达标而给使用单位造成损失的,按损失金额予以赔偿。产品出厂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物资和解除采购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出厂验收过程中,乙方可有1次整改机会,若第一次检验未通过,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限期整改,整改后进行第二次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若第二次检验仍未通过的,甲方有权取消或解除采购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应当提供保密承诺,对采购涉及的物资明细、技术资料、发运单、接收单位信息和售后服务单位等资料,应当进行保密管理,不得泄密。
8.备品备件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物资生命周期内所需零备件和消耗品清单,并明确供应周期和价格等优惠条件。
四、公示时间: 2024年09月05日
- 2024年09月11日
五、反馈渠道
请在2024年9月11日18:00前,通过军队采购平台系统反馈意见,并同时将形成的Word电子文档和逐页打印盖章后的纸质文件扫描版(含附件1至5)放在一个压缩包内发送至邮箱jh01_03@126.com,压缩包名称和邮件名称命名为“项目编号+第x包+公司名称+意见建议反馈”。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说明:
1.此次为意见征求环节,未开始报名获取招标文件。认为采购需求存在倾向性排他性或表述不清晰等问题可按要求反馈;认为客观合理请积极筹划准备。请勿反复来电咨询申请报名事宜;正式版完整需求在正式报名合格后领取。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站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站也不作书面回复。技术参数、资格条件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助理 郑助理
办公电话:010-66964578
移动电话:18519391105 15028597668
传真:/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方干事
办公电话:010-66964918
移动电话:15601157565
2024年09月05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