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伊春市汤旺县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治理工程
金额
593.2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93.28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权
招标代理机构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董佳兴1594561612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4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伊春市汤旺县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治理工程

发布时间:2023-08-01 15:4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汤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伊春市汤旺县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汤发改批字【2022】42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资金。招标人为汤旺县规划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为汤旺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伊春市汤旺县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治理工程;
2.2建设地点:汤旺县白桦河林场、日新林场、建新林场、上游林场、移山林场;
2.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本项目9个项目区图斑总面积199243.24㎡,经实地调查与测量,扣除未破坏部分和已经被利用的部分,本次工作修复治理总面积107115.64平方米;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8月30日,竣工日期为2025年12月30日,总工期853天;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招标控制价:593.281913万元;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含以上资质)或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资质(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矿业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及税收违法黑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结果为准);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20年8月至2023年8月)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判决结果为准);
3.5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3年8月1日17时00分至2023年8月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2023年8月24日09时30分。
7.3开标地点: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汤旺县自然资源局
招 标 人:汤旺县规划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刘权
联系电话:13161514120
招标代理机构: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梅路恒大御景湾二期F2栋1-3层01号
联 系 人:董佳兴
联系电话:15945616121
电子邮件:dongxinzhaobiao001@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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