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赛晓021-50955637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妍021-6276112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国石油华东化工销售公司固体化工产品仓储保管服务项目(台州)二次招标

发布时间:2021-02-09 14:1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华东化工销售公司固体化工产品仓储保管服务项目(台州)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1-SH07-FW09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华东化工销售公司固体化工产品仓储保管服务项目(台州)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化工销售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仓储保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台州市及其周边是我公司浙江销售区域主要目标市场,销售产品为中国石油东北、西北和西南等炼化企业生产的合成树脂等固体化工产品(非危险化学品),上述产品主要通过水路、铁路和公路等运输方式运达市场前沿。现拟在浙江台州区域选择仓储物流企业提供相关配套仓储物流服务。

2.2招标范围

1)完成产品到达接卸、理货,协调承运单位出具并索取相关商务记录、断卖代理服务、短驳运输、装卸、验收、出入库、计算机ERP系统操作、仓储保管(含挑选整理)、实物盘点、货物安全、特殊专用料专项仓储保管,邮寄出入库单据、配送运输等仓储服务基本内容;

“断卖”(产品从生产地库房起运至销售地前沿目的库到站前,所形成的产品买断销售行为称之为“断卖”)代理服务包括中标单位代替货权方衔接铁路接货、理货、索取商务记录、站台中转货物安全、通知客户提货、协调车站装车等内容;

2)及时响应招标人的考核、函件和通知等;

3)满足招标人客户的合理需求,并提供合同约定的满意服务等;

1.3.2固体化工产品主要为合成树脂等(非危险化学品),2021年预估入库数量8.5万吨。

2.3服务地点

台州。

2.4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5标段划分:本项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是独立法人或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其他组织。项目实施方具备开具增值税发票资格(仓储类税率6%,运输类税率9%)。

3.1.2投标人拟投用本项目的库房应位于台州市;自有库房的产权和土地等证明材料应齐全有效,无抵押;投标人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库房的,需提供投标人与库房产权人签订的库房租赁(服务)合同,且在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有效(如果仅提供一年合同,须库房产权人提供证明,合同到期后可至少续约至2023年12月31日),合同中应明确允许投标人自主为他人提供仓储保管服务。消防竣工验收材料齐全有效,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或铁路公安消防部门批复的备案、报审等有效文件,火灾危险性分类为丙类或丙类以上;库房防雷接地设施符合规范要求,年度防雷检测报告为合格,且目前处于有效期内;须配备有效期内的计量器具。

3.1.3投标人仓库如果需从铁路车站短驳入库的,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相关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年检证明、驾驶员驾驶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均处于有效期内。

  1. 财务要求:

3.2.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1. 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3.320181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3.4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3.5未被中石油集团公司列入黑名单。

  1. 人员要求:

3.4.1投标人应保证用于该项目的人员不少于15人,投标人应与装卸人员、叉车驾驶员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须提供拟投入人员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合同,不按要求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

3.4.2叉车驾驶员应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须提供叉车驾驶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证书复印件,不按要求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

3.4.3投标人主要负责人或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应取得有资质的培训机构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须提供主要负责人或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证书复印件,不按要求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

  1.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接受

  1.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129日至2021222

17:00前: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manage.cnpcbidding.cnpc/pmsbid/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坐席));

②按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向本招标公告指定账号电汇200元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①只接受电汇,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

②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2021李妍090标书款”;

③电汇: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联合大厦支行

账号:1001260529022108485

联行号:102290026050

4.4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后网上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汇款)后,将汇款底单、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excel版和盖章pdf版)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415786213@qq.com,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建议在系统报名成功后,再进行付款并将汇款底单、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excel版和盖章pdf版)打包成一个文件后将其压缩包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为“**公司投标**项目登记文件”。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供应商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坐席)

投标人注册事宜请联系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日9:00至16:30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一:投标人办理U-key指南、投标人用户手册、发售招标文件登记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1.1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提报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6.1,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保证金:人民币9万元。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开标前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2021李妍090保证金”。收款单位等信息与公告4.3条款相同。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13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再集中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6.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化工销售分公司仓储配送部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200号

联系人:赛晓

电话:021-50955637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联系人:李妍、赵秀梅

电话:021-62761121、021-62763353

电子邮件:415786213@qq.com

招标人(或招标机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化工销售分公司

20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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