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岚泽大丰港年产30万吨绿色甲醇项目初步设计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2/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岚泽大丰港年产30万吨绿色甲醇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岚泽大丰港年产30万吨绿色甲醇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江苏岚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岚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岚泽大丰港年产30万吨绿色甲醇项目
2.2 项目总投资:225000万元
2.3 建设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石化产业园
2.4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新建一套30万吨/年绿色甲醇装置及相关的配套装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红线范围内空分装置、生物质气化装置、气体净化装置、甲醇装置和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辅助装置。
2.5 设计服务期限:1)基础工程设计(含概算)工期为合同生效、收到招标人提供的完整基础资料后150天。其中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防护设施专篇、节水设施设计方案等涉及到专项报批内容工期为合同生效、收到招标人提供的完整基础资料后90天。2)服务设施(办公楼、食堂、交接班室等)施工图设计为合同生效、收到招标人提供的完整基础资料后120天。
注:投标人投标时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统一按150天填写。
2.6 招标范围
2.6.1设计内容包括: 1)空分装置、生物质气化装置、气体净化装置、甲醇装置和配套的公用工程辅助装置的基础工程设计(含概算);2)服务设施(办公楼、食堂、交接班室等)施工图设计。
2.6.2 设计要求包括:
1)负责上述装置的基础工程设计编制、Hazop分析、SIL定级分析(包括概算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防护设施专篇、环境保护专篇、消防等设计专篇、节水设施设计方案、节能专篇、抗震设防专篇等满足政府报批的需要的资料,并组织专篇的专家评审。
基础工程设计应按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石油化工厂工厂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和《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以最新版为准)进行编制,概算参照《化工建设设计概算编制办法》进行编制,并按《化工工厂初步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增加“技术经济”和“智能工厂”章节。
2)负责上述装置土地招拍挂前的总平面布置图、鸟瞰图、项目情况信息表、设计方案编制,协助招标人办理土地招拍挂前的文件编制和咨询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证书或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参与设计的全过程并承担各阶段汇报工作,不在本项目中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3.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大丰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含联合体任何一方)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承诺的项目组成员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3年3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2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4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4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组建联合体投标。
3.6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7其他要求:
知识产权: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使用该项目任何一部分成果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一律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投标人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因其采用的技术方案等方面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而引起索赔或诉讼,则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保障招标人免于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害和损失。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次招投标活动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完成。首次参加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需前往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4楼大厅办理CA证书及电子签章(咨询电话0515-69083424)。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用CA锁登陆“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首次参加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需先在交易系统中建立企业投标诚信资料库,扫描上传单位资质、人员资格等投标相关资料。诚信资料库对外开放阅览,投标人需对上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5.2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5.3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4日9:00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档上传网址: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具体如下:
评标办法前附表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网址:http://www.jszb.com.cn)、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发布。
9. 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岚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晓强
联系电话:15295303322
招标代理: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黄海东路28号,恒达世纪新城18幢四楼
联 系 人:王 波、蒋华林
联系电话:15961959902、15189285981
岚泽大丰港年产30万吨绿色甲醇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岚泽大丰港年产30万吨绿色甲醇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江苏岚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岚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岚泽大丰港年产30万吨绿色甲醇项目
2.2 项目总投资:225000万元
2.3 建设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石化产业园
2.4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新建一套30万吨/年绿色甲醇装置及相关的配套装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红线范围内空分装置、生物质气化装置、气体净化装置、甲醇装置和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辅助装置。
2.5 设计服务期限:1)基础工程设计(含概算)工期为合同生效、收到招标人提供的完整基础资料后150天。其中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防护设施专篇、节水设施设计方案等涉及到专项报批内容工期为合同生效、收到招标人提供的完整基础资料后90天。2)服务设施(办公楼、食堂、交接班室等)施工图设计为合同生效、收到招标人提供的完整基础资料后120天。
注:投标人投标时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统一按150天填写。
2.6 招标范围
2.6.1设计内容包括: 1)空分装置、生物质气化装置、气体净化装置、甲醇装置和配套的公用工程辅助装置的基础工程设计(含概算);2)服务设施(办公楼、食堂、交接班室等)施工图设计。
2.6.2 设计要求包括:
1)负责上述装置的基础工程设计编制、Hazop分析、SIL定级分析(包括概算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防护设施专篇、环境保护专篇、消防等设计专篇、节水设施设计方案、节能专篇、抗震设防专篇等满足政府报批的需要的资料,并组织专篇的专家评审。
基础工程设计应按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石油化工厂工厂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和《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以最新版为准)进行编制,概算参照《化工建设设计概算编制办法》进行编制,并按《化工工厂初步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增加“技术经济”和“智能工厂”章节。
2)负责上述装置土地招拍挂前的总平面布置图、鸟瞰图、项目情况信息表、设计方案编制,协助招标人办理土地招拍挂前的文件编制和咨询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证书或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参与设计的全过程并承担各阶段汇报工作,不在本项目中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3.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大丰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含联合体任何一方)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承诺的项目组成员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3年3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2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4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4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组建联合体投标。
3.6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7其他要求:
知识产权: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使用该项目任何一部分成果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一律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投标人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因其采用的技术方案等方面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而引起索赔或诉讼,则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保障招标人免于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害和损失。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次招投标活动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完成。首次参加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需前往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4楼大厅办理CA证书及电子签章(咨询电话0515-69083424)。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用CA锁登陆“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首次参加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需先在交易系统中建立企业投标诚信资料库,扫描上传单位资质、人员资格等投标相关资料。诚信资料库对外开放阅览,投标人需对上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5.2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5.3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4日9:00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档上传网址: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具体如下: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 排序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由招标人择优确定中标人。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如允许联合体) |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 |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主要人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 |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 款规定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 项规定 | ||
设计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设计方案 | 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 ……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 分) | 投标报价:40分 资信业绩部分:30分 设计方案部分:3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A值相等者,投标报价得满分40分。 ②投标报价与A值相比(相除),比A值高的,每高1%扣0.2分,并从40分起扣,不足1%按插值法计算,最低分为35分。 ③投标报价与A值相比(相除),比A值低的,每低1%扣0.1分,并从40分起扣,不足1%按插值法计算,最低分为35分。 说明: ① 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②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③开、清标过程中被判定为无效标的不参与上述有关数值计算。 | |
2.2.4 (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满分30分) | 1、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20分)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担任过合同金额不小于1200万元的石化类工程设计业绩的,每项得2分,最多得20分。 注: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设计合同原件扫描件,若合同中不能体现项目规模的须提供甲方证明原件扫描件。 2、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6分) 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合理、职能健全、分工明确,各专业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注册资格且同时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的,每个专业负责人得 1.5 分,最高得 6 分。 注: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 3、信誉和获奖(4分) (1)投标人承揽的化工类项目获得过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工程总承包金钥匙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金奖”,每一个奖项得0.4分,最多4分。 (2)投标人承揽的化工类项目获得过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 “工程总承包银钥匙奖”,每一个奖项得0.4分,最多2分。 同一项目获得不同奖项的按得分高的奖项计分,不重复计取。 注:需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复印件。 | |
2.2.4(2) 设计大纲(方案)评分标准(满分30分) | 设计大纲(方案)评分标准(满分30分) | 总体设计思路及设计理念(5分) | |
主要工艺设计方案(8分) | |||
主要设备选型方案(5分) | |||
设计进度保证措施(3分) | |||
投资目标承诺和控制(3分) | |||
设计质量承诺和控制(3分) | |||
参与本项目设计工作的优势(3分) | |||
以上设计方案评审各评审点得分最低得分一般不得小于设定分值的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技术标评分计算办法:当技术评委在5人(含5人)以上时,按所有评委的评分值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值后平均值计算,当技术评委在5人(不含5人)以下时,按所有评委的平均值计算。 | |||
2.2.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满分40分) | 偏差率 |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A值相等者,投标报价得满分40分。 ②投标报价与A值相比(相除),比A值高的,每高1%扣0.2分,并从40分起扣,不足1%按插值法计算,最低分为35分。 ③投标报价与A值相比(相除),比A值低的,每低1%扣0.1分,并从40分起扣,不足1%按插值法计算,最低分为35分。 | |
2.2.4(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其他评审)) | 不良记录 |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进行扣分,每一起扣0.5分,最多扣2分,扣完为止,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并参与计分。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网址:http://www.jszb.com.cn)、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发布。
9. 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岚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晓强
联系电话:15295303322
招标代理: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黄海东路28号,恒达世纪新城18幢四楼
联 系 人:王 波、蒋华林
联系电话:15961959902、15189285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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