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漳州市公安局
乙方:漳州正兴医院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00]QHGC[DY]2022001的漳州市公安局漳州公安监管病区合作医院医疗服务采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190101 医院服务 | 漳州公安监管病区合作医院医疗服务 | 漳州公安监管病区 | 为送治单位提供绿色通道,符合医保报销定点条件,为收治的病员提供医保结算。 提供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的单独区域,可设有办公区、收治区、备勤区、晾晒区,且可满足 设 计床位至少50张,配备专职医护人员18人(主任、副主任各1名,住院医生4名,护士12 人),满足24小时值班需求,全天候提供入出院服务。设立医生值班室和护士工作站,配备全 科所需的仪器设备,可满足在病区开展基础检查治疗,共享合 作医院全部的医疗资源。 | 1(批) | 为送治单位提供绿色通道,符合医保报销定点条件,为收治的病员提供医保结算。 提供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的单独区域,可设有办公区、收治区、备勤区、晾晒区,且可满足 设 计床位至少50张,配备专职医护人员18人(主任、副主任各1名,住院医生4名,护士12 人),满足24小时值班需求,全天候提供入出院服务。设立医生值班室和护士工作站,配备全 科所需的仪器设备,可满足在病区开展基础检查治疗,共享合 作医院全部的医疗资源。 | 12648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陆万肆仟捌佰元整(¥12648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7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漳州市公安局监管支队;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为送治单位提供绿色通道,符合医保报销定点条件,为收治的病员提供医保结算。 提供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的单独区域,可设有办公区、收治区、备勤区、晾晒区,且可满足 设 计床位至少50张,配备专职医护人员18人(主任、副主任各1名,住院医生4名,护士12 人),满足24小时值班需求,全天候提供入出院服务。设立医生值班室和护士工作站,配备全 科所需的仪器设备,可满足在病区开展基础检查治疗,共享合 作医院全部的医疗资源。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为送治单位提供绿色通道,符合医保报销定点条件,为收治的病员提供医保结算。 提供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的单独区域,可设有办公区、收治区、备勤区、晾晒区,且可满足 设 计床位至少50张,配备专职医护人员18人(主任、副主任各1名,住院医生4名,护士12 人),满足24小时值班需求,全天候提供入出院服务。设立医生值班室和护士工作站,配备全 科所需的仪器设备,可满足在病区开展基础检查治疗,共享合 作医院全部的医疗资源。。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58.3 | 合同签订后,项目验收通过后于2022年12月前支付合同金额的58.3%。 |
2 | 41.7 | 2023年4月30日前支付合同金额的41.7%。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
10、违约责任
无。。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贰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 漳州市公安局 | 乙方: | 漳州正兴医院 |
住所: | 漳州市芗城区丹霞路96号 | 住所: | 漳州市芗城区北环城路1609号 |
单位负责人: | 林晓东 | 单位负责人: | 赖建辉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13806936960 |
联系方法: | 13799710906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福建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鑫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9080215080010000099702 |
签订地点: 漳州正兴医院
签订日期:2022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