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北资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史欣凯0311-8695689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业主单位:容城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北资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07-29 00:0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8-21 09:30

容城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容城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以关于《容城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雄安公服发【2023】8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容城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2406万元,省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626万元,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容城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南张镇的北张村、小北张村、沙河村、野桥营村、小野桥村、西野桥村、东野桥村、沙河营村;贾光乡西四庄村、东四庄村、张楚营村、高家庄村和贾光村;小里镇西牛营村、师庄村和河北庄村;
建设规模: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20000亩;
建设工期:本项目建设期限至2023年12月,其中:一至八标段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根据招标人要求的时间送达指定地点;九至十标段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2.2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一标段:地力提升(增施生物有机肥),实施地点南张镇的北张村、小北张村、沙河村、野桥营村、小野桥村、西野桥村、东野桥村、沙河营村;二标段:地力提升(增施生物有机肥),实施地点贾光乡的西四庄村、东四庄村、张楚营村、高家庄村和贾光村;小里镇的西牛营村、师庄村和河北庄村;三标段:水源井工程(水泵供货及安装);四标段:首部、出水口;五标段:管、三通、弯头等,实施地点南张镇的北张村、小北张村、沙河村、野桥营村、小野桥村、西野桥村、东野桥村、沙河营村;六标段:管、三通、弯头等,实施地点贾光乡的西四庄村、东四庄村、张楚营村、高家庄村和贾光村;小里镇的西牛营村、师庄村和河北庄村;七标段:喷头及喷杆;八标段:中心支轴式喷灌机供货及安装;九标段:土建及安装工程;十标段:农田输配电工程;各标段具体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至二标段: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并具备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的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直接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委托代理商同时参与本标段投标;制造商不参与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所投产品都具有满足本项目供货要求的微生物肥料登记证;三至八标段: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并具备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的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直接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委托代理商同时参与本标段投标;制造商不参与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九标段: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本标段施工的能力,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十标段: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五级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九标段:具有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不得兼任本项目其他职务);十标段:具有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不得兼任本项目其他职务)。 
  3.1.4财务要求:/ 
  3.1.5信誉要求: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 3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 2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不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 3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3.1.6其他要求: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仅适用于九至十标段);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注:以上内容以各标段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 CA 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3.1.7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8其他要求: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2.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仅适用于一至八标段)。3.制造商授权书:要求提交(仅适用于一至八标段)。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29 00:00至2023-08-21 09:29(北京时间,下同),在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 (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按 5. 1 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 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 CA 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8-21 09:30,地点为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 ,将加密的投标 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其他说明: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实行暗标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容城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北资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保定市容城县容美路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天翼路19号尚水苑北区9-2-502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闫国良
联系人: 史欣凯
电话:
0312-5611755
电话: 0311-86956896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bz668866@163.com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