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110联网报警、押运及寄存保管、夜晚巡检、县域安防运营服务等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5/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招标联系人曾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于女士0371-6592802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3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7
公告正文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110联网报警、押运及寄存保管、夜晚巡检、县域安防运营服务等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委托,就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110联网报警、押运及寄存保管、夜晚巡检、县域安防运营服务等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110联网报警、押运及寄存保管、夜晚巡检、县域安防运营服务等项目
2.2 项目地点:郑州市。
2.3 招标范围: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110联网报警、押运及寄存保管、夜晚巡检、县域安防运营服务等项目提供相应服务。
2.4 服务期限:一标段、二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七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七个标段,具体如下:
一标段:荥阳安防运营服务(两年);二标段:巩义安防运营服务(两年);三标段:登封安防运营服务(一年);四标段:新密安防运营服务(一年);五标段:监控值守服务(一年);六标段:市区押运服务(一年);七标段:市区110联网报警和夜晚巡检服务(一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条件: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
3.2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从成立月份算起的财务证明资料)或近期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五标段: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金融业值守业绩经验至少2个(提供业绩合同同时附带与合同内容相符的至少一张发票复印件,以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和法规,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未出现严重违约、任何欺骗、欺诈的行为,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对客户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
3.4.2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禁止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查询网页需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4.3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刑事案由→贪污贿赂→行贿罪的查询详细页面。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2021年1月1日以来,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网页需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即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相关信息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查询结果截图应显示查询时间)。
3.4.5 在人员、业务能力等方面具有满足项目需求的能力(提供企业简介及其他能反映企业实力的相关资料)。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获取时间: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6月3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日上午09:00-12:00时,下午15:00-17:30时。
4.2 获取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中科大厦8楼801室)。
4.3 获取方式: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4.4 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下述资料应根据本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应具体要求提供):
(1)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营业执照;
(3)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从成立月份算起的财务证明资料)或近期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五标段:提供业绩合同同时附带与合同内容相符的至少一张发票复印件;
(5)提供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4.1项的承诺书;
(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截图 (查询网页需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7)在人员、业务能力等方面具有满足项目需求的能力(提供企业简介及其他能反映企业实力的相关资料)
备注:投标人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4年6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中科大厦8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0371-65568806
地址:郑州市凤仪路6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
联 系 人:于女士、毕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928026、65928339
邮箱:ztz310@126.com
1. 招标条件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委托,就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110联网报警、押运及寄存保管、夜晚巡检、县域安防运营服务等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110联网报警、押运及寄存保管、夜晚巡检、县域安防运营服务等项目
2.2 项目地点:郑州市。
2.3 招标范围: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110联网报警、押运及寄存保管、夜晚巡检、县域安防运营服务等项目提供相应服务。
2.4 服务期限:一标段、二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七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七个标段,具体如下:
一标段:荥阳安防运营服务(两年);二标段:巩义安防运营服务(两年);三标段:登封安防运营服务(一年);四标段:新密安防运营服务(一年);五标段:监控值守服务(一年);六标段:市区押运服务(一年);七标段:市区110联网报警和夜晚巡检服务(一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条件: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
3.2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从成立月份算起的财务证明资料)或近期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五标段: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金融业值守业绩经验至少2个(提供业绩合同同时附带与合同内容相符的至少一张发票复印件,以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和法规,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未出现严重违约、任何欺骗、欺诈的行为,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对客户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
3.4.2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禁止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查询网页需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4.3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刑事案由→贪污贿赂→行贿罪的查询详细页面。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2021年1月1日以来,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网页需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即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相关信息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查询结果截图应显示查询时间)。
3.4.5 在人员、业务能力等方面具有满足项目需求的能力(提供企业简介及其他能反映企业实力的相关资料)。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获取时间: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6月3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日上午09:00-12:00时,下午15:00-17:30时。
4.2 获取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中科大厦8楼801室)。
4.3 获取方式: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4.4 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下述资料应根据本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应具体要求提供):
(1)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营业执照;
(3)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从成立月份算起的财务证明资料)或近期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五标段:提供业绩合同同时附带与合同内容相符的至少一张发票复印件;
(5)提供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4.1项的承诺书;
(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截图 (查询网页需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7)在人员、业务能力等方面具有满足项目需求的能力(提供企业简介及其他能反映企业实力的相关资料)
备注:投标人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4年6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中科大厦8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0371-65568806
地址:郑州市凤仪路6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
联 系 人:于女士、毕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928026、65928339
邮箱:ztz31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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