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停车场智能化提升项目-指路大板工程监理
哈尔滨市停车场智能化提升项目-指路大板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JL0100G2209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停车场智能化提升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城安停车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券,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指路大板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停车场智能化提升项目-指路大板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建设规模:200块主动发光指路标志(规格:4500mm×3000mm)。
2.4资金来源:政府专项债券。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 3月 1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 5月30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9监理服务期限: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保修期结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并按《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 号)有关规定执行。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连续缴纳3个月(2022年7月至2022年9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须含有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等,已联网省市如在网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如潜在投标人所在省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查询未联网,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开具的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公章并提供对方联系电话)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如不提供或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各标段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成员满足《关于加强过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有关规定,必须满足最低配备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承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11月3日16时00分至2022年11月1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须注意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24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4日9时30分。
7.3开标地点: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 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8. 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采取商务标、技术标定性评审原则,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直接票决定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org.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s://hrbggzy.harbin.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10. 其他
10.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投标截止日起前3年)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活动的,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10.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5按照《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哈发改联〔2021〕107号)的通知要求,自即日起至2022年6月底,在全市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凡掌握、发现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0451-87383186举报邮箱zjjabc3177@126.com。
10.6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度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和总监理工程师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哈住建发〔2022〕14号文件执行,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将被否决。
10.7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竟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57836118、84518544、83084533。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市城安停车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建国街311号
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联系人:寇女士、孙先生
电话:0451-84215818
传真:0451-84211281
邮箱:Dept1@guofa818.com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