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现金清分及自助设备清机加钞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青海省
发布时间
2024/04/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hzc-fw-240401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正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0971-611837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1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9
公告正文

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现金清分及自助设备清机加钞外包

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青海正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委托,就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现金清分及自助设备清机加钞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现金清分及自助设备清机加钞外包服务项目

二、招标编号:

QHZC-FW-240401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对辖属营业网点提供现金清分整点(包含营业网点调款配钞)及现金类自助设备清机加钞、自助设备日常维护等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标包划分:共分为1个标包

响应缺漏项处理: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中标人数量:不多于1家

服务期:自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1年

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1.现金清分:完整券6.13元/捆、残损券9.6元/捆(含税)

2.自助设备清机加钞:9980元/台/年(含税)

(二)采购流程:

1.采用公开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采购。

2.投标人须按要求在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处报名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3.由评标委员会对领取招标文件,并按规定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将参加评审。

4.投标人须按规定参加投标。投标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商务部分、服务部分、价格部分等。

5.招标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不多于1名的拟授予合同中标人(如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数量不多于2名,则重新组织招标)。如招标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招标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中标人的合同。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投标人营业范围中须包含可为金融机构提供相关外包服务的范围。

(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度或2021-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审计人员的证件。或近三个月基本开户银行资信证明。且投标人需提供近半年依法缴纳税收凭证。

(3)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就下列情况提供相关承诺函:

(A)截至投标截止日,承诺在参加本项目采购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没有被中国银行认定为损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近三年内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B)为本采购项目提供的驻场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C)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D)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供应商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

2)与本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承包人;

3)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承包人。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5)未经采购人允许,承包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2024年04月09日至2024年04月13日17:00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出售:现场报名的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到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6号五矿云金贸中心A座13层(索菲特酒店北)青海正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室购买招标文件;邮箱报名的投标人将公司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后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在邮件中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邮箱:qhzczb0509@163.com,报名联系人:李女士,电话:0971-6118377/6510096。

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上进行发布。

七、开标及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4月29日上午09:00-09:30(北京时间)。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9日上午09:30整(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6号五矿云金贸中心A座13层(索菲特酒店北)青海正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八、监督举报方式:

投标人与招标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招标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招标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招标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971-4911603、4911563

举报邮箱:jiweiban_qh@bank-of-china.com

信函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国际中心B栋写字楼21楼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纪委办公室

九、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正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6号五矿云金贸中心A座13层(索菲特酒店北)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971-6118377

传真:0971-6517377

电子邮件:qhzczb0509@163.com

十一、发布公告时间: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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