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
运输方式:汽车运输
交货方式:现场交货
1.乙方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为原厂生产的合格产品;必须提供所投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少于2年的免费上门服务及技术支持。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含当日);在质量保质期内,如果产品发生故障,乙方要调查故障原因并免费修复直至满足产品性能的要求,或者免费更换整机或部分有缺陷的组件和材料。如产品经过维修更换部件,则该部件以维修后正常工作之日起(以维修记录日期为准)重新计算。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接到故障咨询电话响应时间为2小时,上门维修响应时间为12小时
4.质量保证期满后,乙方继续为甲方提供维修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服务、零部件价格不得高于本次成交价格
1.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交货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安装使用说明书、质量合格证、随配附件、装箱清单等一并附于货物内。
2.设备运抵安装现场后,乙方负责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试运行直至达到验收指标。
3.货物安装调试后,买方应在5日内组织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签署验收意见。验收时,甲方对乙方所交货物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进行现场验收,性能达到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 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逾期交货或无正当理由拒收的,违约金每天按合同金额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