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10-440106-04-01-815772
预算金额70.98万元
招标联系人吴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夏工020-3808525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0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天河龙洞粮库建设工程(水利工程)设计
标段(包)名称 天河龙洞粮库建设工程(水利工程)设计
性质 正常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10-440106-04-01-815772

投资项目名称

天河龙洞粮库建设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天河龙洞粮库建设工程(水利工程)设计

标段(包)名称

天河龙洞粮库建设工程(水利工程)设计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项目位于龙洞街道,东临沙河兆联春岗山物流管理中心,南临龙山工业园和广河高速,西邻迎龙路。

资金来源

区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区财政资金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次招标的河涌管理用地1866.10平方米。河涌整治提升工程投资估算1873 万元,河涌桥梁投资估算216万元。乌蛇坑涌现状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堤防级别为5级及以下;规划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为满足项目建设需要和提升区域防洪排涝能力,根据地形特征及排水走向,本次对地块内的乌蛇坑涌进行整治提升,将防洪标准提高至50年一遇,同时将调整段河涌管理范围调整为临水控制线外延10米;乌蛇坑水库管理范围调整为临水控制线外延30米。受目前建设条件限制,近期只对粮仓地块内河涌段进行建设,远期由天河区政府统筹对乌蛇坑涌全部河段进行实施。设计范围详见设计任务书,最终建设规模以可研批复及用地规划条件为准。

招标内容

天河龙洞粮库建设工程(水利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河龙洞粮库建设工程(水利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穗天发改投批〔2024〕4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天河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天河龙洞粮库建设工程(水利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龙洞街道,东临沙河兆联春岗山物流管理中心,南临龙山工业园和广河高速,西邻迎龙路。
2.3建设规模:天河区龙洞粮库建设工程规划总用地面积42535.22平方米,其中:其中可建设用地面积32828.51平方米,道路用地面积7840.62平方米,河涌水域面积1866.09平方米,容积率≤1.0,计容建筑面积≤32916平方米,建筑密度≤60%,绿地率≥20%,建筑限高60米。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为41841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32916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8925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3栋楼房仓、1个油罐组、1栋物资库、1栋综合服务楼(含教育展示中心)、1栋一站式服务中心及相关工艺设备等,配套建设乌蛇坑涌整治提升、桥梁、围墙、道路广场及绿地等室外工程。
本次招标的河涌管理用地1866.10平方米。河涌整治提升工程投资估算1873 万元,河涌桥梁投资估算216万元。乌蛇坑涌现状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堤防级别为5级及以下;规划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为满足项目建设需要和提升区域防洪排涝能力,根据地形特征及排水走向,本次对地块内的乌蛇坑涌进行整治提升,将防洪标准提高至50年一遇,同时将调整段河涌管理范围调整为临水控制线外延10米;乌蛇坑水库管理范围调整为临水控制线外延30米。受目前建设条件限制,近期只对粮仓地块内河涌段进行建设,远期由天河区政府统筹对乌蛇坑涌全部河段进行实施。设计范围详见设计任务书,最终建设规模以可研批复及用地规划条件为准。
2.4设计服务期限:
设计服务期限: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20 日历天内提供深化方案设计成果文件(含修规设计、工程估算),深化方案确定后 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含概算),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15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送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含投资分析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3 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5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对本工程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包括水文、工程规划、洪水影响评价文件编制、海绵城市、树木保护专章等各行业部门(如有))、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送审,配合施工图审查单位至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概算编制及审查配合、预算编制配合服务、竣工图编制等工作,现场服务以及设计变更协调服务,配合专家评审等工作,设计深度达到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验收或备案,协助规划等行业部门报建工作。其中树木保护专章(如有)编制按照《广州市城市树木保护专章编制指引》(穗林业园林通〔2022〕176 号)等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完成。暂以本设计任务书为准,最终数据以可研批复及用地规划条件的数据为准)。
2.7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70.987384万元。
注:最高投标限价只作为招标的依据,中标价只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两者均不作为支付进度款和结算的依据。
设计费最终结算价: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费收费标准》及相关地方规定,以项目批复的概算中对应的建安费为基本设计费取费基数,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以批复概算的各调整系数为准,并考虑投标下浮率。详见合同条款约定。
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取消合同设计内容,在合同约定的设计范围内,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要求招标人支付任何费用。
②投标人各项费用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约定的计费标准和报价方式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不得擅自修改计费标准和报价方式,报价方式具体可参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③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项目建议书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原则上应控制在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总投资以内。
2.8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约68818万元,其中本次招标的工程费用约2089万元。
2.9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建议书编制单位)。
【注释】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担本项目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1.2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1)或者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2)项资质证书: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要求。
[注释]1.国内投标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执行。
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3.1.3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1.4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需提供2024年09月(近一个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注: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后续中标人管理团队的社保补缴情况。
[注释]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1.6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情形:
3.3.1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提交《投标人廉洁承诺书》及《投标人声明》。
3.3.2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资格审查
5.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30日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0月30日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20日09时30分,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下载。
5.3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当投标登记或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资格审查或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重新组织招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6.1(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系统帮助-建设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指南(适用于投标人)。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2024年11月20日09时15分至2024年11月20日09时3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6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注:①投标文件光盘(备用)1套:包括“商务部分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光盘(备用)”1个、“设计方案光盘(备用)”1个、“保密文件备用光盘(备用)”1个。密封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适用于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的情况)”
②投标人代表须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格式自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光盘时提供,格式自定)、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递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人也可不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6.4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11月20日09时30分至2024年11月2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超过时间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放弃投标处理。
6.5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在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0日0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6.6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中的相关信息。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7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或替换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可以修改网上投标登记相关信息。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如果各媒体发布的公告内容不一致,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的为准。有关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均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为准。
8. 其他事项
8.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8.2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投标人自行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8.3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8.4投标人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8.5投诉处理
8.5.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就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进行投诉的,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电话:020-38085259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300号17楼
8.5.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中标公示期间的投诉处理的原则为: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8.5.3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8.5.4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属实的恶意投诉,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9. 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9.1.1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9.1.2邮政编码、地址:510000、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300号17楼
9.1.3联系人:吴工
9.1.4电话(手机)号码:020-38085259


9.2 招标代理机构
9.2.1名称: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9.2.2邮政编码、地址:510000、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B1-2栋12楼
9.2.3联系人:夏工、任工
9.2.4电话(手机)号码:020-38730932-8008
9.2.5传真号码:020-38731486
9.2.6电子邮箱:gdynjlzb@126.com


9.3 交易服务机构
9.3.1名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3.2邮政编码、地址:510635、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9.3.3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00
9.3.4网址:http://www.gzggzy.cn/


9.4 招标管理机构
9.4.1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天河区水务局
9.4.2邮政编码、地址:510000、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66号509
9.4.3电话(手机)号码:020-85626630


2024年10月29日

工期(交货期)

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最高投标限价(元)

709873.8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担本项目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1.2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1)或者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2)项资质证书: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要求。 [注释]1.国内投标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执行。 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3.1.3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1.4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需提供2024年09月(近一个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注: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后续中标人管理团队的社保补缴情况。 [注释]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1.6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情形: 3.3.1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提交《投标人廉洁承诺书》及《投标人声明》。 3.3.2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请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在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10-30 00: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11-20 09: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11-20 09: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www.gzggzy.cn)。

开标方式

现场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5-11-20 09:30:00
开标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第16开标室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300号17楼

招标人联系人

吴工

联系电话

020-38085259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B1-2栋12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夏工、任工

联系电话

020-38730932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天河区水务局

联系电话

020-85626630

发布责任人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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