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弋阳县港口镇港口村苏家组机制砂砂石加工点十年经营权(单独制砂权)转让
金额
58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1/11/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x2021zc00230
预算金额588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产权交易所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弋阳县港口镇港口村苏家组机制砂砂石加工点十年经营权(单独制砂权)转让

挂牌日期:2021-11-27信息来源:

项目编号 JX2021ZC00230
项目名称 弋阳县港口镇港口村苏家组机制砂砂石加工点十年经营权(单独制砂权)转让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江西省弋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5,880,000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3
挂牌日期 2021-11-27
交易方式 招投标
转让说明事项
项目编号: JX2021ZC00230
项目名称: 弋阳县港口镇港口村苏家组机制砂砂石加工点十年经营权(单独制砂权)转让
标的名称: 弋阳县港口镇港口村苏家组机制砂砂石加工点十年经营权(单独制砂权)转让(转让底价:588.000000万元)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1-11-26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1-12-10
项目简介: 弋阳县港口镇港口村苏家组机制砂砂石加工点十年经营权(单独制砂权)转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上饶市众恒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饶众恒评报字【2021】第069号。 2.土地使用面积来自江西地信数云科技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的《港口镇机制砂选点勘测定界图》,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作为任何依据保证,以成交后交付使用的实际面积为准。如土地使用面积存有差异,不论增多或减少,均不影响拍卖成交及成交价格。意向受让方在参拍前应实地察看,明确本次拍卖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竞买的一切风险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3.拍卖成交款支付方式:分三次支付,首期支付拍卖总成交款的50%,从竞买保证金300万中扣抵,不足部分由受让方在成交日起10日内付清;第二期成交款在成交日起满2年之日前支付拍卖总成交款的25%;第三期成交款在成交日起满4年之日前支付拍卖总成交款的25%。第二、三期成交款具体支付时间以成交后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的《经营权承包合同》为准,受让方未按约定交清成交款的按违约处理。 4.本次拍卖的经营权,未经转让方许可,受让方不得转让和用于质押。 5.拍卖成交后,安全责任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拍卖成交后,受让方在投产前必须按照下列要求进行建设,并同时履行下列行政审批手续和获得下列行政许可后方可进行生产: ① 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要求:聘请有资质的的第三方机构出具预评价报告或者安全条件分析报告;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并按设计施工;第三方机构出具安全严守评价报告并由企业聘请专家组织评审,并获通过; ② 按照环保的相关要求建设,所有车间应建设封闭式厂房、地磅、监控、围墙,堆场不能露天堆放,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③ 应按水利部门要求进行水资源认证,办理取水许可,按要求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④ 应采用先进的设备和技术,提高装备工艺和水平,以节能增效,更加符合环保和安全生产要求,禁止使用限制和淘汰的工艺技术装备,相关工艺和设备需要通过工信局验收。 7.受让方经营标的生产所需原材料须合法取得,生产的砂石必须符合质量要求。 8.如遇政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经营权承包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解决。 9.经营权合同期满后,可移动的资产由受让方自行处置,且应当在30日内清运完毕。不可移动的资产无偿移交给转让方,不得擅自破坏。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是具有合法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本项目不成交;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5.【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应在拍卖成交日起10日内与转让方签订《经营权承包合同》。 6.【交易税费】 (1)本次转让所涉及的税赋承担:由受让方负责缴纳;依《拍卖法》规则,拍卖佣金由受让方承担;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2)费用承担方应在拍卖成交日起10_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7.【交付】受让方付清首期成交价款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8.【报名登记】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期内,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平台(http://cqjy.jxcq.org:8088/)完成该项目的报名登记。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0日17时前。 9.【拍卖手续办理】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截止时间实际到账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 详情咨询:上饶市信州区凤凰中大道670号公园道1号(江西锦圣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970371775 10.【保证金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帐 号:203103090000002468 开户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 11.【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2021年12月14日10时 拍卖地点:上饶市政务服务中心(广信大厦B栋三楼)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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